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朝鮮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中央委員會 關于美國侵略者對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的暴行調查報告書(摘要)]
朝鮮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中央委員會在十二月十日發表《關于美國侵略者對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的暴行調查報告書》,全文共分九章,約三萬字。摘要如下:
第一章:序論
報告書序論中指出:在朝鮮發動侵略戰爭的美國侵略者,狂暴地蹂躪國際法的各種原則、規定和戰爭法規,有組織地施行史無前例的野獸暴行,同時對戰俘也橫施野獸般的虐待和種種暴行。
朝鮮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中央委員會審核了回到祖國的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關于在美方戰俘營中直接遭受迫害、虐待和不可忍受的痛苦的許多控訴,并進行了慎重的調查,聽取了他們親身體驗和親眼看到的有關非人道待遇和暴行的詳細陳述。委員會根據他們的證言和他們身上殘留的傷痕等事實作成這個報告書,以揭發美國侵略者和李承晚匪幫的一部分暴行。
根據調查得到的大量確鑿的材料和不可辯駁的證據,美國侵略者對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施行的許多罪惡暴行的共同性質和特征是:美軍違反日內瓦公約及其他公認的國際法規對戰俘施行暴行的事件,從俘擄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的第一天起就開始制造并隨時隨地在制造著。這種暴行不是偶然和個別的,而是在最廣泛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一個美方戰俘營不曾發生過大規模屠殺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的血腥事件,而且這種暴行帶有空前的殘酷性。美國侵略者和李承晚匪幫不但威脅、恫嚇、壓制戰俘,蹂躪戰俘的人權,對戰俘加以最橫暴的侮辱性的拷問,而且把戰俘槍斃,刺殺,用坦克輾死,用開水燙死,用狼狗咬死,淹死,打死,餓死,凍死,甚至于分割被害戰俘的尸體,強迫其他戰俘和附近的居民觀看。美國侵略者在審問戰俘時使用了電刑、灌辣椒水、毒打等極殘暴的拷問方法,對女性施行野獸般的暴行和侮辱、強迫行為。
美國侵略者對戰俘施行種種暴行不僅是為了剝奪和蹂躪戰俘的權利和自由,而且是為了要實現其一定的軍事、政治目的,即企圖強迫扣留人民軍被俘人員,把他們移交給李承晚匪幫充當炮灰。
美國侵略者散布虛偽宣傳,對戰俘進行了強迫“甄別”和刺畫、刺字等暴行。根據其暴行的特征可以分為下面幾個階段:
一九五零年九月到一九五一年二月,是美國侵略者對人民軍被俘人員施行種種暴行的最初階段,他們并為剝奪戰俘回國的權利而進行了準備工作。他們對戰俘肆行恐怖、屠殺行為和強迫勞役,剝奪戰俘最低限度的生活條件,對許多負傷戰俘的治療故意怠工,以戰俘為射擊靶子,以殘酷手段迫使戰俘提供軍事機密和北朝鮮政治、經濟的機密情報,并企圖對戰俘實施間諜教育,把受過這種教育的戰俘強迫派遣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后方。他們使大批特務和打手混入戰俘營,非法設置禁閉室、警察、警備隊等,和嚴密的情報網,并以戰俘為細菌武器的試驗對象,強迫戰俘接受反動教育和反動宣傳,強迫他們承認是“戰犯”。
