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98歲的老爺爺,最終還是走了。
家屬短短的一句“我沒爺爺了”,看得人五味雜陳。
或許有的網友還有印象,7月中旬,有位98歲的老人,被魔都某區某街道的某居委私自上門打了yi.苗,結果第二天就各種不舒服,直接住了院,還被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一直到最近離世。
到底,“打”,這一動作,是根本原因,是誘因,是偶合?
或許只有天知道。
但是98歲的老爺爺,同屋還有一個92歲的老奶奶和看護他們的保姆,連保姆都說,“他們倆都90多歲了可以不要打了,兩個老的又不出門”,結果還是打了。
然后說是醫生判斷沒有禁忌癥,但是他們仔細詢問老人了嗎?老人有腸梗阻、安了心臟起搏器等,這些只要簡單詢問都是可以了解的;更明顯的就是手抖、嘴抖,有帕金森病。如果一個老人,一身的病,身體也比較虛弱,這都不算禁忌癥,那么,究竟要怎樣才算禁忌癥?難道就只是一兩個指標的問題嗎?
還有,不識字的老人真的同意、簽字了嗎?不是來的醫生和居委代簽的嗎?
再有,按規定,70歲以上老人不是應該家屬陪同且同意嗎?這是當地的公眾號也特意做了貼心提示的。而兩位老人的長子,也是他們的監護人,一位70歲出頭老黨員,就住在附近,騎車不過3-5分鐘的路程,有人通知了嗎?
最后,從進屋到打完不到20分鐘就走,不是得打后留觀30分鐘嗎?
難道只要形式上完成了一紙“知情同意書”,哪怕稀里糊涂的代簽,就算是程序正義+實質正義了?知情同意,當然包括了同意的能力、形式與范圍,也因此,當地明確要求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家屬在場。
或許正是種種的流程不合規,這才有了網上流傳的家屬質問居委會工作人員那幾段視頻。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家屬雖然一腔怒火但仍然是有理有利有節,而對面則是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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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話,但凡家里有老人的,看到這樣的情形,很難不感同身受。
老人打苗是12日,13日住的院,14日家屬上門討說法。詭異的是,自那以后,下判定的醫生也“失蹤”了,據街道工作人員15日跟家屬的說法,醫生因壓力太大已經離職。
之后的情況,無論是老爺子的身體,還是家屬的溝通,都不是太樂觀。
然后,前兩天就傳來老爺子離世的消息。
這讓人說點兒什么好呢?
人究竟是目的本身,還是工具?一條鮮活的生命,難道就僅僅是指標中一個冰冷的數字呢?
說好的保護老人呢?
當然了,在當地,不規范寫作的網紅大醫生,大大的國寶級的專家給出的一個應對方案就是老人大打、快打、早打。
在他的認識中,除了極個別的,大多數有一身慢性病、基礎病、身體不太好,處于脆弱平衡態的老人都是可以打的;再有,以他的一貫思路,只要死亡率不超過0.45%就是社會可接受的,何況高齡老人死亡,這不是一個很“nature”的事件嗎?
本來,如果不是因為突發的、意外的事件,98歲去世,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喜喪了。
但是,其得病、去世,從相關性來說,的確與住院前一天的上門“打”不無關系,并且甩開家屬的同時,老人是被哄著騙著蒙著完成的,這完完全全違背了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則,家屬能不痛苦?能不憤怒嗎?
老人已逝,家屬會得到一個合理的說法嗎?那些違反流程的人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嗎?會有人從中得到應有的教益,使得悲劇不再嗎?
這答案啊,它在風中飄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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