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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4時,遼寧會館。來自沈陽市200家餐飲企業和餐飲行業工會選舉出的209名職工代表聚集在這里出席該市餐飲行業的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在這次大會上,將要表決通過《沈陽市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市一級餐飲行業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不要說在沈陽,在遼寧省也是第一個。
選舉總監票人、監票人,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過所有法定程序,主持人宣布,《沈陽市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通過,全場響起熱烈掌聲。
此舉,掀開了遼寧省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新篇章。
勞動關系問題較多不容忽視
沈陽市目前有餐飲企業2.1萬戶,職工20余萬名,中小企業占大多數。去年,沈陽市總工會服務業工會對2000家餐飲企業5000名職工勞動關系狀況展開調查。結果讓他們感到餐飲行業勞動關系問題較多,不容忽視。
被調查職工普遍反映工作時間相對較長。企業營業時間在9~10小時的占44%,11~12小時達35%。每周工作6天的職工達到48.12%,每周工作7天的職工達31.57%。
在勞動報酬方面,職工反映,基本工資有保證,但工資水平不高。據問卷調查統計,42.47%的職工每月實領工資為1100元~1500元,24.51%的職工每月工資為1501元~2000元,13.57%的職工月工資為2500以上。
從問卷調查情況看,職工各種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不佳。37.79%的職工享有養老保險,35.23%的職工享有醫療保險,只有25.15%和 22.66%的職工享有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而生育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只有16.21%和16.06%的職工享有,享有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11.65%。
職工入會率較低,對工資集體協商的期望值較高。調查問卷的數據顯示,目前還有45.68%的職工不是工會會員。80.48%職工認為全市餐飲行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會有明顯作用”或“會有一定作用”,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充滿期待。
調查結果表明,開展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勢在必行。
依法依規啟動行業工資協商
2011年8月,沈陽市總工會領導帶領市服務業工會與餐飲行業協會行政主管局——沈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溝通,宣傳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上級工會的要求,介紹兄弟城市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成功經驗及沈陽市開展這項工作的基本想法,取得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理解和支持。
2011年9月,沈陽市成立了由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服務業委員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單位組成的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實施范圍、步驟和工作要求,確定了協商主體,即由市服務業工會代表市餐飲行業工會作為職工方的代表組織,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代表市餐飲行業協會作為企業方的代表組織,共同推進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
同月,沈陽市服務業工會與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啟動市級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
依照法規,沈陽市服務業工會以書面形式,向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發出了《沈陽市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對工資集體協商的主要內容、工作方法等提出建議,得到了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的積極響應;為確保協商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經與企業方研究,雙方各推選19名協商代表,并明確了協商代表的結構,即規模以上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兼顧,城區與郊縣兼顧,一線職工與管理者兼顧。為保證代表的合法性,對推選的代表候選人在沈陽廣播電視臺、沈陽日報、沈陽工會網同時公示5天。
為提高協商代表的履職水平,沈陽市服務業工會和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分別組織協商代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集中組織雙方代表進行培訓,請法律專家講解開展行業集體協商的法律依據、重要意義以及協商代表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方法等。
建立健全了協商工作制度。制度對協商議題的確定、協商材料的提供及到會協商代表的人數等都提出了明確規定,保證了協商工作的順利推進。
建立了職代會制度。通過各區、縣(市)總工會或餐飲行業工會,在200個餐飲企業和餐飲行業工會中選舉了209名職工代表,制定了《沈陽市餐飲行業職代會實施細則》。
用事實與數據解決爭議問題
協商開始后,雙方在確定職工工資標準方面產生了分歧。沈陽市總工會副主席王義清說,僅協商這一問題就費時兩個月。
企業方代表組織——沈陽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認為,餐飲行業是該市最困難行業,如工資標準定高了,企業難以經營,建議按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工資標準。
沈陽市服務業工會沒接受這個“地板價”標準。為了拿出有說服力的事實,沈陽市總工會副主席王義清帶領服務業工會干部,對城區及康平、法庫、新民、遼中等縣(市)逐一進行調查。分別召開了8次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和10次職工代表座談會;進行了100名職工的個案訪談,對全市餐飲行業3年來的利稅情況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進行了調查分析。調查表明,大多數餐飲企業工資水平高于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確定餐飲企業規模也頗費周折。因為不同規模企業,工資標準應有所區別。沈陽市服務業工會經多方調查后認為,無論是按職工數,還是按納稅額,都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真實規模。經過反復論證,最后決定按營業面積劃定企業規模,500平方米以上定為規模以上企業,500平方米以下定為規模以下企業。
經過反復協商,《沈陽市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成稿。草案將城區、縣、規模以上及以下企業工資標準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和平區、沈河區、沈北新區等市內九區和開發區,本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為目前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15%;新民市、遼中縣等一市三縣,本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為目前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08%。同時確定了同一區域內行業內不同規模企業的管理人員、廚師、面點師、砧板、一線服務人員、后勤及其他服務人員7個工種的最低崗位工資標準。同時規定,本行業年度職工各崗位工資增幅不低于10%。還規定了職工病休、試用期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標準;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保險和福利等方面也作出了相應規定。
2012年1月6日,協商雙方召開正式會議,對《沈陽市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達成了共識。12日,在沈陽市餐飲行業的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
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合同的出臺,得到了企業與職工的共同擁護。沈陽市好萬家酒店老板崔巖高興地說:“過去,員工說走就走,流動率高,招工難,時常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現在工資標準統一了,到哪家飯店工作收入都差不多,職工頻頻‘跳槽’問題肯定會減少。”德興酒家員工高靜說:“工資比以前高了,休息休假時間有保障了,各種保險也能給上了,有了集體合同作保障,我們工作也更踏實了。”
沈陽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鞠秀禮表示,集體合同通過后最重要的是要全面落實。市服務業工會和市食品藥品安全聯合會,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區縣工資集體協商指導服務,加強對合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真正把合同落實到企業、落實到職工,確保合同履約、確保職工滿意。他還透露,區縣級餐飲行業二次工資集體協商將迅速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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