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鋼協常務副會長羅冰生表示,中外鐵礦石談判仍在進行,希望得到合理結果,建立雙贏的定價機制。當被國內媒體記者問及是否堅持約40%的降幅時,他表示:“我沒有這么說,我說的是合理的結果。”這意味著,隨著日韓歐2009年鐵礦石價格陸續達成,以及鋼鐵企業盈利狀況的改善,中國可能不再堅持原定的談判底線。而就在此前,三大礦山巨頭——澳大利亞必和必拓、力拓和巴西淡水河谷與亞洲、歐洲等主要產鋼國家達成長期協議價格后,只有中國仍在堅持談判,要求比日本新日鐵(新日本制鐵株式會社)價格更低的降幅。
7月29日,澳大利亞必和必拓公司公布了其2009年鐵礦石價格談判的進展情況公告。公告稱,其鐵礦石銷量的23%已確定年度合同價格,和2008年的合同價相比,此前與亞洲和歐洲鋼廠達成的粉礦售價降價近33%,塊礦降價近44%。另外,還有30%將按季度談判、現貨和指數定價的混合定價方式來出售,而余下的47%仍在進行談判。
而在此前,三大礦山巨頭——澳大利亞必和必拓、力拓和巴西淡水河谷與亞洲、歐洲等主要產鋼國家達成長期協議價格后,只有中國仍在堅持談判,要求比日本新日鐵(新日本制鐵株式會社)價格更低的降幅。
在近幾年中國鋼鐵企業與國際鐵礦石供應商的談判中,日本鋼鐵企業在其中扮演了某種特殊角色。今年5月26日,力拓發布公告,稱與日本最大鋼鐵企業新日鐵公司,已達成新財年鐵礦石合同價格降價33%的協議,而此時中國企業正談判要求降價40%。日本企業為何愿意接受高價格,而不和中國一起聯手爭取一個低價格呢?這里邊有什么“深意”嗎?
當日本財團30年前就開始在全球布局上游資源時,國人還陶醉在“地大物博”的自我宣傳中
如果有人對你說“日本不是資源匱乏國,中國才是”,你會不會大吃一驚呢?說這句話的人,是中國社科院日本經濟學會理事白益民。
白益民先生于1993年底進入日本三井財團的綜合商社三井物產(株)北京事務所工作,一干就是12年,著有暢銷書《三井帝國在行動——揭開日本財團的中國布局》。白益民非常了解日本的資源狀況,他對《青年參考》報記者說,30年前日本的確資源匱乏,然而日本大型財團中的綜合商社與鋼鐵公司互相持股,結成利益聯盟,早早著手海外資源布局,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就抓住良機,低價大舉投資海外礦山。30年后的日本,已在全球擁有了大量資源,在上游產業鏈建立了穩固基礎,而中國鋼鐵企業海外資源開發力度已大大落后于人,“中國反而成為了缺資源的國家”。
在2002年之前,中國國內自產的鐵礦石基本能滿足鋼鐵行業的需求,每年只需從國外進口少量鐵礦石。“那時候賣資源的澳大利亞和巴西求著中國買,當時的澳大利亞總理霍華德訪華時都帶著鐵礦石廠商。”白益民說。情況自2002年以后改變,加入WTO的中國開足馬力,開始成為全世界的生產制造商,對鐵礦石需求大幅飆升。
白益民認為,供需關系變化固然是鐵礦石價格連續5年飆升397.8%的重要原因,但日本大財團對鐵礦石國際游戲規則的嫻熟操控,也在相當大程度上起了助推作用。當日本財團30年前就開始在全球布局上游資源時,國人還陶醉在“地大物博”的自我宣傳中。
隨著日本對全球礦產資源長達30年的“布局”,今天日本擁有的鐵礦石資源不但能完全滿足本國鋼鐵企業的需要,而且還出口韓國和中國。據白益民介紹,韓國最大的鋼鐵企業浦項制鐵,可以說已被日本企業“綁架”——從鐵礦石的供應、運輸到定價,都由新日鐵說了算。事實上,韓國浦項鋼鐵的全套設備都是從日本新日鐵引進,而且它們之間有相互持股的關系,同時浦項制鐵還與日本三菱財團在能源領域有密切關系。
提到“新日鐵”,就不得不提到它的一個“利益共同體”——白益民的“老東家”三井物產,它和新日鐵之間存在相互持股和共同投資的關系。在鐵礦石上游的資源布局,使整個三井財團獲得了更大利益。三井物產的官方網站上顯示:“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就積極參與投資開發鐵礦石資源,長期以來穩定供應鐵礦石。2003年收購了世界最大鐵礦石生產銷售商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的母公司Valepar公司15%的股份,并且還持續擴大了與澳大利亞力拓公司和必和必拓公司之間共同合作的鐵礦石事業。基于三井物產擁有權益比例的鐵礦石控股產量已躍居世界第四位,年開采權益已超過4000萬噸。”
中國勞動力成本明顯低于日本,為何中國在壓價日本卻率先同意漲價?