一九五一年二月初旬到一九五二年六月把人民軍被俘人員大批押送到巨濟島的時期是第二個階段,在這個階段對戰俘頻繁而大規模地制造了流血屠殺的暴行。美國侵略者為了要戰俘“拒絕遣返”而進行煽動、迫害的陰謀,在戰俘營中設置所謂“學校”,利用所謂教會及其工作人員,并由特務、打手建立了警察恐怖制度和各種反動恐怖集團,迫使戰俘在強迫扣留他們的各種文件上簽名蓋章,寫血書并接受刺畫、刺字,強迫戰俘喊反動口號,舉行所謂支持“自愿遣返”的游行示威,對戰俘施行“個別會面審問”,以各種殘暴方法屠殺反抗者。美李匪軍為掩護特務、打手們,而用機關槍、卡賓槍、火焰噴射器等向戰俘營濫行射擊。他們用坦克輾死戰俘,并為強迫扣留八萬名我方被俘人員而迫使戰俘在南朝鮮各地移動。因而對戰俘的大屠殺事件頻繁發生。
一九五二年六月到戰俘遣返時期是第三個階段,美國侵略者竭盡一切力量企圖強迫扣留戰俘,剝奪了戰俘的一切自由,不擇手段地加強了對戰俘的恐怖暴行,因而在蜂巖島、龍草島等美方戰俘營中也頻繁地發生了對戰俘的大屠殺事件。這種暴行是在大批有組織的部隊的參加下進行的。
由于美國侵略者的暴行,僅據朝鮮人民軍歸來人員揭發的材料,遭到殺害的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就有三萬三千六百多名,受傷和殲廢的有數萬名。
報告書接著分類舉出了美國侵略者對人民軍被俘人員所制造的暴行中的一些帶有代表性的實例。
第二章:關于屠殺戰俘
報告書指出:一九五零年九月十五日,登陸仁川的美軍裝甲部隊大尉海爾遜在仁川碼頭命令四十五名士兵以輕、重機關槍和步槍向一百五十多名戰俘集中射擊,把他們全部槍斃后丟入海中。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美國第八軍直屬憲兵隊大尉威廉率領美軍憲兵到囚禁戰俘的平壤司倉市場,把戰俘二十九人拉到群眾面前槍斃,威廉自己也用手槍參加射擊。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設在平壤紡織工廠等地點的臨時集中營中的戰俘,被剝了衣服和奪去攜帶品,當他們為了御寒取暖而聚集時,美軍憲兵大尉及李承晚偽軍向他們濫施射擊,屠殺了一百四十九人。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臨時設在平壤教化所的美方戰俘營內發生火災,美軍向從烈火中外逃的戰俘濫施射擊,結果一百多名戰俘死亡,二十多名受重傷,另外,美軍還槍斃了已從火災中逃出來的戰俘四十名。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到十二月十日,設在仁川少年監獄等處的臨時收容所里的戰俘被押解到幾只運輸船上,送往釜山,裝載都超過定員好幾倍,上船大部在深夜中進行,美李軍并且強迫戰俘跑步上船,因而掉入海中淹死的有五百名之多;在船底因窒息而死的有一百五十多人;在航行中由于口渴、饑餓而得病、死亡以至被丟入海中的戰俘,每只船都約有一百名。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八日,美軍駐東萊第四聯隊憲兵大尉指示美軍士兵毆打因被強迫勞動而精疲力盡的戰俘南宮一等九人,并當眾用十輪大卡車把他們輾死。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警備東萊戰俘營的美軍二等上士在強迫戰俘進行擴大釜山軍用飛機場的勞役時,命令李衡九等十七名戰俘坐下后,用炸藥炸死了其中的十五人,并使附近的十名戰俘受重傷。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間,美軍在釜山第三碼頭強迫戰俘搬運食品,毆打了金洛水等九名戰俘,并把他們槍殺或丟入海中。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日,釜山第三碼頭美軍糧食倉庫著火,美軍九十四憲兵大隊長哈因基中校率領美軍一百多人趕到現場,強迫在進行勞役的戰俘去救火,當場槍斃了戰俘七人,打傷了十二人。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五日晚間,美軍在巨濟島第六十一號戰俘營,用輾石機把重病戰俘李基鉉輾死。
第三章:關于戰俘困難的生活條件
