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太空無知(蔡衛(wèi)東)新浪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cbjcwd
為什么經常提“改革”,卻從不明確界定它的“目的”和“方向”呢?
為什么經常提“改革開放”,卻從不明確界定“改革”和“開放”的關系呢?
“改革”與“開放”之間,是什么關系,是并列關系?還是主謂關系?還是動賓關系?還是偏正關系?還是復指關系?等。難道“開放”是“改革”的目的嗎?還是把“開放”作為“改革”的手段?把“開放”如此高調地放在“改革”之后,難道以前的新中國不是被封鎖而是自己閉塞的?如此含混的政策,必然會被人利用!
“改革”和“自由”等一樣是個好詞,誰都想舉著這個旗幟,但關鍵是你要怎樣“改革”?你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因此而可以采取的手段、方法是什么?也就是你“改革”的內容是什么呢?沒有明確的內容,豈不是可以隨便填充內容而讓他人難以監(jiān)督?豈不是很容易使“改革”偏離正確的方向?豈不是可以很方便地借“改革”之名,行中飽私囊之實,偏離正確的方向,最終害人害己?而沒有切實的監(jiān)督,豈不是容易出現“說一套,做一套”、“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等“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情?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要注意了,全體中國人可要注意了:沒有定義的“改革”,或者,沒有任何修飾詞的“改革”,其內容是可以隨時篡改的。所以,必須把“改革”限定為“有利于人民群眾可持續(xù)生活幸福的改革”。
何謂“國有企業(yè)”?就是全國人民共有的企業(yè),就是五十六個民族、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共有的企業(yè)。所以,那種先禍害“國有企業(yè)”,然后借“改革”之名再私分“國有企業(yè)”的行為是犯罪行為。即使要分“國有企業(yè)”也必須全國人民一人有一份才行,因為,“國有企業(yè)”是屬于全國人民的財產,若只被少數人私分這不是犯罪嗎?這不是竊國嗎?所以,那種號召民族資本家購買“國營企業(yè)”,而后又設法陷害、打擊——不臣服于歐美帝國主義資本的民營企業(yè)(包括民族資本家,如“吳英”等)的行為,是秦檜那樣的賣國行為,是背叛及出賣中國人民的行為,而不是什么“改革”行為。
只有“有利于人民群眾可持續(xù)生活幸福”才能成為“改革”的目的,只有有利于這樣“目的”的“手段”及“方法”,也才能是正確的。
附兩篇微博:
張宏良教授2月22日微博:“今天,同時調動幾十個部委,同時對20多個行業(yè)下手,如此前所未有的空前大瓜分舉世震驚,而在大瓜分的中國卻很少有人關注,不是反對,不是抗議,而是關注,50萬億經營性資產,100萬億金融資產,分攤到每個家庭平均一家40萬,居然大家都不在乎,中國人真是大方到家了!”
張宏良教授2月28日微博:“美國號召中國發(fā)動“改革閃電戰(zhàn)”的主要內容,就是在中國絕大多數領導人和老百姓還沒明白過來之前,就把123家大型國有企業(yè)的50萬億資產,轉移到外資手中,具體轉移模式就是控制中國大豆加工業(yè)的模式,即外資藏在民資后面瓜分國有資產,等大家明白過來之后,已經晚了。”
張宏良教授微博地址:http://weibo.com/zhanghong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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