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罷鄭永年先生《中國要進行三個領域的土地改革》給人的感覺沒有一點新意。兜了半天圈圈,農民、農民工生存和城市居民住房問題,依然是外甥打燈籠——照舅(舊)。
鄭永年先生把農民、農民工、城市住房的問題歸結為土地問題。把解決問題的重點放在土地問題上,提出了土地流轉的對策。此對策的主要思路是:1土地向集約化生產流轉;2土地向城市流轉。他的依據是:對于第一代農民工來說,他們勉強可以還原為農民,而第二代第三代農民工不可能還原為農民,只能融合于城市中。所以土地對于他們來說,不再成為他們的生存要素,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要解決中國的農民工問題,首先需要了解中國農民工的來源,和他們占有土地的基本性質。農民工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第一中心城市(含縣城)郊區的農民工,第二是中心城市附近的農民工,第三遠離中心城市即偏遠農村的農民工。這三部分農民工中,當前可以為城市提供土地的只有第一部分農民工,第二部分農民工只是具備在未來若干年為城市提供土地的可能性,第三部分農民工則根本就沒有為中心城市提供土地的希望。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心城市郊區的農民具有天時地利人和三大優勢,完全可以依靠中心城市的輻射效應,經濟收入來源比較廣泛,過上比純城市居民好得多的日子,即具備可以為城市提供建設用地的條件,也可以利用土地種植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比如蔬菜等等,還可以為城市提供各種形式的服務項目,比如住房出租,開辦小型商貿店等等,拾遺補缺。城市附近的農民,則一般采取務農打工兩不誤的方式,打工掙錢解決日常生活花銷問題,種地解決吃糧問題。他們短時期內不具備為城市提供建設用地的可能性,也不具備城郊農民那樣的為城市提供各種服務的便利條件。在沒有值得信賴的集約化經濟組織的前提下,他們絕對不會放棄土地使用權。除非農村集體合作化,確保農民利益最大化。遠離中心城市的農民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一般情況下交于留守的家庭成員(多是老少病弱)耕種,極少數人把土地交于親戚朋友耕種,但始終不會放棄土地使用權,以防萬一。這些農民工土地唯一的出路是走集體合作化經濟道路,否則一旦失去土地,他們只能流落在城市,成為無業游民。
據此分析,鄭永年先生所說的第一個土地流轉方向,是指第二類和第三類農民工的土地流轉。我贊同鄭永年先生的意見,應該要在解決好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前提下,實現土地向集約經濟組織流轉,并且務必防止土地流轉演變成變相剝奪;眾所周知,農民作為弱勢群體,如何防治強勢集團和個人尋找各種借口強取豪奪進城農民工的土地使用權,這是必須高度關注的問題。一旦失控,勢必造成失地農民流離失所,處境悲慘,跌入萬劫不復之地,人為地制造無產階級或雇農階級。為了避免此類悲劇產生,進城農民工的土地,一般依靠老少病弱勞動力,勉強維持著土地耕種,靠著左鄰右舍的幫忙,解決吃飯問題,而打工的收入用于解決日常生活花銷和重大開支。一旦失去生產糧食的土地,僅僅依靠在城市打工所得收入,要維持柴米油鹽醬醋以及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等費用,可就捉襟見肘,入不敷出,何以為繼呢。所以說第二代農民工可以離開土地確實不那么現實,即便到了第三代農民工,他們中間的大部分的最終歸宿仍是回到老家,仍然是打工為花銷,種地為吃糧,這是不可改變的規律。只要農民的增收致富問題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這些規律就仍然適用。
鄭永年先生所說的第二個土地流轉方向,是指城市郊區的農民。這類農民的土地,才是為城市住房問題提供建設用地的雇主。但是拿土地使用權換取市民權,對于他們來說,吸引力不大,他們更關心失去土地之后如何生存。目前主要依靠村集體經濟發展商貿經營活動,多數是以農工商聯合體的形式發展集體經濟,壯大集體經濟力量,維持可持續發展,造福子孫后代。
鄭永年先生大概忽略了中國農民工的這些基本特點,即目前我們所稱的農民工大部分來自遠離中心城市即偏遠農村的農民,而這些農民的土地短期內甚至終生都不存在為附近中心城市提供建設土地的可能性。
