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了無產階級專政和人民當家作主,為何在黨內和人民中還有激烈的內斗?過去認為是階級斗爭的反映。實踐證明是擴大化了,現在否定了這樣的觀點。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認為根源還是在民主的不到位上。因此,要想長久實現政治穩定和社會和諧,不能不推進民主。
一、權力由人民行使,個人就無爭權必要。領導干部終身制,主要領導說了算,才是領導層矛盾產生的根源。本來社會主義國家領導職權的行使,僅僅是受人民委托,集中體現人民的意志。但是,領導干部卻受傳統觀念影響,把它當作施展個人政治抱負的體現。由此,社會主義國家領導之間的斗爭,除個別野心家之外,雖然不同于剝削階級統治者,是為了個人及家屬榮華富貴和糜爛生活,但斗爭的原因,與剝削階級社會各級官員爭取終身行使決策權就差不多了,有時讓人民群眾參與,其實不過找個協作和陪襯的力量。從中央四代領導及地方相應領導班子交替情況來看,領導新老交接體制改革前,內斗激烈,之后明顯穩定,至少表面看不出。難道前后領導政治觀點真的一個分歧嚴重而另一個沒有分歧嗎?這是不可能的。恐怕主要的原因就是體制的改變。終身制,會導致在位者對權力長期鞏固的擔心,繼承者對權力繼承的急不可耐和對合法化的爭奪。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王位和其它官職,享有高度的人財物支配權,具有很大的權力誘惑性。權力斗爭殘酷至父子成仇,兄弟反目,骨肉相殘。社會主義國家領導層的內斗,雖然性質不同于舊社會,其實也是動因也是如此。因此,終身制且權力的個人化,是內斗的主要原因。鄧小平正是從那場激烈風波中,感悟到與毛澤東相同的尷尬,連自己也取消了終身制,并讓后任領導一定程度上推進集體領導,有效地化解了領導層的內斗。但是,我認為還要進一步把權力民眾法定集體化和行使時的剛性程序化。只有真正實現權力由人民行使,領導個人只是被動具體操作,領導層的內斗才會杜絕。
二、官員由人民選擇,人民不用斗爭制腐敗。在社會主義國家,矛盾和斗爭的主要表現是廣大人民群眾與變質腐敗官僚的矛盾。如果官員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完全有辦法制止各種侵害人民利益的現象。問題關鍵在于他們的提拔主要由上級領導決定。因此,除了部分黨性很強的人外,不會真心對人民負責。現在不同于戰爭年代和建國初期,領導干部認為政權力量雄厚,對喪失人民群眾支持的危機感不強。因此,只對提拔他們的上級領導負責,以權謀私,以用腐敗所得討好上級領導;采取欺騙手段,損害人民利益,搞形象工程。然后,與侵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相勾結,共同貪污和分贓人民交給國家用于社會福利和社會事業的剩余勞動價值,以彌補升官中付出的代價,與民爭利。這樣必然激化官民矛盾,引起人民不屈不撓的斗爭。只有官員由人民選擇決定,他們才能真正對人民負責,以無法瞞過群眾眼睛的業績,獲得人民群眾公正的評價和合適的任命。如果要靠財富來攏絡人民,那就只能多組織創造財富,推進共同富裕,保障人民利益,密切與人民的關系。如此,就真正實現了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三、心愿讓人民傾訴,人民不用激烈維權。人民群眾通過信訪、上網、媒體和訴訟等提出維護自身權利的訴求,或者舉報違法犯罪和腐敗官員,或者提出意見建議,說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還充滿信心,對黨紀國法充滿期待。要求、誤解和怨氣靠壓制是壓不住的。只能像炸藥,越壓爆發力越大,造成的負面危害越大。因為誤解和怨氣越積越深,最后就對黨和政府喪失了信心,形成反黨、反政府和反社會傾向。人民群眾有想法和要求,應當讓大家充分表達。即使群體訴求也不能壓制,只能正確引導。哪怕有些人要求不合理,讓他們怒氣出了,就會好受些。只要不危害社會,不顛覆國家,讓他們鬧去,沒有什么大不了的。有些發達國家,總統接見外賓,附近民眾照樣在集體訴求,并無妨礙。有的國家地方政府辦公處對外暢開,不害怕民眾來“鬧事”,而我們有的政府見群眾退避三舍,群眾反而糾纏不清。如果各級黨和政府讓人民充分表達訴求,及時聽到群眾呼聲,及時作出合理的回應,及時解決能夠解決的問題,就不會發展為激烈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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