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惡意打假”
張雷
很多人都有屬于他個人獨特的名詞標簽,比如看到“粟裕”兩個字,你會立即想到孟良崮、淮海戰役;看到“蘇軾”二字,你會立即想到“大江東去”等等。每次看到“王海”二字或王海兄的微博,都會有四個字在我腦海中回旋:“惡意打假”。
首先聲明,本人對王海打假事跡沒有進行過深入研究,對相關法律懶得去研究,下面僅憑印象談談對打假的認識。
王海兄微博自稱打假第一人,此言絕對不虛,當年王海打假的英雄事跡曾傳遍大江南北,至今尚無出其右者。王海兄所打之假基本都是百姓衣食家用器皿之類,為當時深受假冒偽劣商品困擾的百姓狠狠地出了一口又一口的惡氣。我估計那些制假販假者卻對王海恨之入骨。現在我猜想,當初那些制假販假者肯定象米國中情局打擊中國不聽話的官員那樣,你不聽話就整整你的黑材料。到處都是拿高倍放大鏡查找你缺點錯誤的黑心資本家,你只要有一纖一毫,他們會立即指使他們豢養的不良媒體把他放大到無邊無沿。就如去年7月的一件小事那樣,一對成年人開霸王車還故意挑釁與一個15歲的未成年人打起來,那些不良媒體鋪天蓋地不顧他們天天掛在嘴邊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名道姓一邊倒地批判這個未成年人,并且連帶其父,其實這只是一個孩子,可是,我們看到這時沒有一個法律專家站出來維護這個孩子,與當初稱呼一個成年人且成年多年的無緣無故窮兇極惡殺人的藥××左一個孩子有一個孩子形成鮮明對比,僅僅因為那個15歲少年的父親堅持唱紅歌而已。實在找不到老子的毛病,就從兒子這里突破,你只要有針尖大的麻點,就立即放大成一個大洞,這就是那些不良媒體和狗屁法律專家搞臭對立面的罪惡手段。有人說,媒體是公正的,法律是公正的,我們只能送上兩個大字:狗屁。
至今我們也沒有聽說過王海有什么不檢點之處,也沒有聽到王海家人有什么不良記錄,這說明王海兄的道德水準是令人可親可敬的。受王海事跡的鼓舞,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專業打假的行列,照這樣下去,假冒偽劣商品豈不徹底銷聲匿跡?那些制假販假者肯定如熱鍋螞蟻坐立不安。看到無法搞臭王海等,這些人于是想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法律武器:他們推動立法部門出臺了什么法,給打假設置了很多條條框框。司法部門也根據這些制假販假者的授意解讀法律條款。后來,王海打假案多次敗訴,印象中,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惡意打假。真他爹的長學問,打擊假冒偽劣還有善意惡意之分。當年,對王海專業打假叫惡意打假,一直困惑許多年。
印象中,法律專家解釋說,只有作為消費者在不知情情況下購買了假冒偽劣商品,商家才能雙倍賠償。如果明明知道是假貨而購買,構成“惡意打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保護這種行為,因此不能雙倍賠償。我靠,真讓人不明白,如果你知道是假貨想給制假販假者一點教訓就叫惡意打假,如果你不知道是假貨買回家吃得鬧肚子制假販假者才給雙倍賠償,這是什么狗屁道理?舉幾個例子:假設你不是警察,坐公共汽車時發現一個小偷于是抓住他叫善意抓小偷,但是如果你想為社會做點好事專門到公共汽車上踅摸小偷并抓住他就叫惡意抓小偷;再比如,你陪女朋友逛馬路時看到一個盲人過馬路過去幫他就叫善意做好事,但是如果你專門到街上看看有沒有人需要幫助正好看到一個盲人過馬路于是過去幫他就叫惡意做好事;再比如,你出外調研回家路過水庫建筑工地忍不住勞動愿望義務勞動叫善意義務勞動,但是如果你利用休息日專門到水庫工地義務勞動就叫惡意義務勞動。有這種道理嗎?我估計除了茅于軾等極少數一貫腦子不正常的人以外誰也不會贊成這幾個例子的說法,誰都會鼓勵專業抓小偷、專門學雷鋒做好事這種行為。那么專業打假為什么就不能鼓勵呢?也許法律專家會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是消費者,專業打假人員不是消費者不能保護。這種說辭聽起來一套一套的,但是,從法理上來講一切弘揚正氣打擊邪惡的行為都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得到法律鼓勵。任何打擊假冒偽劣行為都是正義的,都應當得到鼓勵,在物欲橫流假冒偽劣遍地的今天,專業打假更應當鼓勵。如果說消法不保護專業打假行為,出臺一部鼓勵專業打假的法律不就解決了嗎?為什么不呢?
