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領導”似乎不知道一個全國人民都早已心知肚明的“秘密”:當官的熱衷于蓋樓,而且樓越大越好,越豪華越好,并不是因為他們自己要住,而是因為蓋樓有回扣;工程越大,回扣越多。對貪官來說,樓蓋成,生意就完成了,并不一定要自己住進去——君不見,許多領導同志今天蓋完樓,明天就高升了,自己并沒有機會住。其高風亮節,令人擊節贊嘆。辦公樓不同于專車,個人專屬性并不強,領導同志其實是可以不那么講究的。
所以,成都市政府的樓蓋完,本來生意就完成了,再沒得賺了。但現在又搞“處置變現”,這實在是一個大快貪官之心的好消息——這說明,至少又有三筆生意可做了:處置變現,總可以做做手腳吧?這里處置了,辦公還得有地方,意味著以后樓還得重新蓋,又有生意上門了;變現所得,用于受災群眾安置和災后重建,這里面的貓膩,恐怕也少不了吧?
這樣一種可令天下貪官俱歡顏的行為,竟然可以獲得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人們不得不懷疑:這些“上級領導”,是不是都才從國外歸來,脫離國情已太久——據說,許多領導同志經常到國外名校接受培訓,這些人是不是在國外培訓了2、30年,最近才回來的?
更有意味的是,為了證明“此地無銀三百兩”,成都市政府在有關新聞發布會上一再強調:“新行政中心的規劃建設符合規劃、手續完備”——據說,新行政中心的建設是2004年才啟動的,中央關于嚴禁豪華辦公樓、嚴禁亂搞政績工程的三令五申,怎么也早于2004年吧?可是,耗資12億的超豪華辦公樓,竟能做到“符合規劃、手續完備”,人們只能設想: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確實是才從海外回來的,所以沒有看到中央的三令五申。
成都豪華辦公樓是一個標本性事件,其中的教育意義很多。今略舉兩點:1,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下,可媲美國家大劇院和“鳥巢”的超豪華辦公樓,照樣有辦法做到“符合規劃、手續完備”;2,雖礙于“汶川大地震改變了我們辦事情、做決策的基礎”,不得不處置變現,但處置變現后,既不會被追究,還能“體現市委、市政府堅持黨性原則,踐行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基本政治品格”,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然后又為自己新開三條財路。
全國各地的貪官們看到這里,應該知道自己要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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