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不反對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多勞多得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必不可少的動力,是經營者和勞動者應有之義。但是,把他人的剩余勞動價值居為經營者和管理者個人所有,就是可恥的剝削行為,應當由國家或集體,通過稅收和留成,用于發展社會福利和公共事業等,返還全體勞動者。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私有經濟成份占絕對多數、官僚腐敗問題突出、違法惡性競爭加劇、行業壟斷現象存在的情況下,少數個人和單位剝削勞動者剩余勞動價值的現象十分明顯,成為貧富懸殊的主要原因。私營民營、外資企業和私人資本,客觀上存在剝削剩余勞動價值的現象;官僚腐敗,侵吞了勞動者上繳給國家或集體,用于二次分配和擴大再生產的部分剩余勞動價值;坑蒙拐騙和官商勾結等違法商業競爭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利益;行業壟斷,多占了社會共有資源的生值。這些本來應該由全體勞動者所有的勞動財富,被少數掌握資產和公權的暴富者,利用自身的便利占有,與舊社會的地主、資本家和反動官僚剝削有什么兩樣?如果讓他們去獨享甚至揮霍浪費,而廣大勞動人民有些還掙扎在房住不起、病看不起、學上不起甚至缺吃少穿的貧困線上,可恥不可恥?
暴富的少數人不要富了心安理得。暴富中,確實很多可能屬于自身能力和勤奮超群,這部分多勞多得的理所應當。但是,還占有的剩余勞動價值部分屬于剝削,應當讓給社會共同所有?,F在有些暴富者,國家讓多繳一點稅,就大叫政府“與民爭利”。實際上,政府只要反腐廉潔,發展公共事業和社會福利等,增加財政收入就不是“與民爭利”,而是“為民爭利”。還有一些暴富者抗拒“先富帶后富”,竟然跑向國外或把財富轉向國外,可恥之極,完全是極端個人主義的漢奸行為,根本不值得右派們那樣的同情。在現階段,多收先富者的稅,不僅符合社會主義消滅剝削的本質,而且是推進共同富裕的必有重要途徑之一。不收稅,調節不公平公正的貧富差距,何來經費保障?消滅剝削,不影響多勞多得。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也從富人那里多收稅,用于調節、緩解貧富差距,何況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人人都要竭盡全力為國家富強作貢獻,多勞理應多得,能勞不勞不應得,但剝削傷害了人口中占多數的普通勞動者,既不符合社會主義友愛互助原則,又削弱社會主義生產力。
社會主義多勞多得光榮,應該鼓勵。但是剝削可恥,必須堅決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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