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價值是個什么東東?
最近兩年,一些人舉起了普世價值的旗幟。他們的意思大概是:改革開放就是要讓我們中華民族要匯入世界發展的主流,諸如“自由”、“平等”、“博愛”等就是基本的普世價值體系;中國絕對不可以拒絕這些全人類的精華。可是,關于什么是普世價值,這些人卻給不出一個像樣的定義。普世價值的說法,忽悠的成分多。
價值是客體對于主體的滿足關系,這是客觀存在的。至于普世價值是不是存在的,這就涉及形成普世價值的前提。正如我們在回答是否存在普遍規律時需要先弄清宇宙是不是齊一的一樣,要回答普世價值是否存在的問題也要先回答人類的生存狀態是不是齊一的問題。這是因為,客體對于主體的需要能不能滿足以及滿足的程度,要看主體的實際生存狀態。如果說在原始共產主義階段人類的生存狀態相差不多,進而還有某種“普世價值”的話,在利益分化的階級社會就找不到生存狀態相同這個條件了,因而與普世價值就越來越遠了。
說到這里,我突然想起來了,普世價值論者不是主張尊重個性、主張多黨制嗎?尊重個性和多黨制應該是價值多元化呀!普世論者怎么還犯這種邏輯錯誤?你們到底主張價值多元化還是一元化?
關于中國不能拒絕的所謂“精華”,在普世論者那里無非是資本主義的核心價值。我不否認,“自由”、“平等”、“博愛”等價值對于封建專制、人身依附和世襲制來說是個進步。但是,價值是歷史的,你怎么知道資產階級的價值觀就不能被超越了呢?
有人收腸刮肚想起了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從人類有共同的生存需求推出了人類也應當有是共同的社會需求。這對論證普世價值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他們說的生存需求,無非是人的求生本能,這應當屬于人的自然本性。我們談社會需求,那講的人的社會本性。這種由人的生理特性推導人的社會價值,或者把人類的道德基礎完全歸結于人的自然本性的作法,缺乏邏輯的連貫性,早就不流行了,沒有幾個思想家還堅持這種假定。
被抽象談論的“自由”、“平等”、“博愛”等,那只是些語言空殼,算不上價值。對荒島上的魯濱遜來說,“自由” 、“平等”、“博愛”就沒什么價值。自由本身不是價值,只有當自由滿足了處在特定生存狀態的人的某種需要時才有價值。這正如一塊石頭,我們不能在尚未與其形成某種關系時,就說它們有價值。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不僅僅是一個口號,那是有具體內容的。比如說平等,在資產階級的法律里,那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反對的是世襲制,并非不承認差別,特別是人們對社會貢獻的差異。如果我們在評判社會貢獻時的標準不同,有關貢獻大小的評價結果就會不同。一個普通勞動者和吳英相比,他們誰對社會的貢獻大?代表普通勞動者的人說是普通勞動者的貢獻大,而吳英不僅沒有貢獻而且有死罪。代表社會寄生蟲的人說吳英貢獻大,因為她能把社會的財富集中在自己的手里。普世論者你們看到了吧,一個“平等”就有這么多說道,想讓“平等”成為普世價值能做到嗎?
普世價值論者動輒就搬出哪個思想家是怎么說的,從而這個說法就應當是人類的“精華”,也從而那個思想家所代表的利益集團就真的具有了道德的高尚性。這是混淆視聽!思想家說出了真、善、美、仁、義、忠、孝以及“自由”、“平等”、“博愛”等,該思想家所在的階級往往是缺乏這些美德或普世價值。
或許存在某種準“普世價值”,但那也絕不是少數剝削階級鼓吹的 “自由”、“平等”、“博愛”。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是服務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代表了整個人類發展歷史的未來走向。為人民服務,就是這種價值觀的本質內容。這種價值必然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當人類進入共產主義社會,這種價值就提升為“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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