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4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22日電(記者竇灝洋 劉軍)21日,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發表題為“網絡自由”的演講,影射中國限制互聯網自由。此前,美國搜索引擎公司谷歌聲稱,因不滿中國網絡監管制度準備退出中國。針對這些問題,新華網記者獨家專訪了北京郵電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方濱興,請他介紹當前中國和世界各國互聯網監管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網絡監管是國際慣例 谷歌不服中國法律可以退出
12日,谷歌在其官方博客上表示,可能將關閉google.cn站點和在中國的辦公室。在這份聲明中,谷歌聲稱其退出的原因之一是不愿意繼續審查“谷歌中國”搜索到的結果。
對于這一聲明,方濱興院士表示,網絡監管是國際慣例,幾乎每個國家都會對互聯網信息進行審查,這并不是中國的發明,對這一點谷歌是清楚的。方濱興院士對谷歌以這個理由來退出感到差異,他說谷歌德國就與美國在線德國、雅虎德國一樣,根據德國《青少年保護法》相關部門的要求,其搜索引擎在德國搜索到的內容不會顯示非法內容(illegal content)。方濱興院士當場給我們演示通過www.google.de來搜索色情信息,在谷歌的網頁上出現了與谷歌中國相同的德文說明,并在進一步說明的超鏈中給出了英文聲明,“你所搜索到的一些URL根據德國監管機構的規定屬于非法信息而未予顯示(A URL that otherwise would have appeared in response to your search,?was not displayed because that URL was reported as illegal by a German?regulatory body)”,同時,谷歌搜索結果中還另外提供了一個鏈接,注明“谷歌接收合法的投訴,根據投訴,谷歌可以從搜索結果網頁或所保存的網頁中刪除相關內容(Google has received a legal complaint and submitted it here to the Chilling Effects database, as described in Google's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policy. In response to the complaint, Google may have removed content from a search results page or hosted page.)。”。由此足以說明谷歌已經適應了在世界各國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來限制非法信息的擴散,甚至中國政府對谷歌的要求還沒有德國政府要求的高,起碼中國政府還沒有象德國政府那樣要求谷歌必須根據網民的投訴來清除有害信息,在這種情況下,谷歌不因更強硬的審查要求聲明退出德國市場,反而以審查為理由要退出中國市場,方濱興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給他的感覺象是出于商業或政治目的而故意挑起事端,甚至是有只手在操縱。
方濱興表示,各國都有各國的法律,網絡也應該是有主權的,必須接受本國法律法規管制。我們國家在網絡監管方面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對何為互聯網有害信息界定的很清楚,中國是依法對有害信息進行監管和過濾的,谷歌在中國就該象在德國等其他國家一樣要按照當地的法律來做事情,“你要不按中國法律來做事情,你就選擇退出中國市場。”
世界各國網絡管理有差異 但在管理的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據方濱興介紹,世界各國都有對有害信息的定義,英國的比較有代表性,它把有害信息分為三類:一類是非法信息,指危害國家安全等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信息;一類是有害信息,比如說鼓勵或教唆自殺的信息,雖然沒有納入到非法的信息里面,但是它已經是有害信息了;還有一類就是令人厭惡的信息,比如有些色情信息。美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都通過立法等形式,將色情、暴力、危害國家安全、煽動種族和宗教仇恨歧視等信息明確定義為有害不良信息。
既然有這個定義,對有害信息該怎么處理?方濱興將其分為五種情況,第一是法律保障,第二是行政監管,第三是行業自律,第四是技術支撐,第五是經濟制約。比如,美國的《通訊新聞準則法案》是1996年頒布的,專門針對網絡色情。這個法案規定,任何人故意向18歲以下未成年人散布淫穢信息,就得受兩年徒刑。