當年,CCTV有欄節目叫“質量萬里行”,社會上好像還有一個活動叫“百城萬店無假貨”,都反映了在誠信時代遠去后逐漸有一些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社會心理的不適應。現在,我們的心理早就適應了,看看周圍,各種商品琳瑯滿目不假,但是哪個消費者敢保證任何一個商店任何一件商品沒有質量問題?至于那些制假的工廠販假的商店把胸脯拍得山響保證質量沒有問題,你作為消費者,敢信嗎?這些年來,我們看到制假販假者與當年王海“惡意打假”時代相比有了明顯的“進步”,那就是由當年的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變得明目張膽肆無忌憚。我們吃的五常大米每年銷售量是產量的幾十倍,當地糧商毫不顧忌地向別人介紹如何從福建運到黑龍江再如何賣到全國各地;我們吃的染色饅頭和陳年月餅,工人們津津樂道地介紹制作過程;我們吃的轉基因食品,農業部自己不吃卻大張旗鼓地向全國人民推廣;我們喝的三鹿奶粉和蒙牛牛奶,不顧人民死活地添加致病物質;金龍魚等知名大品牌大規模地煉制地溝油當食品油銷售。據說娃哈哈又出事了,晾干后彈性十足可當避孕套使用。這些都是我們已經知道的,那些還沒有揭露出來的雪碧、可樂、果汁、方便面等等,沒準問題更大。我們老百姓是容易知足的,穿的、用的,質量不好只不過經濟上受點損失,樓歪歪、樓倒倒只要不地震我們也勉強住著盡管天天提心吊膽,大巴高鐵我們也不是天天坐。但是,我們每天不吃飯可是不行啊!總不能讓俺回到小國寡民時代你耕田來我織布我挑水來你澆園自己種地自己養豬自給自足吧!就算是我想要自給自足,我的地在哪里呢?
《新聞聯播》上經常聽到黨和政府如何重視產品質量商品質量又有新提高的報道,每年“315”晚會上也經常看到又揭露了一些黑幕聽到環宇廓清世界清平的評論,但是這些與我們老百姓的感覺正好相反。
我這歲數的人,前十幾年屬于蠅精、公知們想方設法抹黑的前三十年,記憶中的那個時代,吃的蔬菜全比現在農業部特供還要好、沒有轉基因大米、沒有地溝油,所有商品都不用擔心產品質量問題盡管個別有瑕疵,天是藍藍的天像秋高氣爽的錫林郭勒大草原一般,河里的水是甘甜的可以直接飲用。這三十年,中國人民吃苦受累不停勞作創造了大量的財富,有人卻歸功于資本家的剝削。如果中國人民也像西方人那樣勞動、享受那樣的福利,誰去創造財富?這三十年,我們就像溫水里煮的青蛙一樣,不知不覺,在蠅精、公知們左一個右一個美麗說詞忽悠下安于蹲在鍋中,如今水快燒開了。在水還未燒開之際,我們應當好好想想,是立即蹦出來奔向山林大澤,還是被人煮熟變成盤中美餐?當然誰也不愿坐以待斃。
那么,這三十年來,情況是怎么變成這樣的呢?這個題目太大了,就是具體到商品質量問題,如果問商品質量是如何變成現在無貨不假的局面的,題目還是太大,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我覺得國家法律過于保護制假販假者是其主要原因。有時,看到有人動不動就講要依法辦事,要向工商或消協舉報,這時就有些反感。估計像我一樣對工商、消協不抱希望的不會是少數,現在政府部門還有多少人是我們百姓信賴的?我的暫住證需要蓋個章還被戶籍警察勒索了八百大洋呢,你能指望這些老爺?早就不是為人民服務的那個時代了。
有些特別明顯的事情,你是怎么想斗想不明白的,比如醫藥領域,從法理上來講,制售假藥等于謀財害命,只要發現制售假藥者若其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主觀故意,一律應當按照殺人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極刑,因為這危害比直接拿刀捅死特定的人還要嚴重。再比如轉基因食品,既然農業部力挺,就應當規定農業部幼兒園必須吃轉基因食品,如果發現其有轉基因食品而選擇非轉食品,農業部長槍斃。既然你力挺,為什么你不吃?難道不是殺人罪嗎?這是比較極端的例子,這樣明顯的例子,法律都沒有給出一個公正的、符合法理的答案,你還指望其他的嗎?什么叫法理,法學家們會給你嘰里咕嚕唾沫星子橫飛講上幾天幾夜,并且滿臉鄙夷斜楞著目光不屑一顧地覺得草民們懂得什么法理。其實,這些法學家們恰恰不懂什么叫法理,就讓我告訴你們:法理就是道德,合乎道德的必然合乎法理。
人們常講一句俗話:“合理不合法”,為什么?因為這樣的法律不合法理,違背道德,這些年來有些人以我國法律不健全為由出臺的違背法理的法律太多了,這樣的法律越健全,人民越沒好日子過。不站在人民立場而是站在資本立場出臺法律,中國的假冒偽劣商品會越來越多、問題越來越嚴重。王海打假時代只是雙倍賠償問題,今后打假任務越來越重情況越來越復雜,遠不是一篇短文能夠說清的。不過,如果社會上有那么一批人專門以打假為業,國家財政預算甚至有專門資助,我相信其效果要比什么工商、消協有效地多,不出數年,中國一定基本消滅假貨。就算專業打假人士中有個別人以打假為由勒索不良商家有什么不可以呢?做盡壞事的制假販假者受害,廣大人民受益,難道不是好事嗎?鼓勵一切打假行為,包括“惡意打假”。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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