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與江西農村的比較
一
我們在農村調查時,時常能聽到農民報怨:“現在的時代好,讓大家打工有了錢,但人卻不自在了,總擔心會遇騙、偷、搶。”
在我們所調研的各地農村,無論是在北方還是南方,我們發現各省的民生類、社會類新聞節目特別受農民的喜愛,這種社會新聞受眾涵蓋了幾乎整個村莊的男女老少。在我們的問卷中也顯示出,社會新聞在北方其收視率僅次于新聞聯播,而在南方其收視率僅次于天氣預報。而且,在我們訪談時,總是能遇到一些正接受著訪談的農民,突然大叫一聲:《第五社區》(某省電視臺的一個頻道)開始了,我得回去看電視。這到底是什么節目,能如此地吸引這些農民?于是,我們請農民述說這類電視頻道所播放新聞故事,并對他們講述最多的電視新聞故事以及在講述時對村莊中相關性故事的敘述進行了主題分類。我們從農民所講述的所有新聞故事中發現,他們所關注的這類新聞一般都是些關于天災人禍、行騙受騙、殺人搶劫、吸毒販毒、冤假錯案、交通事故、奇人怪病、不孝不仁以及婚姻、情感或家產糾紛等等各種各樣反映社會千奇百怪的、人間萬象的新聞。
而有關坑蒙拐騙的新聞更受歡迎,比如農民幾乎每次都會說到電視上播的山西黑煤窯,以及電視上講打擊傳銷的報道。“這些老板真是黑呀!被關在里面的人真可憐,不能出去,天天受打,這些人那都是些從農村出去打工的孩子呀!幸虧上了《都市報道》(某省電視臺的一個新聞欄目),要不然這些人都找不到了。”我們在河南與江西所調杳的村莊以及其周邊村莊發現,有不少打工的村民被騙入過傳銷組織,有的一家人都騙進去了!其中一個年輕人不知在傳銷組織中被打了什么針,送回來時人就變傻了,不理人事。農民說:“這個社會能夠有打工、讓農民多掙些錢,這點很好,國家也好,種地不要錢,養豬也補錢,可就是這些騙、偷、搶、動不動就用刀砍人不好,特別是傳銷,都是自己人騙自己人”,所以,現在農民都不放心孩子出去打工,怕受騙!江西龍村周大姐的小女兒出去打工時,她總是擔心,天天哭,天天睡不著,每天打電話,中途還去打工的地方看了女兒一回,主要是“害怕被人家騙走了呀!現在要是一個月沒有接到電話,心里就開始發慌,生怕她在外面出了什么事。”
二
這種對外面社會的“擔心與不自在”感,無論北方還是南方的農民都有。但我們在河南與江西的調查發現,河南的農民除了報怨外面的亂社會,同時也對其生活的村莊也有強烈的“不自在”感;而江西農民在其村莊的生活是自在與安逸的。
在河南五里崗調查時發現,村莊中偷牛,偷羊的現象特別嚴重,甚至院子里的雞鴨一出來就會不見了。任莊的一村民把羊關在后院,可清晨起來一看,只剩下羊毛羊頭以及幾只小羊羔,十幾只大羊全被宰殺后偷走了。我的一個受訪人在弟家喝了一會酒,回家時兩頭牛就不見了。一些偷羊的則更猖狂,在光天化日與眾目睽睽之下把羊抱走,且在抱走之前還給羊的主人打個招呼:“大爺,你知道羊是怎么被偷的嗎?你好好看著啊”,邊說邊把羊抱上車就走,大爺以及身旁的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 此外,種蔬菜的大棚也總會被人燒個洞。五里崗村的農民不光擔心偷、擔心的大棚有個洞(因為種大棚蔬菜是該地村民最主要的經濟來源),還得擔心騙,桂莊的楊大媽去年在自家田里干活時,被一個問路的婦女騙走了五千多塊錢以及她自己的所有手飾,等大媽清醒后,這人不知跑到何處去了。對于這些偷、搶、騙,農民說,現在的老百姓也不報案了,報了也查不出來,沒人管,只能干擔心。
河南農民對于這么亂的社會與如此“不自在”的村莊,也時常報怨,“公安局咋不管,不抓?國家怎么管不到?”但報怨之后又尋找不到答案的農民最后總是無奈地嘆息道:“都是現在的社會變壞了!人心變壞人!”有的農民甚至為治理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操心:“這社會這么壞,胡錦濤怎么辦呢?這正如,一個家庭的當家,下面的子女不聽話,駕不住他們,不好好勞動,好好打工,非要去偷、去搶、去騙,這叫當家的怎么辦?”
