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制度的公平正義應該體現在當下,而非未來!
——讀 穆勒《功利主義》有感之二
穆勒在《功利主義》中說:“倘若根據應得信條,以善報善和以惡治惡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那么必然意味著我們對所有應當得到我們同等待遇的人都一視同仁,同樣,社會也對所有應當得到它的平等對待的人一視同仁。這是個體正義和社會正義的最高抽象標準。一切社會制度,所有有德公民都應盡最大努力向這一標準靠攏。”在這句話中,穆勒明確指出,一切社會制度的根本任務,就是盡最大的努力保障公平正義,并由此保障個人正義和社會正義的實現。
穆勒的思想和中國古代儒家思想有著十分相似的地方。儒家思想中,雖然沒有形式上的“公平”、“正義”概念,但是,儒家的基本思想,卻貫穿了基本的公平正義理念,從原始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應該“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以及對為政者為政應該“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偏無私,遵王之義。無或作好,遵王之道。無或作惡,遵王之路”的論述,到宋明儒學對人性本善以及人人可成為圣人的理念強調,都體現了儒學對公平正義的追求。而清楚這一點,則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中西方人群,同為人類,是有著相同的追求的,尤其是在對真善美的追求上,是有著一致的趨向的,我們可以用孟子的話來概括人類這一相同的追求:“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聲也,有同聽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
既然人們對真善美有一致的追求,那么就不會有什么其他更為重要的因素妨礙人們在這些涉及人類基本福祉的問題上達成的一致,比如道德問題,比如價值問題,比如公平正義問題,社會的發展,其實就是對很多問題達成一致理解的過程,從來不從在一個社會越發展,它和其他社會的分歧就越大,一個社會越前進,它和其他社會的矛盾就越大,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只能說,這個所謂的發展、前進中的社會是在逆歷史潮流而動,是在朝著人類社會的反面在運行,因此它的進步和前進只是它自己一廂情愿的自封而非人類社會的公認。在公平正義問題上,尤其是如此,社會越發展,人類,國家與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民族內部,在同一個時代,對于公平正義的理解就越應該趨于一致,而非趨于越來越有分歧。
穆勒在《功利主義》說:“人類社會進步的整部歷史就是一系列的變遷過程,一種接一種的習俗和制度從最初被認為是社會存在不可或缺的支柱最終淪落到被四處打上不義和暴政烙印的地步。”而一種制度過去合適而現在之所以被打上暴政的烙印,不正是隨著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取得了新共識之后而產生的現象嗎!而當人類在這個時代一致的認為、當民族內部在這個時代一致地認為,在當代只有民主才能實現公平正義的話,那么,這就是歷史潮流,這就是國家發展的方向,這就是社會政治制度的根本選擇,盡管,民主作為一種制度來說,也有很多的弊端,但是,畢竟,它又是最不好的制度中的最好的制度!
于是,回到本文的論題,社會制度的公平正義應該體現在當下,而非未來!人生活在當下,人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有人對未來的預期和渴望,但是,在基本層面上,還是基于民族、個人所處的時代,而非未來,因此,在此基礎上人們得出的關于公平正義觀念的共識,也只有在這個時代通過這個時代的制度保障才能得以實現。我們追求公平正義,我們追求的是當下的公平正義,脫離了當下這個大環境,所謂的公平正義就沒有了任何意義。未來的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和過去的對公平正義的理解都不一定適用于當下,這應該是常識!
而在現實中,尤其是在中國這樣的環境下,有人卻往往希望大眾去追求未來的公平正義,比如提倡只要實現了共產主義社會,才可以實現真正的人人平等,而忽視了人們對當下公平正義的追求和渴望,更有甚者認為,以現在的社會發展程度,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們對社會正在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的不公平正義的現象,甚至于對有些連在封建社會都被認為是不公平正義的現象采取了一種聽之任之甚至是默許、縱容的態度,認為這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以至于最終踐踏了人們在當下對于公平正義的基本追求。
之所以會出現這些情形,一方面和某些人極度的自私自利有關,在這些人眼里,普通人的幸福和他們的幸福沒有平等的價值,只有他們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才是有價值的幸福,只有他們才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他們把普通人當作實現其幸福過程中的敵人以及工具,大肆對普通人進行盤剝,甚至利用已經不被大眾認可的,已經不能體現當下公平正義,尤其是每個人的公平正義的所謂的制度來保障自己個人利益的實現。另一方面,就是人們沒有認識到人們對公平正義的具體理解雖然在內核上有著相同的地方,但是還存在著時代的差異,當下有當下的公平正義,當下只能通過當下的制度來保障當下的公平正義的實現,而不能通過實現一種未來的制度來保障公平和正義的實現,那時實現的也只是未來的公平和正義!
中國的問題其實并不復雜,我們一方面承認人類在比如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方面可以達成共識,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卻否定人類在最根本的涉及人類福祉的公平正義問題以及實現公平正義的手段上能夠達成時代的共識,這就是中國問題的根源,而此根源其實還是來自于某些人只顧自己對個人利益、幸福的追求,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忘記了其他人也有追求幸福和正當利益的權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古訓早已被他們拋進了歷史的垃圾堆!可是,這樣的古訓,能被拋進垃圾堆嗎,把這樣的古訓拋進了垃圾堆的人,也必將被人類社會拋進垃圾堆,因為他們違背了基本的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意味著每個人的幸福得到最基本的公平的對待!
社會制度的公平正義應該體現在當下,而非未來!一旦一個社會的政治制度不能保障當下的公平正義的實現,我們就應該改變現存制度,而非只是一味地等待未來的制度為我們帶來公平正義!
作于 2012年1月18日 夜 于從吾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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