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奴役之路的“新圈地運動”
楊國英
一場聲勢浩大的“新圈地運動”,已然展開,且波及甚廣。其以發展之名,輻射全國20多省市,更有“志存高遠者”——河北省,計劃通過“新民居工程”,至2012年騰出50萬畝建設用地,用于大規模發展所需(據新京報)。 而農民在這個過程中,將被迫“集中住樓”,除了一套補償房之外,宅基地置換后產生的效益與農民無關。
一項原本“既保耕地紅線,又解發展之需”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政策,經3年期之試點,已然完整變形為“新圈地運動”之模板。拋開“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小城鎮建設”冠冕堂皇之言辭,其實質為:通過減少農民宅基地,增加城鎮建設用地,從而獲得超額土地級差收益(且這個過程不惜、已經、必將伴隨暴力拆遷)。
而任此“新圈地運動”肆意妄為、不加制止,必將是一條通向奴役之路,必將我們帶往萬劫不復之深淵。當然,這個過程所帶來的災難,短期不易顯現,可能會經歷“10年農村換新顏——20年騷動方始——50年覆水難收”演變而成。
“農民變居民”、“土地換社保”……初聽起來,好似幾輩子難求之美事,農家子弟十載寒窗亦即為此。但細思之,其實不然——此舉,如果任農民自量其力,自行選擇,其效應將為正,可視為“戶藉改革之推力”,形成良性城鎮化發展之勢。反之,如果不分對象,強迫執行,其效應必將為負,即為“新圈地運動”,必將通向奴役之路。
“志存高遠者”會辯稱,此舉僅為“宅基地之變”,并非“耕地權(使用權)之變”,勿需大驚小怪。并非杞人憂天,但我們需深知,任何變革之舉措,不應立足一時之需,而應立足“謀萬世”。“新圈地運動”表面看來,既能使農民赤腳上樓,又解建設用地之于發展所困,更添地方財政之水漲,可謂“一箭三雕”。
但此實為一時可能之景象,如果我們立足“謀萬世”而思之,則上述“一箭三雕”之論實在荒謬——且不論相當部分農民是否具備城市生存之技能,也不論所謂“土地換社保”僅限一代人而言,就其“宅基地之變”本身而言,極可能成為更廣泛“耕地權(使用權)之變”之導火索。
如明末思想家黃宗羲所言之“農民稅制變革”,歷史上的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下降一段時間后,又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而“新圈地運動”與黃宗羲所言之“農民稅制變革”實有異曲同工之處。通過對農民生存成本的影響,“新圈地運動”由“宅基地之變”始,最終必將引發更大規模的“耕地權(使用權)之變”——相當一部分農民,自“宅基地之變”集中居住后,其農業生產成本必將因“遠離耕地,無農具、糧食存放空間,生活成本激增……”等原因大幅增加,當個體務農產出過低或難解生存所需時,必然會導致“耕地權(使用權)”實質性的變化(與90年代后期農村階段性拋荒現象不同,經此集中居住、難以牟利之農民,此番被迫放棄耕地權(使用權),將會成為結構性的變動。而在這個過程中,不論國家對耕地權屬如何界定,就耕地使用權而言,必將形成大批農民被動“消滅”)。
由“宅基地之變”引發的“耕地權之變”,其波動范圍將更廣泛、影響更深遠、結局也更堪憂。在這個過程中,所產生的絕大部分無城市生存技能、務農又不足以裹腹的農民,其可能出路僅有兩條:其一,陷于城市貧民窟之中;其二,作為長期“農工”謀生于大、中農場(“宅基地之變”引發“耕地權之變”的過程,亦是規模化農業(農場)形成的過程)。而這之于我國人口數量眾多、人均資源缺乏之特殊國情而言,必將成為災害。我們不可能據此尋覓到“15世紀之于英國、17世紀之于法國通過‘消滅農民’推動工業發展”的捷徑,而只能重蹈“南美之巴西、鄰邦之印度”之覆轍。——巴西無地農民運動,作為拉丁美洲最大的社會運動,擁有70多個無地農民運動組織,其劇烈的運動歷時20多年,并曾因此大鬧巴西國會和強占總統莊園;而印度更是于2007年10月和今年8月,遭遇到2﹒5萬和1萬多名規模的無地農民在首都新德里的游行示威,其城市貧民窟人口更是逼近1億。
我們似不應以極悲觀之心態,謂此類“新農村運動”為“新圈地運動”;我們更不應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志存高遠者”的意圖。但以下這則報道,卻徹底讓我們無語,在地方政府如此指導思維下的“新圈地運動”確乎存在,且確乎是一條通向奴役之地。
——“在一次調研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對一位地級市領導‘三至五年拆光其所管轄市的全部村莊,因為其市100萬戶農民大概占了100萬畝的建設用地’雄心勃勃的計劃,感到憂心忡忡。驚問,哪來這么多錢?該市領導如此算賬,‘100萬戶農民讓他住樓,至少省出70萬畝地,50萬一畝就是3500億,100萬畝就是7000億,什么事干不了!’”(據南方周末)
如此精于計算的市領導,不由得讓我們聯想到英國政治家埃德蒙德·伯克那句著名的預言:“騎士時代已一去不返了;而詭辯家、經濟學家和精于計算的人如日中天,歐洲的(騎士)精神灰飛煙了。”——之于我們,是士大夫精神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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