報告書指出:美國侵略者違反國際法的要求,在衛生、健康的起碼條件和供給宿舍、飲水及衣類等方面,都以慘無人道的手段對待戰俘,甚至用恐怖手段回答戰俘的正當要求,一直到細小的問題。例如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六日到十二月二十七日,美國侵略者以平壤紡織工廠為臨時集中營,收容了約三千名戰俘。在這座被嚴重破壞的建筑物里,根本沒有防寒防雨和衛生設備,供給的食物極壞,水也不能按時喝,洗臉洗手更不可能,戰俘中因而發生了傳染病,很多人死亡。在十一月十日到二十三日的十多天中,就有楊仁培等十五名戰俘病死。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到一九五一年三月,美軍當局在釜山飛機場附近水田里架設帳篷,收容了戰俘約三萬多名,強迫他們作苦役并遭受寒冷和風吹雨打,結果得病者占總人數的五分之四,加以絕大多數患病者得不到治療上的幫助,結果,僅美軍第四大隊管轄下的一個戰俘營里的六千名戰俘中,患重病的人就有一千四百多名,每天平均有七、八人死亡。一九五一年一月一日,美軍強迫戰俘在釜山第三碼頭卸運糧食,并把其中二十名丟入海里淹死。一九五一年初到三月底,美軍迫使八千多名戰俘修筑水原飛機場。由于遭受虐待,僅在二月份,就有三十多名戰俘在現場死亡,三百八十名患重病,十七名受傷,一百五十名入醫院后有二十九人死亡。美軍強迫釜山西面第五戰俘營內的戰俘作船上卸貨勞役,在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把七十名戰俘打傷,把五名投入海中淹死。
第四章:關于蹂躪和剝奪戰俘的人權和自由
報告書舉例說:由于美軍當局強迫巨濟島所有的戰俘營張貼反共標語,掛“韓國”、美國和聯合國旗,組織反動組織,并指示特務殺害不信宗教的戰俘,第七十八號戰俘營的戰俘提出了抗議,結果十多名戰俘被無理拘禁。當戰俘提出釋放被拘禁者的要求時,美方竟動員美李匪軍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七日包圍戰俘營營場,用槍支和手榴彈殺害了三十八名戰俘,殺傷了一百九十四名,同時把五百八十五名戰俘投入監獄。一九五一年圣誕節,美李匪軍又強迫巨濟島戰俘營掛美方旗幟,并包圍襲擊第七十三號戰俘營,戰俘因表示反對而被殺害的七名,負重傷的四十七名,被監禁的九百零二名。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釜山第十二野戰醫院第六收容所所長根據遠東美軍司令部的指示,強迫八名被俘軍醫作廣播以協助他們抵賴美軍在朝鮮進行細菌戰的罪行。戰俘拒絕這樣做,都遭到監禁和毆打。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到十月三日,美軍對巨濟島第十四號戰俘營進行搜查,并打傷了反對搜查的戰俘二千八百多名,拘禁了二百三十五名。一九五三年五月一日在巨濟島第一號戰俘營中進行搜查,又打傷了戰俘八名。一九五一年“八·一五”,美軍在巨濟島第六十二號戰俘營中開槍打死了唱朝鮮解放歌曲的戰俘三名,打傷了二十七名;在巨濟島第一至第十一號戰俘營中打死了慶祝節日的戰俘四十四名。一九五一年九月十八日,美軍憲兵又向戰俘進行射擊近一小時,打死戰俘十三名。一九五三年“二·八”朝鮮人民軍建軍節日,巨濟島第十七號戰俘營當局壓制戰俘的慶祝活動,并打死了唱歌的戰俘四人。一九五三年三月九日,巨濟島第三戰俘營的戰俘被毒打,因為他們聽到斯大林逝世的消息時,曾戴過孝。一九五三年四月十七日,龍草島第三號戰俘營通令戰俘:如果拒絕脫掉人民軍軍帽或拒絕勞役都要受嚴厲懲處,當天下午,美軍包圍這個戰俘營并投擲手榴彈一百五十多枚,屠殺了戰俘十七名。
第五章:關于對戰俘的強迫扣留
報告書指出:美國侵略者從進行侵略朝鮮戰爭的第一天起,就企圖強迫扣留戰俘。為此,他們向戰俘進行強迫“甄別”,迫使戰俘寫“釋放請愿書”,并在朝鮮停戰談判過程中制造了所謂“自愿遣返”的提案。自美方戰俘營當局從一九五二年三月起對戰俘進行“甄別”以來,美李劊子手及其特務們更屠殺了無數愿意返回故鄉的戰俘。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初旬,釜山、巨濟島各戰俘營醫院的美軍和李承晚特務,在美國陸軍準將尼柯斯的直接指揮下,強迫病傷戰俘寫“釋放請愿書”,并屠殺和毒打表示拒絕的戰俘。僅第一醫院,在十二月七日就有金文洙等八名戰俘被殺害,有五十多名被打傷。