然而,江西農民除報怨外部社會的亂之外,從不報怨自己的村莊有何不自在之處。那么為何河南的村民對其村莊如同對外部社會一樣,有“不自在”感,而江西農村卻覺得“家里很自在,就是外面很亂”?
三
農民出去打工或是離開村莊所經歷的社會與農民生于斯和長于斯的村莊不同,我們知道,農民經驗里的社會以及農民從電視上所感受到的社會是一個于村莊之外完全陌生的領域、又是一個時刻變化與流動的領域;是一個四處漂泊,四海為家的社會,是一個無安全感、無歸宿感的社會。在這個陌生與流動的領域中,個體農民是一個完全原子化的個人,面對偷、搶、騙,個體農民無可奈何,只能報怨社會太亂,人心太壞。村莊不同于社會,村莊是一個共同體,它不僅是一個生產、生活和娛樂的共同體,更是一個有著共同規范并承擔眾多公共事務的功能性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內部,家庭作為最基本的認同與行動單位只是解決家庭內的合作,而在家庭以及家族之上仍然存在一些強力的組織和規范來滿足村莊范圍內功能性需求,即在村莊層面上,有著一系列超越家庭或是家族之上的硬性組織和軟性規范,比如宗族力量、村莊倫理、村莊輿論,以維系村民對村莊共體的認同,從而使每個村民對村莊都有種“我們感”,有“相守相助,疾病相扶”的義務感,以及一致對外以保護村莊生命與產財安全的責任感。從公私的范疇上講,相對于外部社會,村莊作為一個共同體,是一個“私”的單位,一個“私”的領域,即村莊是“我們”的村莊。在這個“我們”的共同體內,有著籠罩整個村莊范圍的“大私”,比如南方的宗族、北方的會首制度。這一“大私”能形成一致對外的行動能力,解決家庭、家族等一些“小私”所不能完成的合作,以滿足村莊內各“小私”之間以及整個村莊范圍內的公共品供給。當整個村莊成為了農民認同和一致行動的統一體時,村莊便不可質疑地是“我們的”村莊,是村民身體無意識的一部分。村莊的事就是我們的自己的私事:你家今天的羊被偷,可能明天就是我家的羊被偷,于是我們必須把偷羊者、戳大棚洞者揪出來,必須追擊、圍攻公然抱羊的壞人與進村的騙子。
然而,我們在河南所看到的并非如此,偷羊者在村莊范圍內,大白天偷羊也無人干擾,這種無人干擾的輕松環境竟使偷者在偷時還給主人打個招呼,這種明偷暗搶的猖狂是因為在偷者的經驗里,整個村莊不是沒人敢追,而是沒人追! 因為在一旁觀望搶羊的村民認為,搶的又不是“我的”羊,而是“他的”羊!即看偷羊的村民沒有“偷的是我們村”的那種“我們感”,也沒有“相守相助”的義務感與“困難相持”的責任感。
這說明,河南的村莊已不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村莊共同體,村莊對于當地的農民而言只是一個居住與生產的共同體,而不是一個具有互助相守的“我們感”的共同體,村莊已不是一個“大私”的村莊共同體,而是一個只有家庭“小私”的原子化社會,即在農民的公私觀里,只有有院子內的事才是“我的”事,院子外的事便不是“我”的事,而是“公家”管的事。此時,一個由村民共同防守與維護的村莊共同體成為了一個的“無我們感”小社會。個體農民所面對的已不是“我們”的村莊,而是一個“公家”的村莊,竟然是公家的,就該由“具體的公”去解決、去防御而不是“村莊這個大私”或是村民去應對。但是,農民擔心與不自在根源恰恰在于:村莊被袒露于公家的領域時,卻看不到一個“具體的公”進行管事,即村莊無一個能解決治安等公共事務的主體——也就是農民所報怨的“無人管事”。所以才有在村莊里,在光天化日和眾目睽睽之下偷了羊還要打招呼,且無人過問的怪事!這不僅表明村莊“大私”已被虛置,即在村莊層面上已不再具有“大私”的力量以維系整個村莊共同體的認同和一致行動能力,特別是一致對外能力,同時,在村莊“大私”消退后,又缺乏一個強有力的外部的力量,即一個“具體的公”進行以解決家庭“小私”以及個體農民所不能達成的村莊防御,所以河南農民才報怨,村莊和社會一樣亂,入村偷、搶與騙的人多,令農民生活不自在。