土地流轉依然解決不了農民出路問題,正如鄭永年先生所說,農村目前的痼疾“以土地的小規模經營,已經成為農村生產力低下的一個重要根源。從少量土地所得到的收益,只能是農民維持在生存經濟的水平。”在這一點上,我是贊同鄭永年先生表述的。該問題的根源在于實行小農經濟體制(即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歷史證明單干確實無法提高生產力,各個農戶僅靠種植少量的土地要改變自己的生活狀況是根本不可能的。同理,放棄土地進了城的農民(不包括城中村農民),也照樣很難成為中產階級,這一點是肯定無疑的。中國目前兩極分化的現狀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難道還要用農民繼續試驗下去嗎?只有走農村集體合作化道路,將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管理和開發,比如發展多種經營和走工業化道路,才能充分發揮土地的增值作用,農民可以作為股東分紅,這一點已經被中國仍然堅持走集體化經濟道路的農村實踐所證明,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
城鎮化依然解決不了農民出路問題。農民工問題說穿了是農民出路問題,解決不好,必然重蹈國外發展的覆轍。不僅極大地影響中國的糧食安全(青壯年勞動力離開土地,只剩下老少病弱留守農村從事農業生產),也將威脅社會安全和穩定。眾多的沒有技術特長的農民流向城市,要么失業,流離失所,給社會治安帶來巨大壓力。要么忍受資本家的殘酷剝削,在血汗工廠賣命,用健康和幸福換取生存所需的生活資料,直到生命終結。當城市原有人口就業壓力巨大時,龐大的農民隊伍涌入城市,對于城市管理產生的巨大壓力是可想而知的,使本來就顯緊張的居民就業、住房、上學、醫療、養老等諸多社會保障問題雪上加霜。解決農民變市民的問題,絕不是簡單到戶籍一轉換上述諸多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那么便當。如果這么簡單易行,中國政府只要一句話就可以圓滿解決了,何必如此費周折呢。許多國家沒有戶籍限制,大量農民流入城市,結果形成大量的城市貧民。他們居住在貧民窟,何來幸福。這樣的農民轉市民,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農民出路的癥結不在戶籍轉換,而在如何確保生存條件逐步提高,有所進步。農民出路問題的解決還是要圍繞著改善農村農民生存條件做文章,立足于農民就地就業和發展,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勢,壯大集體經濟力量,才有可能徹底解決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的問題實現共同富裕,其他的思路只是一種白日夢囈。
城市住房問題,關鍵在于國家和企業社會公共責任的缺失,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商業化,產業化,人為地增加城市居民住房困難。我們不提倡每個公民都要購買商品房,但如果政府不能提供廉價的公租房,讓老百姓高價租借私人的高價房,住房難問題就無法徹底解決,蝸居蟻族現象不可避免。提供城市廉租房是政府的責任,這是確保城市居民(包括農民工)安居樂業的基礎,沒有這樣的生存條件做保障,一切努力都是徒勞的。同理,教育、醫療、養老等諸多重大民生問題,都需要政府和企業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而不是把負擔轉嫁給老百姓。政府把自己應該干的事情干好了,干到位了,其他困難都可以得到圓滿解決。這樣,無論生活在城市還是生活在農村,人民都可以安居樂業,享受幸福的生活。
總而言之,三農問題的解決必須走集體合作化道路,土地必須向農村集體集約,克服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弊端,農村要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包括農業產業化),農民實現就地就業的渠道就會更加寬敞。農村集體合作化道路是避免農民因土地流轉被剝奪土地權益等諸多弊病的唯一方法;城市居民諸多管理難題的解決必須依靠國家和企業承擔更多的責任,國家和企業共同承擔社會公共事業投資,而不是把應該由國家和企業承擔的社會公共事業全部商業化,把負擔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寫于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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