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現實生活中的人沒有十全十美的,都存在一定的缺點和不足。一個人如何對待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自己的成長進步。對領導干部來說,如何對待下屬的缺點和不足體現著自己的修養境界、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在這個問題上,有幫人補短和為人護短兩種不同的態度和方式。
所謂幫人補短,就是及時發現和指出下屬存在的缺點和不足,然后采取批評、教育、談心等方式,幫助下屬彌補與克服這些缺點和不足。所謂為人護短,就是不能正確對待下屬的缺點和不足,想方設法為其掩蓋和開脫,甚至進行庇護。為人護短的形式多種多樣,比如,明知有短卻視而不見、裝聾作啞;承認其短卻強調客觀、轉移視線;明里批評卻暗里袒護、施以援手;雖能揭短卻避重就輕、敷衍了事;等等。
護短誤事誤人,補短利事利人。為人護短不如幫人補短,這是一個并不難理解的道理。然而,為什么有的領導干部在思想上認同這個道理,在行動中卻反其道而行之呢?分析起來,可能有這樣一些原因:一是對下屬“愛護”有加,不愿意“傷害”下屬,類似于一些父母對子女的溺愛;二是怕得罪人、丟選票,明知不對,少說為佳,以求能夠保持一團和氣;三是為了維護地方與部門的“形象”,搞“家丑不外揚”、“報喜不報憂”;四是與下屬存在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擔心“城門失火,殃及池魚”。5 U) v5 a; P* X5 i, ^( @& f( |7 S2 [
應當看到,不論出于什么樣的想法和原因,護短對工作、事業以及有關人員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溺愛下屬,不愿意直面其缺點與不足,往往會助長下屬的嬌驕二氣,致使小錯演變為大患,最終是害了下屬;為了自己的選票而對下屬的缺點與不足采取“好人主義”的態度,也許能贏得一些下屬的懷念,但既不利于下屬的成長進步,也不利于形成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良好風氣,久而久之就會降低自己的威信與影響力;搞地方或部門保護,“家丑不外揚”、“報喜不報憂”,可能會得計于一時,而不能蒙人于長久,事情暴露后必然引起公憤,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至于那種因為利益關系、涉嫌腐敗而為下屬護短的情況,則更為黨紀國法所不容,遲早是會受到懲處的。
作為一個單位的帶頭人,領導干部既要抓工作又要帶隊伍,而且只有帶好隊伍才能抓好工作。帶好隊伍,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正確對待下屬的缺點和不足,做到幫人補短而不是為人護短。為此,需要領導干部切實增強zz意識、責任意識,秉持公心、堅持原則,真正從推動工作和事業發展出發、從關心和愛護下屬出發,大膽拿起批評的武器,切實幫助下屬克服缺點、彌補不足、改正錯誤。當然,決不能把幫人補短等同于揭人短處,揪住下屬的缺點、不足與失誤不放,甚至給下屬“穿小鞋”;也不能把勇于亮丑等同于相互拆臺,因為下屬存在一定的缺點、不足與失誤而對其全盤否定,以致影響工作和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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