當村莊共同體消退為一個無“大私”的村莊時,即村莊不再是“我們的”村莊,而是一個“公家”村莊里,而這個“公家”村莊又缺乏一個“具體的公”(比如村組干部、派出所)去解決需要共同合作的治安等“公”的事情時,村莊便是一個亂的社會、一個不自在、令人擔心的社會。因此,“公安局咋不管,不抓?國家怎么管不到?”以及“報了案也沒用”的無奈只能使農民干擔心,這也正是河南農民的“不自在與擔心”的原因所在。 在這種無“我們感”的村莊中,面對偷、騙或是搶時,整個村莊袖手旁觀,國家似乎又“管不過來”,報怨與擔心的河南農民只能選擇不養牛羊,選擇把家安在大棚里,防御可能的破壞以減少一些擔心。
江西的村莊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村莊共同體,村莊仍然是“我們的村莊”,是一個“大私”的領域,并有著較強的凝聚力。在村民個人之上有家庭,家庭之上有家族,而家族之上是宗族,在宗族之上仍一個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村神,丟了東西的村民也會來到神樹下,向村神告狀,期待明了村莊一切善惡的村神能懲罰那些小偷小摸的人。因此,無論是在哪個層面上,村民的事情都是一個私的問題,都有不同的私(家族、宗族與社神)進行處理與解決。對于河南偷羊還打招呼的怪事,江西農民聽說后,很是氣憤:“怎么沒人去追打搶羊的,難道村里的人都死光了么?”因為當他們的村莊遭遇內部或是外部的偷、搶、騙時,村莊能動員一系列規范與力量進行防御、打擊與嚴懲。在村莊內部很少發生偷、騙搶事件,更不可能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下搶羊卻無人追趕的怪事。當面對一個強有力的村莊共同體時,無人敢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掠奪村莊中任何村民的任何財產!因為你搶了“他的”羊,就是搶“我們村的”,就是搶“我的”!所以,“我們”或是“我”就會追你,打你,嚴懲你。筆者在江西調查時,巧遇一個剛賣了肥豬的村民在集市上被放迷幻藥的騙子所騙,事發后,村莊發動了在村的全部青壯年上集鎮四處尋找騙子。
因此,這種共同體村莊中的農民是自在與安樂的。但是,農民一旦離開村莊共體同,面對的便是一個外部的亂社會,一個超載村莊“大私”的社會,此時,村莊的“大私”也只能愛莫能助、無能為力,農民也只能不自在,只得干擔心。
村莊共同體瓦解的過程,是一個“私”退縮“公”擴張的過程,“私”從村莊的宗族、家族一步步退至核心家庭,最終使整個村莊、所有村民袒露在“公”的領域,此時,村民所面對的不再是一個村莊共同體,而是個體農民共居的原子化的小社會。即當村莊共同體瓦解后,有“我們感”的村莊共同體將變成一個只有家庭“小私”,沒有村莊“大私”的原子化小社會,一個“公家”的村莊,在這個“公家”的村莊中,如果有“具體的公”進行管制,這個原子化的小社會仍是一個有序的、自在的社會,否則,便是農民如今所經歷的亂社會,是《都市報告》中的社會,是一個令人不自在、擔心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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