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李鴻章的賣國啟示
按:今天在光明網上看到社科院藍皮書:近4成公職人員認可當“裸官”,不由得驚出了一身冷汗。可見現在漢奸文化已經泛濫成災到了什么程度,烏有之鄉昌議制定《反漢奸法》是多么必要和及時。特寫下李鴻章的賣國罪行,以警醒國人。
大清王朝毀在大漢奸李鴻章手里。李鴻章在辦洋務中大撈油水,毋需自己動手,手下人的“孝敬”就把他喂肥了。但與一般貪官不同,李鴻章不僅收受下級洋務官僚的賄賂,而且在辦理外交中,外國的賄款他照拿不誤。突出的一例,就是收取俄國三百萬盧布的受賄事件。沙皇冬宮檔案記錄證實,1896年6月,出賣中國主權的中俄密約簽訂的第二天,由道勝銀行要員牽線,經欽差大臣李鴻章過目,沙俄財政大臣維特簽字同意,雙方私下簽了一項議定書:如中東鐵路修筑成功,道勝銀行撥出三百萬盧布給李鴻章作酬謝。具體分三期付款,首期一百萬在清朝皇帝正式批準條約后付款,二期一百萬在全線測量竣工、筑路合同簽訂之時付款,第三期的一百萬在鐵路完成時付清。道勝銀行中國分行賬冊中專設“李鴻章基金”賬戶,從1897年起,先后支付五次,總額達一百七十萬盧布。而早在密約簽訂的當年8月,道勝銀行就把首期一百萬盧布,直接送交李鴻章之手。李鴻章不只是大發洋務財,而且還發了賣國財。李鴻章是中華民族史上頭號漢奸賣國賊。
李鴻章的賣國可謂是空前的登峰造極,不算其割讓的廣袤土地,僅他親手簽署的對外賠款,就超過當時國家八年的財政收入總和。期間,李鴻章個人獲取了巨大回報,私人資產達到了相當于國家一年財政收入的規模,超過被成為歷史巨貪的和珅一倍,成為在此之前中國歷史上第一巨貪。李鴻章之所以敢無所顧忌地放手賣國、放手貪腐,是因為李鴻章發現了此前任何宰相都沒有發現的一條安全退路——把財產和親屬轉移到國外。正是憑借李鴻章賣國獲取的四千萬兩白銀的家產,李鴻章所有后代子女無一例外地云游世界、定居歐美等西方國家,一直過著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正是因為李鴻章開辟了老子賣國、兒子出國的買辦路線圖,后來者才會比李鴻章更加無所顧忌地走上禍國、賣國,乃至最后滅國的罪惡道路。李鴻章也意識到一旦具有了財產和親屬轉移國外這條退路,后來者賣國的程度和規模將會遠遠超過以往所有賣國的總和,所以李鴻章才會由衷慨嘆道:“吾輩賣國,非為大也,百年后后生必當與時俱進,后來居上也”,直到最后臨死之前,李鴻章還在安慰周圍的親信和家人說:“今日國人罵我等賣國,殊不知將來賣國者,會百倍千倍地超過我們”。
李鴻章畢竟是智慧超群的一代大政治家,準確道出了賣國根源不在于制度,而在于退路。國家,國家,國與家之間不可分割;家在哪里,國便在哪里;家在哪國,便效忠于哪國。李鴻章之所以堅信后來者會比自己更加賣國,就是因為他知道后來者向國外轉移財產和親屬,比自己更加方便。在此我們不得不佩服李鴻章卓越不凡的深刻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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