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左派反擊右派們所謂的“民主自由”時,往往會搬出“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并美其名曰“四大自由”。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看到了文革“大批判”時期的一幅題為《把毒草化為肥料》的宣傳畫,畫中的大毒草除了把“三自一包”、“物質刺激”等一些我們通常理解的東西外,竟然還有一顆毒草是“四大自由”!我不免大驚:“四大自由”不是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嗎?這不是毛主席所創導和我們左派同志極力推崇并強烈爭取的嗎?“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寫入1975年和1978年兩部憲法的東東,而且毛主席在文革中一直也在提倡這個,它肯定是錯不了的。那么錯的肯定是“四大自由”這個概念所包含的內容了。
為了證實我的想法,我在網上搜索有關大批判時期所批判的“四大自由”的定義,終于從一篇水陸洲同志在烏有之鄉上發表的文章《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簡論》第七章第二十四節》中找到了答案:“與此同時,他還積極鼓吹發展農村的資本主義經濟,大肆叫嚷“長期保護富農經濟”,提倡“四大自由”(即放高利貸自由、雇工自由、土地買賣自由、經營自由)。主張大力發展“三馬一犁一車式的農民”,發展富農經濟。胡說什么“現在剝削是救人,不準剝削是教條主義,現在必須剝削,要歡迎剝削。關內難民到東北去,東北的富農剝削他,他就謝天謝地。”“雇人勞動,不叫剝削,它增加了社會財富。”還提出雇人耕種土地“沒有限制”,“雇工種地是合法的,對群眾也有好處”。聲稱“有剝削還可以做社會主義者。”“東北有一萬富農黨員也不怕。”企圖使資本主義經濟在農村中迅速泛濫開來。”
原來“四大自由”是“放高利貸自由、雇工自由、土地買賣自由、經營自由”啊,難怪毛主席要把它當做毒草進行大批判、要徹底鏟除了。(今天“四大自由”這個毒草已經在中國落地生根、遍地開花,造成了大批工人失業,農民土地被強征,黃賭毒泛濫,黑社會當道、貪污腐敗盛行,由此可見當年毛主席和他的戰友們大批特批這顆“毒草”是非常正確的!)
那么我們再來看看“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怎么來的。我在《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中《堅定地相信群眾的大多數》一文的第一段中找到了有關內容:“現在整風找出了一種形式,就是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是群眾創造的一種新形式,跟我們黨歷史上采取過的形式是有區別的。延安那一次整風,也出了一點大字報,但是那個時候我們沒有提倡。后來“三查三整”,也沒有采取這種形式。在革命戰爭時期,沒有人給我們發餉,沒有制造槍炮的工廠,我們的黨和軍隊就是依靠戰士,依靠當地人民,依靠群眾。所以,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民主作風。但是,那個時候,就沒有現在這樣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是什么理由?就是那個時候金鼓齊鳴,在打仗,階級斗爭那么尖銳,如果內部這么大鬧,那就不好了。現在不同了,戰爭結束了,全國除臺灣省外都解放了。所以,就出現了這種新形式。新的革命內容,它要找到新的形式。現在的革命是社會主義革命,是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它找到了這種新形式。這種形式,可以很快普及,很快學會,幾個月就可以學會。”這大約是有關“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概念的最早出處了。在這里沒有提到“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所謂的“四大自由”,毛主席在此把它表述為群眾創造的整風的新形式!
那么我國文革時期的憲法究竟有沒有寫出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四大自由”呢?筆者查看了1975年憲法的全文 (http://news.163.com/09/0805/14/5FV9PNDA00013HTJ.html),在該部憲法第十三條中寫道:“ 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這種形式,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以利于鞏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在這里也沒有提及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所謂的“四大自由”!我再從網上搜索了我國1978年憲法中有關內容,(http://news.163.com/09/0805/15/5FVAAQF300013HTJ.html)在該部憲法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部分的第四十五條中寫道:“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該部憲法也沒有明確表明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是所謂的“四大自由”!但是,通過這兩部憲法條文的表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些信息: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并不是所謂的“四大自由”,而是社會主義革命的形式,是一種權利。
我們必須要澄清認識文革時期的各個名詞的概念,準確加以運用,否則是會鬧笑話的!關于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可以用什么去概括呢,我認為用“大眾民主”或者是“四大形式”、“四大權利”來表述比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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