法國專門有一個“費勒修正案”,在這個修正案里專門提出,網絡信道——就是提供網絡信道的服務商——必須向客戶提供信息封鎖手段,也就是說,用戶能夠通過服務商提供的手段封鎖了有害信息服務商就算盡責了,否則的話,如果用戶通過網絡信道獲取了不該出現的信息,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澳大利亞1999年出臺了一個“廣播服務修正案”,在這個修正案里提出要對未成年人有害的內容信息傳播進行打擊。包括一些教授自殺的信息,他們都要做打擊。同時還出臺了一個“反種族歧視仇恨言論法”,就是如果在網絡出現這種言論也屬于非法行為,也要打擊。
韓國管理得最嚴,比中國嚴得多。韓國也是有一系列的法律,像電子商務通訊法里就專門做什么叫不當站點的建立標準,而且專門公布了互聯網內容過濾法律,這是 2001年7月份做的,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過濾違法和有害信息,限制色情及令人反感的網站的站點接入。他們在2001年專門通過了一個修訂后的“促進利用和通訊網絡法案”,在這個法案里規定,由國家信息通信部(簡稱MIC)來推廣和發展過濾軟件,這是一個硬性的規定。2005年以后,韓國還有促進信息化基本法案、電信事業法案、信息通訊基本法等法規,在這里面明確規定,傳播淫穢信息,通過黑客手段攻擊電腦,傳播電腦病毒屬于非法行為。“韓國嚴格到什么程度呢?2008年新修改了一個‘青少年保護法’,禁止19歲以下及高中以下學生在晚上 10點以后出入網吧,這在中國都沒有做到。”
方濱興認為,與這些國家相比,中國在具體的管理法規上有差異,但在管理的大方向上是一致的,有些部分做得比較好,有些部分做得弱一點。這一方面與中國互聯網規模太大有關,另一方面也與社會發展水平、經濟和技術實力有關。比如,2007 年,澳大利亞總理簽署了一個“NetAlert-保護澳大利亞家庭在線”計劃,該計劃包括教育、家長支持和提供免費的互聯網內容過濾系統,目的是通過努力讓兒童免受非法和冒犯性材料的侵擾。該計劃總撥款1.89億澳元,其中拿出8480萬澳元用于采購過濾軟件免費提供給家庭與學校,這相當于4億多人民幣,中國要拿出這么多錢來購買過濾軟件難度就很大,何況中國的家庭數遠超過澳大利亞。再比如技術,美國有眾多知名的過濾軟件,例如Norton Internet Security、AOL Parental Control、Safe Eyes、K9 Web Protection、N2H2、Smart Filter、Websense、8e6、Cybersitter、NetNanny、Content Protect、Safe Families、Kid Rocket、No Worrys等都是在國際社會上有競爭力的美國產品,在澳大利亞NetAlert計劃中中標的過濾產品中就有多款是美國的產品。美國政府曾經推出的一種叫 “食肉動物”的軟件恐怕是技術水平最高的軟件之一。由于過濾產品的技術水平高,誤封的少,因此容易受到網民的歡迎。而像新加坡等國家,由于技術水平相對較弱,就只能采取簡單的封堵,經管能夠被有害信息輕易地繞過,但做封堵的目的就是告訴大家一個態度,有害信息傳播是被禁止的。當然由于技術水平限制而導致封堵誤傷了一些有用信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這就好比民航無法鑒別什么液體是有害的,干脆就什么液體都不允許帶上飛機,哪怕是你當面能夠試喝的白水,也絕對不允許帶上飛機,而乘客顯然已經接收了這一嚴格的實物過濾。
美國的主張自相矛盾 做法危及世界網絡安全
希拉里在21日的演講中提到,美國的主張就是讓互聯網信息自由的流動。對此,方濱興認為美國是自相矛盾。美國聯邦和地方有關限制網絡信息流動的法律法規有很多,他就知道至少有加利福尼亞、科羅拉多、內華達、路易斯安那等26個美國州制定了相關的地方法案。明確要求公共圖書館、學校、ISP、家庭等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獲取淫穢等有害信息,所以你在美國學校、圖書館、甚至用手機都是接觸不到有害信息的,這說明在美國自由也是有環境和條件限制的。在美國,兒童色情信息、種族仇恨信息、未經許可的個人隱私信息、網絡欺詐信息、恐怖主義信息等都是嚴格禁止的,都是不允許自由流動。同時,美國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過濾軟件生產國,世界各國封堵信息使用的過濾軟件大多數都是美國公司生產的,所以希拉里的說法和美國的做法是矛盾的。
方濱興指出,美國掌握著國際互聯網的根服務器,就相當于掌握了全球互聯網的命脈。根服務器就像是全球互聯網的“114查號臺”,如果哪個國家不聽美國話,或與美國的價值標準不一致,或利益發生沖突,美國就可能停掉這個國家的域名解析,那么就會導致這個國家無法通過域名來訪問網站,其互聯網就形同癱瘓一樣而無法再被使用。索馬里的互聯網服務就曾經由于這個原因而癱瘓過,因此,許多國家都認為,由美國一國掌控國際互聯網的生殺大權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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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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