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腐敗對黨員干部具有極大的腐蝕性、對黨的事業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對人民的利益具有極大的危害性。以筆者之見,腐敗現象主要有五大危害:
一是“害黨”,腐敗踐踏黨的先進性。腐敗輕則損害黨的形象,重則導致“黨亡政息”,使黨喪失執政地位,這在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解體中已經得到證實。黨的先進性、奮斗綱領和崇高宗旨,是通過一個個黨員干部的模范言行和優良作風表現出來的,而腐敗分子及其腐敗行為踐踏黨的綱領,褻瀆黨的宗旨,沾污黨的形象,腐蝕黨的肌體。如果黨的性質和宗旨規定的是一套,某些黨員干部的行為是另一套,執政黨就會喪失民心,走向衰亡。可見,反腐敗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絕非危言聳聽。
二是“害民”,腐敗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腐敗破壞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許多貪官飛揚跋扈,一手遮天,說一不二,踐踏民主,壓制群眾,猶如“土皇帝”,千方百計把黨的民主集中制變為個人專制,對人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構成極大威脅,侵害群眾的政治、經濟、文化利益,挫傷群眾的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特別是損害廣大群眾對黨的信任和信心。我們黨是代表人民群眾執政的,如果不能贏得民心,不堅決懲治腐敗,黨就會成為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將無從談起。
三是“害國”,腐敗破壞社會穩定。腐敗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削弱黨和政府的凝聚力,使人民群眾與黨和政府離心離德,其結果必然導致社會紛爭,進而引發動亂,乃至四分五裂。我國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就敏銳地察覺并告誡全黨,如果不堅決搞好黨風,進一步恢復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和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就可能出現一些本來可以避免的大大小小的亂子,使我們的現代化建設在邁出第一步的時候就遇到嚴重的障礙。
四是“害家”,腐敗導致民生凋敝。腐敗是貧富兩極分化的加速器,貪官權力尋租,官商勾結,狼狽為奸,互利共贏,結成利益同盟,導致權貴階層和不法富豪不當得利,一夜暴富,而普通勞動者由于收入減少,則陷入貧困,家徒四壁,從而導致民不聊生,一些人心理失衡,給社會安定造成隱患。腐敗分子以權謀私,權力進入市場,直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倘若任其滋生蔓延,必將嚴重擾亂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導致國家經濟的崩潰,民生凋敝。
五是“害己”,腐敗危害貪官自身。縱觀古今,絕大多數貪官都沒有好下場,如秦之指鹿為馬的趙高,被子嬰誘殺戶滅三族;漢之賣官鬻爵的竇憲,漢和帝令其自盡;唐之專權誤國的楊國忠,馬嵬驛之變被亂刀砍死;宋之貪官蔡京,在發配途中被活活餓死;明朝貪官劉瑾,被凌遲處死;清朝貪官和珅富可敵國,被嘉慶皇帝賜死。“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動念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個天就是人民,貪官再狡猾也躲不過人民的眼睛。文強的臨刑絕唱“蒼天有眼知善惡,天堂地獄一念間”,講得正是這種道理。
腐敗具有極強的傳染性、腐蝕性,如果不嚴加懲治,就會像瘟疫一般迅速傳播。反腐敗是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斗爭。歷史已經反復證明,任何外力都打不垮共產黨,但如果黨內腐敗不除,就會不打自倒。我們黨只有堅決反腐敗,才能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