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五日,李承晚特務在巨濟島第六十至第六十八號戰俘營中,迫使戰俘簽名承認是被扣留的平民,并屠殺了進行反抗的戰俘八十多名,打傷了五百多名。一九五二年二月十八日,美軍約一千名攜帶重機關槍等武器,包圍了巨濟島第六十二號戰俘營,因戰俘不肯簽名承認是平民,就對他們進行集中射擊,殺害戰俘一百零二名,打傷了二百六十多名。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美軍軍官指揮三百名美軍、偽軍和約一千名埋伏在各戰俘營中的李承晚特務,襲擊巨濟島第九十二號戰俘營,戰俘十三名被殺死,七十八名負重傷。一九五二年六月十日,戰俘營總管美國陸軍準將波納,動員約四千多名美軍對巨濟島第七十六號戰俘營六千八百多名戰俘連續進行四小時的襲擊,結果二百七十六名戰俘被殺害,四千名以上負傷。一九五二年四月七日,美軍第九十四憲兵大隊副官和隨軍牧師等把手槍七支和催淚彈等交給潛伏在巨濟島第七十六號戰俘營中的特務金斗益,指示他不讓一個戰俘要求遣返;四月八日,特務們便用手槍屠殺了一百七十多名戰俘;同一天,巨濟島第八十一號戰俘營的美軍軍官和隨軍牧師也指使特務屠殺了要求回北朝鮮的戰俘九十多名。四月九日,巨濟島第八十三號戰俘營當局對六千四百多名戰俘強迫進行“甄別”,屠殺了戰俘五十多名,活埋了六十名;第七十三號戰俘營當局指使特務用鐵鍬、鋤頭等打死了戰俘二十七名。四月十二日,巨濟島第七十一號戰俘營也屠殺了戰俘一百二十五名以上。四月八日,美軍第九十四憲兵大隊協同李偽軍警備隊,在巨濟島第九十三號戰俘營屠殺了要求回北朝鮮的戰俘七十二名。四月十日,巨濟島第九十一號戰俘營一百五十名戰俘被屠殺,第九十四號戰俘營內用棍子打死了三十四名戰俘。四月十四日,巨濟島第一號戰俘營也有戰俘趙仁洙等八名被打死。
第六章:關于對女戰俘的暴行
報告書指出:美軍不僅不考慮到女戰俘的生理條件和衛生保健工作,而且施以各種虐待、拷問,甚至以刀槍逼著她們裸體游街,或加以強奸后把她們殺害。僅據提供材料的七十名歸來人員的敘述,被美軍強奸的女戰俘就有一百二十八名,強奸未遂而被殺害的有三十四名,美軍強奸后為掩蓋罪惡加以殺害的有四十四名,因其他理由而被殺害的有一百二十名,負傷的有一百三十名。例如:一九五零年十月十六日,在黃海道谷山郡,一個美軍憲兵大尉指揮李偽軍二軍團的憲兵中尉拷打和強奸女戰俘金仁淑,并在十八日上午把她槍殺。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平安南道順川的美軍野戰醫院中,美軍把趙英姬等五名女戰俘剝光衣服,澆上汽油燒死。一九五二年四月,巨濟島美軍第六十四野戰醫院里的美軍下士丁尼等凌辱了從釜山移送來的許多女戰俘。一九五零年十月十四日,八十名男女戰俘從議政府向漢城移送,途中有兩名女戰俘被美軍槍殺,到漢城時,美軍并強迫戰俘們裸體游街。一九五零年十月五日,美軍在倭館車站把女戰俘金愛子拖進一空車廂中強奸,并在車站旁邊把她槍殺。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晚,巨濟島美軍六十四野戰醫院收容所所長梅里遜強奸有病的女戰俘金貞淑未遂,用手槍把她打死。一九五二年三月十日,釜山一○○號戰俘營第二收容所情報科的美軍,因女戰俘姜占淑、鄭貞順不肯充當護士,把她們拷打了六個鐘頭,姜占淑當場被打死。
第七章:關于對病傷戰俘的虐待和醫學實驗
報告書指出:僅據提供材料的三百七十六名歸來人員的敘述,被這樣殺害的人民軍戰俘達二千零一十八名,殘廢的達一千一百一十六名,例如:一九五零年九月二十五日,戰俘晁勇國左腿關節部折傷,在二十六日被俘,十月二十日被拘留在釜山第一戰俘營中,被作為醫學實驗,經五次截肢,左腿下半截完全喪失。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三日,趙民憲在江原道洪川以北左膊和左腿受傷后被俘,美軍不但不給治療,反而故意割去他傷處的骨骼作接骨用的材料。一九五零年十月六日,姜中淑在元山市左趾及左腿下部被美軍機槍打傷,美軍對她進行五次截肢,使她成了殘廢。美軍第十四野戰醫院外科主任美軍少校拉斯金并把戰俘中的許多患者作為實驗對象,施行肺部手術,戰俘不愿意,他便唆使特務加以毆打,當戰俘被打得神志不清時,他便動手術,被施手術者全部死亡。