2005年2月22日,日本新日鐵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單方面達成協議,將鐵礦石價格漲幅定為71.5%。隨后新日鐵與另一鐵礦石巨頭澳大利亞必和必拓公司也達成類似協議,之后中國鋼鐵企業被迫接受了這一價格。至2008年2月18日,新日鐵又與淡水河谷率先達成了漲價65%的協議,再次逼迫中國企業接受了如此巨大的價格升幅。
中國勞動力成本明顯低于日本,可在鐵礦石談判中,為何中方要一再壓低價格,但日本卻總是率先同意將價格上漲呢?白益民告訴《青年參考》報,在資源領域要獲得競爭優勢,不是靠低廉的勞動力成本,主要是靠先進的技術和充足的資金,“在這兩點上,中國沒有多少競爭優勢”。
另外,日本企業情愿高價買入的更關鍵原因,是日本企業與三大礦山巨頭存在千絲萬縷的“裙帶關系”。“日本企業同時擁有巴西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和力拓的股份,表面上看日本接受了比中國鋼鐵企業要價更高的價格,但它卻可以通過持有的股份對沖這一損失,甚至獲取更大利益。這也就意味著鐵礦石價格上漲,日本“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擁有巴西淡水河谷股份的三井物產會多賺一些,然后在鐵礦石貿易時讓利給新日鐵。另外,日本和韓國鋼企的很大一部分產品,也都是賣到中國市場,漲價的部分自然也都被轉嫁給中國用戶了。”白益民解釋,這正是鐵礦石談判中為什么新日鐵總是率先達成漲價協議的原因所在。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另外兩家財團住友財團和三菱財團,也和力拓、必和必拓有密切合作關系。
根據1981年確定的全球鐵礦石定價機制,每年第四季度開始,由世界主流鐵礦石供應商與其主要客戶進行談判,決定下一財政年度鐵礦石價格。只要其中任何一家礦山與鋼廠達成買賣合同,談判即宣告結束,其他各家談判均要接受。結果不難想見,一旦作為主要談判參與方之一的新日鐵率先接受漲價,中國鋼鐵業只能被迫接受。
除了以上這些因素,白益民還認為“日本企業更善于談判”也是原因之一。和中國企業更多體現的是“政府身份”不同,日本企業的談判人員對整個市場非常了解,是一群“職業商人”。為了提高談判取勝的機會,日本企業甚至會聘請專業“談判專家”搜集情報、制定談判戰略,并參與核心談判。
“財團模式”是日本制勝關鍵。中國這方面應從“學習美國好榜樣”,轉到“學習日韓好榜樣”
在向《青年參考》報記者講述日本如何“布局”控制全球鐵礦石貿易的過程中,白益民反復提到了“財團”一詞,并表示這是日本屢屢得勝的最關鍵因素。日本是從“二戰”后的廢墟上經過集體意志的努力而獲得新生的國家,這種集體主義觀念成就了日本獨一無二的財團體制,而財團體制也成為日本貿易和產業立國基本國策的物質基礎。同樣,和日本在礦產貿易中關系緊密的韓國,奉行的也是這種“財團模式”。
日本財團的核心企業——綜合商社又在其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在貿易、投資、金融、人才、情報和物流發揮著綜合機能的特殊作用,實質上成為財團內部乃至日本社會實質上的經濟總參謀部。在日本企業海外擴張過程中,其綜合商社一定是最先進入某一市場的,它的重要職能就在于打通當地“商路”,進而控制“商權”,為制造業企業的進入開路。“日韓式”的綜合商社牢牢控制了金融企業、商業和產業,將三者緊密結合;而“美國式”的經濟制度將金融和產業分離,講究的是“錢生錢”,導致大量產業流向別國,因此容易產生“產業空心化”和失業問題。
據白益民介紹,“日韓模式”其實源自中國古代的晉商和徽商,那時候的“錢莊”就是如今的銀行,而“商會”就是綜合商社,因此他認為“財團”與其被稱為“日本模式”,不如被稱之為“東亞模式”。
白益民建議,在現在的形勢下,中國在這方面應從“學習美國好榜樣”轉而“學習日韓好榜樣”。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市場一片空白,很多產業還未發展起來,當時學習“美國模式”是必要的,而現在則應學習“日韓模式”,從“做大”(萬馬奔騰)轉向“做強”(綜合集成),通過增強全產業鏈的綜合效益,而達到提升企業競爭力的目的,這樣才能應對外國壟斷資本的盤剝,而“不會淪落為外國企業的提款機”。(青年參考 2009-08-04 本報記者 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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