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無端誣陷胡喬木、吹捧胡耀邦
宋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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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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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匯讀書周報
為吳江同志“重要的史料”做一點補正 |
2010-07-23 作者:宋木文 |
■宋木文
《文匯讀書周報》2010年5月7日發表吳江同志《留下一份重要的史料》一文,講胡耀邦曾兩次拒絕胡喬木(吳老文中稱“胡菖菖”,我以為還是恢復實名為好,何必讓別人再去猜測)的主張,因而“實際上是阻止了又一次反‘右派’運動的發生”。這是一句講得很重的話。他以兩件事來作證明。一件是1979年1月3日胡喬木在中宣部例會上的講話遭到胡耀邦的批評。這件事我不知情,這里就不說了。另一件事我卻是知道一點事實的,那就是吳江同志說1980年9月24日胡喬木致信胡耀邦,就波蘭團結工會事件“表示了獨特的看法”,“希望中央引為殷鑒,研究對策”,“胡耀邦對來信未予理睬”。吳江同志還鄭重地聲明,對他手頭保存的重要的史料“為防止日后遺失,特記載于此,以饗讀者”。
其實,胡喬木因波蘭團結工會事件致胡耀邦的那封信,早已收入人民出版社公開出版的《胡喬木書信集》,關心這件事的人一查便得,用不著“防止日后遺失”的了。更重要的是,胡耀邦對胡喬木這封信,是否“未予理睬”?不是。相反,他還批準在中央的一個內刊上刊載,讓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閱研。胡喬木以波蘭事件為教訓,建議中央各部門就“一個共產黨執政國家”的“社會內部矛盾”等進行研究,說“我不認為是階級斗爭”,并且著重講到1956年波匈事件后,毛澤東發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可惜“后來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民內部矛盾當成敵我矛盾,造成歷史上的大悲劇”,未能解決“一整套分權、民主、人權、法制、黨的工作體制和工作方針等問題”,“希望今天的黨中央引為殷鑒,對每一有關問題認真研究制定出正確的具體解決辦法并予以力行,則他人之禍即可化為我人之福了”。我至今以為,胡喬木作為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向時任中央總書記寫的這封信,無論時機和內容都是正常的,他談到的一些問題同鄧小平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等講話中的精神是相通的,實在看不出有什么“獨特的看法”,更談不上有什么會令人憂慮導致“又一次反‘右派’運動的發生”。
因為中央內刊上轉發了胡喬木這封信,當時我所在的國家出版局黨組認真討論了這封信,并且向中央書記處寫了報告,認為在出版方面容易引起社會矛盾的主要是出版自由問題,黨組主要負責人陳翰伯要我協助他起草這個報告和對策建議,以《如何保障憲法規定的出版自由》為題,于1980年10月9日報送中央書記處。這個報告,經我提議,已收入商務印書館版的《陳翰伯文集》;我在著文懷念陳翰伯時,也講到此事,詳載于中國書籍出版社1996年版《宋木文出版文集》第59-61頁。陳翰伯的報告一開始就寫道:“讀了喬木同志給耀邦同志的信,深受啟發。波蘭事件對我們的重大意義在于要以波蘭事件為殷鑒,研究我國社會內部的矛盾,制訂并實行正確的政策,避免激化矛盾,達到安定團結的目的,以利于‘四化’建設。”報告在敘述分析了出版自由問題的中外歷史與現狀后指出:“出版方面,以波蘭事件引為殷鑒,就要求我們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適當參考資產階級民主的某些經驗和方法,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實行社會主義出版自由的制度。”還建議制訂出版法,“使憲法規定的出版自由得以正確地貫徹執行”。
不難看出,陳翰伯這位老共產黨員,站在自身崗位,出于維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以改革開放的眼光,觀察剛剛步入1980年代中國社會新形勢新矛盾,他所提出的對策建議也是符合改革開放新形勢和國家長治久安新要求的。這也表明,許多同志讀到胡喬木給胡耀邦的信時,并沒有產生像吳江同志那樣的一種理解。
老同志留下一些“重要的史料”是十分必要的。但涉及已故的無緣起來聲辯的同志的事情、并且得出很嚴重的結論時,似乎應當更慎重些。
2010年5月26日寫出,6月8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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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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