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科技技術革命,引起互聯網的飛速普及和發展,也為群眾監督社會公職人員提供了硬件和軟件支持,網絡各種論壇上的網絡版“大字報”方興未艾,與1975年憲法中規定的群眾張貼版“大字報”相比,試將二者的效力對比如下:
網絡版“大字報”:優點————1、書寫速度快,費效比高;2、傳播極快,范圍極廣。
缺點————1、必須經過網管審查,容易遭到封殺;2、被官員買通和勾結網站刪帖;3、由于缺少法律依據和實名制,書寫著自律意識不夠甚至不排除造謠誣陷;4、由于網絡傳播受到年齡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墻外開花墻內不香”,難于及時有效的傳播到當事人周邊利益相關人群,頂多造成馬后炮式的監督效果。
總體評價:以百分比算,效力大約在百分之十以下。
原群眾張貼版“大字報”:優點——1、一般都是實名制(也有部分別匿名);2、有憲法與政策的法律依據,群眾理直氣壯;3、檢舉揭發都張貼在領導干部單位和生活區域,大家利益相關,男女老少都可圍觀閱讀,容易引起共鳴,不存在“不明真相的群眾”,監督效力極高。4、糾錯效果高,一般情況下,領導本人會及時解釋和澄清與改正,黨委也會督促和責成干部及時說明情況。
缺點——1、書寫成本較高;2、只針對事件當事人工作和生活環境,傳播范圍極其有限。3、也有故意造謠誣蔑的情況發生。
總體評價:以百分比算,效力大概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注解:中國共產革命黨取得政權后,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為了防止歷史“周期律”的發生,保護紅色中國不改變顏色,經過歷次整風運動和群眾運動的探索和創造,確立了群眾監督各級黨員干部工作和生活的群眾張貼版“大字報”制度,并將其寫入1975年憲法。“但是1982年X力主取消了這個制度”(原中央書記處書記 鄧力群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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