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古巴修改外資入境規定 合資企業可享受大幅優惠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萬戴):當地時間29日,古巴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全體表決通過的新的《外國投資法》,以新法律替代1995年開始實行的上一部77號《外國投資法》,如此一來,除去教育、醫療和軍工等特殊領域,古巴將對外資開放自己的幾乎整個市場。
相比上一部法律,新的投資法明顯體現出古巴前所未有的開放態勢和勇氣。除去對于外國投資開放市場之外,此次古巴也為吸引外資配套了相應的稅務減免政策:新法規定,對于外國資本在古收益,將之前30%的利潤稅減免一半到15%;而如果外資選擇和古巴建立合資企業,可以免去公司前8年的稅務;同時也承諾為前來投資的外國資本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本次修改投資法的直接原因正如古巴經濟部門負責人馬利諾·穆里略所說,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外匯進入古巴,進一步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提高經濟增長速度。按照穆里略的預計,古巴未來每年需要20億到25億美元的投資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增長。
近年來,由于美國的持續封鎖政策以及傳統盟友委內瑞拉經濟出現了一些問題,古巴的經濟增速相較其他拉美國家仍顯不足。據統計,在過去10年中,古巴的平均經濟增長率僅僅達到了1.8%,其中外資僅僅累計貢獻了13個百分點,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中處于下游。而這次古巴新投資法的通過,正是為了從現實角度解決這一問題。
分析人士指出,古巴經濟開放的心態和行為從古共六大就初見端倪,在勞爾·卡斯特羅升任古巴最高領導人之后,就一直試圖積極推動古巴經濟發展。從2010年10月至今,該國先后實行了178種行業的私有制改造,同時對于國有企業進行了大刀闊斧的評估和改革,改革計劃經濟進入市場機制。如今古巴效益好的國有企業將可以保留50%的利潤作為生產投資,而連續兩年不能夠有效盈利甚至虧損的企業則會被撤銷重組,重新將競爭力和活力帶給了古巴企業。
而就在幾個月之前,古巴還開放了第一個經濟特區“馬列爾港”特區。可以看出,古巴政府的經濟改革計劃一脈相承,修改外貿法自然也是其中重要一步,而不是像有些美歐媒體所報道的“無路可去”的被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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