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開封市開始了醫保改革的試點,它是今年初方案的雛形。在這個試點的推行過程中,人們可以對中國的社會運行有更深的了解。
在講這個故事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現行的醫保制度是怎樣的。1998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文件之后,后續一年中,中國正式施行了現行的醫保制度。現行的醫保制度分為兩個賬戶,一個是個人賬戶,一個是統籌賬戶。個人賬戶的錢是歸個人所有,個人享有支配權,這個錢是累進的,就是說只要你不用,就可以一直存下去,其他人動不了這個錢。統籌賬戶是全體繳費人共濟,也就是說統籌賬戶的錢是給全體繳費的人用的,個人不能支配。按照文件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就是這么簡單的一句話,為地方醫保改革試點的爭端埋下了伏筆。
河南省根據國務院的文件制定了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的比例,在1999年的《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中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構成等情況確定,最高不得超過40%。”請記住這個40%,因為后面法院就是以此為依據,使得河南退休職工敗訴的。
之后,在2000年,開封市再根據河南省的文件,在《開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汴政〔2000〕32號)確定了具體的比例,其中規定,“退休人員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3.6%劃入。”(該文件于2017年作廢)
就此,我們只需要知道,2000年前的退休職工,按理應該享受3.6%的個人賬戶收入。
到了2015年,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突然發布了名為《〈關于調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比例的請示〉的批復》的文件,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在原有基礎上,下調了0.6%。不要覺得這0.6%很小,要知道原本退休職工的比例是3.6%,相當于縮水了六分之一。并且規定,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的錢,今后不再隨著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調整而上漲。這使得這些退休職工到手的錢少了,從最早的110元每月,逐年降低到2023年的每月50元。與之相對應的,中國最近二十年的通貨膨脹率約為3%,這降低的速度,遠超通脹。
從法理和程序上說,開封市人社局的文件是無法生效的。因為開封市2000年的文件還沒有被廢除,開封市人社局只是開封市政府下面的一個部門,并沒有權力越權修改文件。下位法要服從上位法,下位法和上位法出現矛盾,應當以上位法為主。并且,2000年的文件還專門規定財政部等單位只有解釋權和配套使用權,沒有修改權。同時,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河南省169號文件規定,這種規范性文件應當征求意見,召開聽證會,然而人社局并沒有召開聽證會。所以這種法理和程序上的不規范讓利益受損的人們看到了一些改變的可能。
在當地,有三千多名退休老職工在當時選擇了堵馬路等方式進行抗議,要求恢復原先3.6%的比例,并且要求每年的調整必須隨著工資上漲而上漲。然而,過去了半年,開封市政府遲遲不給答復。在這樣都無法取得回應的情況下,這三千名退休職工選擇了走法律程序,起訴開封市人社局。
然而在立案的時候就遇到了困難,當時的區法院,根本不愿意受理此案,以該案件不屬于立案范圍為由拒絕立案。然而,這三千多名職工,找到了《行政訴訟法》,以該法律為依據,要求區法院進行立案。在多次的交涉、談判后,區法院允諾立案,然而給出的條件卻令人憤怒。區法院要求,這3700名退休職工一個一個立案,將群體訴訟轉化為個體訴訟,并且每次訴訟費是50塊。最后,十幾萬的訴訟費給了法院,法院還要求這三千多名職工選六個代表去參與后續的具體訴訟。
這是個極高妙的技術,參與訟爭的人從原本的3700人一下子減少到6人,但是錢還是3700人的,十幾萬的立案費就進了口袋,既賺了錢,還避免了大規模事件的爆發,可謂一舉兩得,穩定壓倒一切!
在立案之后,很快進入了一審,也很快敗訴,二審也一樣。其中,判決的理由非常高明,以1999年的《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為依據,即“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構成等情況確定,最高不得超過40%”,依此認為人社局的修改并沒有違反該規則。盡管人社局對程序不合理進行了道歉,但是因為批示經過開封市政府同意,所以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法院以之前醫保劃入的比例為50%為由,反過來認為這次降低醫保個人賬戶額度是符合規定的。
然而這50%的比例是哪來的呢?居然沒有任何證據,是醫保中心在法庭上空口給了50%的數據。2016年職工信訪的時候,信訪局曾給出了具體數據,說原有劃撥比例下降0.6%后,單位劃入個人賬戶比例從50%跌至31%,高于全省平均的29%。從數學上來說,這0.6%能撬動近20%的個人賬戶跌落,實在是無法理解,不知道如何計算的。
后來,職工代表去了河南省高院,省高院給了裁定書,認為起訴對象錯了,之前起訴的是開封市人社局,而不是醫保中心,讓職工們又回去第二次立案。然而第二次立案又被阻撓,職工拿著高院的裁定書,才給立了案,然而結局是一樣的,依舊敗訴,并且這次是終審。
在職工代表去檢察院要求抗訴的時候,更高明的手段來了。一開始他們去河南省檢察院要求抗訴,結果河南省檢察院說,這是開封市的案子,你應該去開封市檢察院抗訴。等他們去開封市檢察院抗訴的時候,開封市檢察院卻告訴他們這是省高院管的事,他們應該去省檢察院。這樣來回踢皮球,他們又去找了法院,然而依舊沒有任何效果。
到了2021年,所有的能走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而這些職工至今還在尋求別的方式去爭取更多的個人賬戶額度。
至今這三千多退休職工的訴求還是沒有實現,他們的爭取權利的方式主要是行政訴訟,這一行動造成的唯一還算正面的結果是,2017年開封市政府廢除了舊的《開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汴政〔2000〕32號),施行了新的政策醫療保險辦法,進一步降低了個人賬戶劃入的比例。至少該文件不再是人社局修改了,而是開封市政府,在程序上合理了一點點。換了個正式的罐子,裝的原來的藥湯,總是面子上好看些了。
到了2023年,開封市這些退休職工每月僅能獲得每月50元的個人賬戶存款,而醫保的起付線為50元,醫保報銷的額度為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1500元,并且這些額度無法累計,當月和當年不用,即刻作廢。與之相對應的,根據國務院文件,公職人員的醫保報銷額度一般在五萬左右,超出部分還有近90%的報銷額度,甚至還有高額的特殊醫藥補助費,更高級別的干部甚至能享受完全免費的醫療待遇,為人民服務的官員們,享受著遠高于人民的醫療待遇,令人咋舌。
開封的這些退休職工,最開始相信法律,相信官方,堅信自己的訴求一定能得到實現,甚至信誓旦旦地說,自己一定能勝訴。然而,經過八年的“長征”,一些退休職工公信力,以及我國的依法治國現狀產生了動搖,并且懷念起工人當家作主時的醫療待遇,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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