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將研史變“涂鴉”
姚齊源 宋曉麗
最近,網上流行起“著名史學家”楊奎松2007年寫的一篇文章,原名為《關于建國以來黨政干部的收入》,好事的標題黨網站將之改名為《毛澤東時代干部收入差距超2005年居民收入差距》。文中從這樣一段話開始揭露毛澤東時代形成的“巨大貧富差距”:
1955年8月,新政府最終取消了供給制,統一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新標準進一步提高了高級干部的工資待遇,將工資等級進一步增加到30個級別,最高一級560元,最低一級僅18元。這樣,最高工資加上北京地區物價津貼16%后達到649.6元,最低工資僅為20.88元,兩者工資差距擴大到了31.11倍之多。(中國江蘇網,http://cul.jschina.com.cn/system/2012/01/16/012526436_01.shtml)
“楊史家”把這個“差距”精確到小數點二位,自然不會是怕別人說自己是文科出身缺乏對數字的理解,他多半是要讓世人感到他的研究十分“科學、精確”。可惜的是,這個“科學、精確”,與事實出入太了一點。其實,稍微到網上去查一下就知道:1955年確實是搞出過一個“30級工資制度”,但從來就沒有完全實行過。這一是由于毛澤東要求把自己的工資從一級退到三級,其他中央領導人跟進,所以實際最高工資一直是三級(400余元);二是真正長期實行的干部“最低級別”,在城市里是行政25級,全國平均不到40元(筆者所在的成都是36元);三是所謂的“30級”,除了最初城市中作為“試用工資”短暫實行過外,主要是為了縮小區、鄉干部與農民的收入差距,對區、鄉黨政機關中的勤雜人員實行。
雖然筆者是學理科的,但也不敢根據上述情況就算出當時的干部工資實際差距,比“楊史家”低了“XX.XXX”,因為這里的問題在于: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實行的分配制度,完全不是什么“精確”的東西,而是一個相當模糊的歷史演變過程。“楊史家”從他“31.11倍差距”的“精確數據”,及對當時官員中的特權現象(這早在“楊史家”大罵過的“文革”中批“走資派”和“資產階級法權”時,就揭露無遺)中,得出了一個結論,“通過把其他各種職位行政化,比照官階規定相應待遇,建立了一套官本位體制。”這應該是他全篇文章要得出的“重大結論”。
那么,就請這位“史家”研究一下(而不是望文生義一下),如何解釋下述史實:
——建國以后,中國工資真正最高的是文藝界,梅蘭芳工資2000多元,連侯寶林的工資都大大高于毛澤東。這倒底是“官本位”,還是“藝本位”呢?
——“楊史家”出生于1953年,“文革”中當過工人,就該知道一件事:他定級后的工人起點工資二級,比當時當干部的起點工資25級大約要高出一、二元(成都二級工是37元,行政25級是36元)。這是“官本位”,還是“工本位”呢?
——但好象“工本位”也不對:改革開放以前,中專畢業生的起點工資大約相當于“官”(行政)25級,大專生23級(成都45元),大本22級(54元),而工人的起點工資只有二級,大體相當于中專。這是“工本位”還是“技(術)本位”呢?
——建國以后,國家對分配差距采取的基本政策取向,是縮小差距:姑且不去說“文革”中“工人出身的副總理拿工人工資”這種極端現象,除了極少數情況外,建國以后降工資只對干部實行過,如像部隊高級干部的工資幾乎是只降不升(取消軍齡補貼、縮小與地方的差距,大約比剛定級時降了四分之一),困難時期一些地方對高級干部“退級”,取消“干部子女學校”,等等。這種“位”似乎有點不那么“本”。
簡而言之,建國以后的分配體制,就是要“吃大鍋飯”的分配體制。——若非此,還“改”的什么“革”?!
不言而喻,建國初期,中國學習蘇聯建立起過一套有相當差距的工資制度,干部特權也確實是存在的,但了解了上述情況后,人們會發現:這只是“改革前分配歷史”的一重線索,它還有多重線索:既有差最初距偏大的現實,又有逐漸縮小差距的過程;既有注偏重文化知識界的現實,又有注意縮小其與普通勞動者的過程;既有“文革”前縮小差距的過程,又有“文革”中“大鍋飯”嚴重的問題……此為一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歷史課題,絕非“楊史家”以一個簡單“官本位”就可以結論的。
筆者也看過“楊史家”其他一些關于中共黨史的文章,對此公“研究”的感受是:潛嘗輒止,望文生義,捕風捉影,本文暫不去多言,但在分配問題上,他故病萌發,又玩了一把胡適先生形容過的“調戲歷史”。“楊史家”過去挨過整,懷怨抱恨,想借史喻今,為推翻GCD的顏色革命增彩添色,這可以理解。如是,您老就干脆學著那位“美(國)封公知”李悔之,來一個“噴墨涂鴉鬧史館,嘻笑怒罵自文章”,倒也不會丟臉,至多失了大家身份,屈居“民間公知”而已。但您老兄卻硬著頭皮,一面吃著“官養史學家”的飯,一面發著“顏色革命財”,全不顧起碼的學術涵養,胡言成史,亂語文章,這就有點丟“大家”的人了。
最后給“楊史家”一點小小的建議:以你已名入“大家”的身份,要搞歷史造假,也還是稍微高明一點,不妨學學您那位前輩兼同道楊繼繩,用“246法”,在真實史實中取己所需,照樣可以編造出一套自己需要的邏輯——這就是所謂的“第二類歷史造假”。因為歷史本身就是多重邏輯,只要你說出一重,雖然最終算假,但起碼也還有真。切忌硬要去直接編造史實,搞“第一類歷史造假”,留下個恨將研史變成“涂鴉”的惡名。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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