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萍鄉經開區發布”刊發《區領導督導脫貧扶貧工作并走訪看望貧困戶》一文,因配圖中貧困戶住宅現“豪華家裝”,引發網友熱議。實際上,農村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現象在農村社會普遍存在,產生了嚴重的社會不公平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本來就不精確的原始貧困戶數據無法調整,地方政府難以根據農村社會實際精準識別貧困戶。由此,地方政府陷入貧困戶精準識別不可能實現的困境中,還要承擔貧困戶無法精準識別帶來的多種負面后果。
一
2014年中央政府提出精準扶貧理念,并開始推動精準扶貧工作。當時,中央政府并沒有出臺相關扶貧優惠政策。很多基層干部認為還是像原來一樣,貧困戶并不享受優惠政策,選誰當貧困戶都一樣。很多村干部評選貧困戶都較為隨意,農民也不關心,很多農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時候變成了貧困戶。一些地方政府為了保住貧困縣的帽子,要求貧困發生率不低于20%。當時,基層干部對精準扶貧的理解也有差異,不同農村地區評選貧困戶的標準不同。
中部A縣是國家級貧困縣,一直以來都享受很多國家扶貧優惠政策。地方政府為了保住貧困縣的帽子,就給每個村分配貧困戶指標。村干部也沒有把評選貧困戶當一回事,就隨意填寫了貧困戶名單。
中部B村是城郊村,農民基本上都在本地市區務工,家庭經濟收入都不錯。該村是山區,農民安全飲水存在一定問題。村干部就按照“兩不愁三保障”的標準,將存在安全飲水問題的村民小組的全體農民都評選為貧困戶。這些貧困戶在經濟收入上與其他農民沒有區別。
西南C縣位于武陵山區,是全國連片特困地區,村莊中的貧困戶較多。地方政府為了日后能夠完成脫貧任務,就將留在村莊中的、具有一定經營致富能力的青年人家庭評選為貧困戶。留在村莊中的青年人一般能夠在農村找到不低于外出務工收入的機會,這樣的農民一般屬于村莊中的中上層乃至上層群體。
由此看來,原始貧困戶數據本來就是不精確的,很多農民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貧困戶,還可能是村莊中的上層群體。農村地區的貧困戶數量并不是根據農民真實的家庭收入計算出來的,往往是地方政府按照當地的貧困發生率分配給每個村的指標。實際上,除了低保貧困戶之外,大部分農民的家庭經濟收入都差不多,家庭收入低于貧困線的農民并不多。
二
2015年底中央政府提出更為系統的精準扶貧方略,增加扶貧投入,出臺諸多優惠政策措施,很多政府扶貧政策、扶貧資源直接瞄準貧困村和貧困戶。這時,貧困村與非貧困村、貧困戶與非貧困戶的差別就凸顯出來了,原始貧困戶數據不精準帶來了很多問題。非貧困村與非貧困戶享受的扶貧政策很少,覺到非常不公平,引發鄉村社會混亂。國家向農村投入的扶貧資源越多,貧困村與非貧困村、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矛盾就越大。在農村社會,不公平問題成為脫貧攻堅工作的最大難題。
在同一個地域中,不同村莊之間的經濟條件差不多,但是貧困村與非貧困村之間的扶貧資金卻存在很大差異。C縣深度貧困村的扶貧資金一般都有千萬元乃至上億元,而一般貧困村只有幾百萬元的扶貧資金。A縣貧困村的產業扶貧資金有300-400萬元,非貧困村的產業扶貧資金只有100萬元左右。華北D縣每個貧困村都投入了200-300萬元修建標準化文化服務中心,幫扶單位每年投入資金幾十萬元,非貧困村沒有修建文化服務中心,也沒有幫扶單位。
在同一個村莊中,農民之間的經濟條件也差不多,但是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享受的優惠政策存在很大差異。從全國來看,貧困戶在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都享受到了優惠政策,一般每年獲得的政策性貨幣收入在4000元以上。從D縣的一個貧困戶來看,全家4口人,每年獲得的扶貧政策性貨幣資金有15587元,包括務工獎補,農業經營增收補貼、醫療報銷、政府代繳基本醫療保險、政府代繳基本養老保險、電力補貼、產業扶貧分紅。一些貧困戶還能夠享受扶貧搬遷、安排就業等優惠政策。
在不同村莊之間,非貧困村的農民認為很不公平,就會對村干部有意見,認為是村干部工作能力不行。農民認為“兩個村經濟條件差不多,為什么我們村沒有扶貧資金?”D縣某村是一個非貧困村,鄰村是一個貧困村,每次幫扶單位給農民發放物資的時候都會進行廣播。該村農民聽到鄰村的廣播,就會問村干部要物資。該村村干部也很無奈,只能進行解釋。每次鄰村發放物資的時候,該村的村干部都要花費幾天時間做解釋工作。該村村干部只能找鄰村的村干部協商:“發放物資時能不能不廣播?或者不播報具體的物資名稱?”
