治理“手機黃禍”的要害在哪里?
李定凱(2009.11.29)
這一陣,電視上、網絡里報道和討論手機網絡的“掃黃打非”沸沸揚揚,有青少年家長哭訴寶貝兒子像吸食鴉片一樣沉湎在手機淫穢色情信息中不能自拔的,有中科院的博士發表有關手機網絡制黃傳黃研究報告的,有專家學者討論如何斬斷“黃毒生產利益鏈”的,更有公安干警披露打擊手機網站制作、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情的。據統計,到2009年 9月末,我國互聯網用戶達3.6億,移動互聯網用戶達1.92億,境內網站達到320萬個。我們在歡呼進入3G時代的同時,也面對著滾滾而來的“手機黃禍”。我們是被新技術高高舉起,還是讓新技術毒化我們整個社會?
實際上,有關部門早已重視手機涉黃問題。2006年2月,信息產業部就開展了為期一年的“陽光綠色網絡工程”。2007年5月,信息產業部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了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2008年1月,公安部、中宣部、信息產業部等13個部門部署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大量傳播淫穢信息等犯罪活動。可是年復一年,四年過去了,手機網絡制黃販黃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呈現“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態勢。就像反腐敗、治礦難一樣,年年反腐敗、抓安全,結果卻腐敗蔓延,礦難連年。
有識之士靜下心來給“手機黃禍”把脈問診,發現有關部門過去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摸清抓住“手機黃毒網”的“綱”,自然這個網的“目”也就張不開,看不清網的真相。雖然關閉了許多涉黃手機網站,懲治了不少涉黃犯罪分子,但是收效甚微,這張網卻越發廣大了。
原來傳播黃色淫穢資料的手機網絡是一個鏈式網絡,由幾個層次鉤結而成,從上至下的層次分別是:基礎網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SP)商和廣告聯盟、制作和傳播黃色資料的無線應用協議(WAP)網站、(山寨手機制造商)、WAP手機終端用戶。人們也把這張毒網絡稱為“淫穢信息生產傳播鏈條”。這是個倒樹狀的鏈式網絡,基礎運營商是樹根,WAP網站是末端樹枝,越向下WAP層的節點越多。在市場經濟規律的支配下,WAP層的節點有自生長和自修復的功能,好像一顆大樹,只要樹根完好,能吸收足夠的水分和營養,就能枝繁葉茂,或者秋冬剪去一些枝杈,春天還會發出新芽。這就是為什么只抓一些黃色WAP網站和這些網站上的犯罪分子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
“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這是唐代詩圣杜甫的詩句(見《前出塞》(六))。他用形象思維的語言,言簡意賅地表達了一個方法論的道理:解決問題,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這也是毛主席在《矛盾論》里所闡明的哲學命題,可見古今智慧大師認識事物的思維邏輯是相通的。若要從根本上解決手機黃毒問題,就要找出并抓住主要矛盾和問題的癥結。為此,先要理清這張黃色淫穢毒網各層次的功能以及它們之間的利益是如何關聯的。從網上的資料看,他們的功能和利益關聯大致如下:
基礎網絡運營商 —— 為SP商和獨立的WAP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平臺和代收手機費服務,包括代收手機下載的流量費。如果沒有接入平臺,淫穢信息的傳播就沒有通道,什么信息都傳播不了。基礎運營商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大力發展社會合作伙伴,并采取各種優惠合作方式,鼓勵其推出豐富的3G無線應用服務。接入的增值業務SP商越多,終端網絡流量越大,基礎運營商直接收取的費用和從代收費用中的分成就越多。基礎運營商和SP商及獨立WAP網站之間的利益是互相依存的。國內的三家基礎運營商是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及其所屬省和省以上層級的公司。
電信增值業務(SP)商和廣告聯盟 —— SP商是基礎運營商的重要合作伙伴。SP商采取獨立經營或層層分包的方式,在上游接受基礎運營商的互聯網接入服務和代收費服務。為了增值的需要,SP商把自己與廣告聯盟捆綁在一起,向下游的手機WAP網站提供手機網絡接入和圖文產品(鈴聲、彩信、圖片、影像等)服務。其信息產品服務收入是與上下游伙伴分享的。
WAP手機網站 —— 手機用戶的目標網站。涉黃WAP網站或者利用制黃販黃的SP商的產品,或者自制淫穢信息,向手機用戶傳播。有的涉黃WAP網站還與山寨手機生產廠家聯合在手機中內置色情鏈接。涉黃WAP網站從手機用戶下載瀏覽色情淫穢圖文的付費中分成。
可見,在手機網絡中,基礎運營商起著最重要的網絡技術支撐和法律規范的作用,他們在向與之合作的SP商和獨立WAP網站提供網絡接入、代收費服務的同時,還應該負有審查合作伙伴資質、監管他們向用戶提供的產品內容的法律和社會道德責任。
然而,在手機網絡“掃黃打非”中,基礎運營商往往表現出與黃毒泛濫無關的姿態。有的運營商以“技術上無法識別,沒有權力管轄,只提供平臺”等借口把自己的責任推脫得干干凈凈。因此,黃毒“與運營商毫不相干”的輿論來自何處值得懷疑。實際上,在當今經濟利益淹沒一切,“只要盆滿缽滿,哪管他洪水滔天”的社會氛圍中,很難讓人相信在基礎運營商層面上,沒有人為手機黃毒、欺詐惡浪起推波助瀾的作用。2007年,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青年農民陳曙光投訴SP商以挑逗、曖昧短信為誘餌,欺詐用戶手機費,卻被永州通信運營商報案稱陳敲詐勒索;結果陳曙光被批捕,去年被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陳表示不服,上訴至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但得到的結果是維持原判。為了維護地方基礎運營商的“經營環境”,地方運營商、司法系統竟然如此打擊維權公民,保護有違法嫌疑和證據的SP商,豈非咄咄怪事!
重慶打黑肅貪揭露出來的內幕,無數礦難背后的官商勾結,以及其它領域的種種腐敗現象反復告訴我們,我國社會黑暗面大量的滋生繁衍,無不與各層權力機構的一些人物有千絲萬縷的聯系。難道“手機黃禍”現象能夠例外嗎?如果有關部門不改變過去開展手機網絡“掃黃打非”的思路,轉而把重點鎖定在基礎運營商的層面上,這場斗爭的結果會怎樣,“淫穢信息生產傳播鏈條”能否被砸斷,是可以預料得到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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