這個醫院的實驗室主任還對患者進行各種藥物的實驗。由于沒有予以治療而死亡的戰俘的人數更多。美軍第十四野戰醫院當局為使傳染病蔓延,根本不隔離赤痢病患者,因而從一九五零年十月到一九五一年五月,染上赤痢而死亡的每天有二十多人,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那一天就死了九十一名。由于同一原因,第四號戰俘營在八個月中也有二千多名戰俘死亡。在這個設在釜山巨濟里的第四號戰俘營內,從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五日到一九五一年二月底為止,由于美軍故意不給治療而死亡的戰俘達六千七百多名。自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到一九五一年三月為止,在釜山第一、二、三、四、五號醫院中因沒有治療而病死的戰俘也達九百六十名。
第八章:關于對戰俘進行武器性能的實驗
報告書指出:美軍當局還對戰俘進行武器性能的實驗,其中包括原子武器性能的實驗。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釜山巨濟里一○○號戰俘營所屬第七收容所,收容了從仁川、丹陽等地送來的人民軍戰俘約二千多名。二十日上午十時,美軍用卡車把三百多名炮兵戰俘強迫運往六公里外的一個山腳下,令他們坐下或躺下,然后以預先布置好的坦克和重機槍等向他們集中射擊,全部加以殺害,以實驗武器的殺傷力與射擊的準確性。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巨濟島戰俘營總管波納帶領兩個軍醫,把第四大隊收容的戰俘一百二十名運到離巨濟島第一碼頭約三公里的地點,進行約四小時的毒氣實驗,使這些戰俘在此后兩個月中不能睜開眼睛。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美國飛機一架在巨濟島第十七號戰俘營第四大隊宿舍上空投下一個紙筒,紙筒在空中張開;接著,第四大隊全體人員都患了眼疾,此后每個星期都有軍醫前來調查眼疾情況。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三日,美軍把戰俘五百多名趕進鐵絲圍籠,以兩個小隊的兵力向圍籠里投擲一千多顆毒氣彈,進行實驗,結果三百五十多名戰俘負重傷,四十四名喪失意識,四名死亡,三名喪失聽覺,六名完全失明。一九五一年五月中旬,在離巨濟島第二碼頭約一海里的海面上,美國侵略者裝運戰俘一千五百名出海他往,進行原子彈性能的實驗。這是當時被迫在碼頭上搬運物資的其他二十五名戰俘親眼看見這些戰俘被運走,并聽監視他們的李偽軍下士楊寅陪說的。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夜間,美軍軍官和士兵把釜山戰俘營所屬西面收容所的戰俘八百多名,以一艘可容五千人的美軍灰色運輸船從釜山第三碼頭運走,下落不明。
第九章:結論
報告書在結論中指出:以上各種事實,是經過公正的科學的調查而確定的事實中的極少的一部分。然而由此也可以看出美國侵略軍對人民軍被俘人員施行野蠻的罪惡行為的全部真相,并且證明了美軍這種有組織、有計劃的暴行,是按照美國軍閥和統治集團的頭子的直接指示進行的。美國侵略者橫暴地違反一九零七年海牙章程中關于戰俘待遇的規定和一九二七年及一九四九年關于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等國際法規的行為,在人類歷史上留下了最可恥的一頁。在朝鮮制造這種種血腥暴行的犯罪者,是絕對逃脫不了它的罪責的。全世界人民以憤怒和激動的心情譴責這些犯罪者,并要求立即懲處對英雄的朝鮮人民和對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施以非人暴行的美國侵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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