在不同農民之間,非貧困戶認為很不公平,對村干部和貧困戶都有意見。非貧困戶指出:“我和他家庭情況相似,為什么他有而我卻沒有?!”很多非貧困戶到鄉鎮政府、村委會反映問題,甚至直接罵村干部。基層干部下鄉,農民攔車、攔人的情況時常發生。在農村調查發現,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不公平問題,成為當前農村地區尤其是貧困地區的最主要矛盾。華北E縣2016年9月開始實施到戶增收政策,很多農民就紛紛反映不公平,鬧得很厲害。縣委領導直接到省扶貧辦公室反映問題,希望能夠核減貧困人口數量。
三
貧困戶識別不精準既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治理混亂,也帶來上級政府的考核壓力。中央、省、市政府要對地方政府的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進行考核,如果地方政府的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就會被問責和處罰。地方政府普遍希望核減貧困戶數量。然而,原始貧困戶數據無法調整,地方政府還被要求基于原本就不精準的貧困戶數據開展精準識別工作。
精準扶貧工作初期,地方政府已經將貧困戶數據上報給中央政府,每個貧困戶的信息都已經填報到國家數據系統中,并且中央政府已經向全世界宣布了這個數據。按照貧困線標準,除了一些連片特困地區之外,大部分農村地區每個村莊的貧困戶大概只有幾戶到十幾戶,有的農村地區沒有貧困戶。如果按照貧困線標準評選貧困戶,那么我國的貧困戶數量就會大大減少。并且,全省貧困人口在短時間內大幅下降,要么說明該省之前的扶貧工作過于粗糙,造假成分過高;要么說明該省扶貧工作激進、粗糙,未能認真做工作。省級政府也不愿意冒風險調整貧困戶數據。
在原始貧困戶數據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并沒有調整貧困戶數據的空間。中央、省、市政府根據原始數據對地方政府進行考核,地方政府如果擅自減少貧困戶數量就無法應對考核。西北F市2016年對貧困戶進行重新評選,某鎮原先有貧困戶1988戶,重新評選之后只有307戶貧困戶。當地精準扶貧政策只針對307戶貧困戶,其他貧困戶不享受精準扶貧政策。這化解了貧困戶與非貧困戶的矛盾。但是1988戶貧困戶已經進入了國家信息系統,仍然在考核范圍內。其他沒有享受扶貧政策的貧困戶肯定對地方政府的工作不滿意,怎么應對上級政府的工作檢查,就是一個問題。
在原始貧困戶數據本來就不精準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無論如何都無法做到貧困戶精準識別。農村社會真正的貧困戶本來就不多,這部分農民能夠很容易被識別出來。大部分農民的收入水平都差不多,農民家庭收入又無法精準計算,選誰當貧困戶都是一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貧困戶精準識別就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但是,按照精準扶貧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對貧困戶進行精準識別。由此,地方政府要完成一個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目標,陷入無法精準識別貧困戶卻必須要精準識別的困境中。
華北E縣2016年制定了貧困戶識別 “一進二看三算四比五議六定”六步工作法,每個縣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包3-5戶貧困戶,與駐村干部、村干部和農民一起計算收入,評選貧困戶。2017年6月該縣縣直機關人員大走訪,2017年7月該縣4000名教師大走訪,對全縣348個村的貧困戶識別情況進行兩次摸底。該縣花費了將近2年時間,動員了全縣上萬人,識別出來的貧困戶數量低于1.5萬人。但是為了縮小與原始貧困戶數據的差距,上報的貧困人口是3.1萬人。貧困戶識別工作最終成為一場數字空轉。
由此看來,基于不精準的貧困戶數據進行精準識別原本就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地方政府基于一個本來就不精準的數據開展工作,就不可能推動精準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畢竟,在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的情況下,無論如何都無法實現精準扶貧。
王海娟,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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