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國家的“核心利益”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明確指出:“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在階級矛盾客觀上達到不能調和的地方、時候和程度,便產生國家。反過來說,國家的存在表明階級矛盾的不可調和。”他同時指出,“國家是階級統治的機關,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關。”
按照列寧主義的觀點,國家的“核心利益”只能是“階級統治的機關”的“核心利益”。 如果這個“機關”是無產階級統治的“機關”,那么這個“機關”的“核心利益”必然是無產階級的“核心利益”;反之,如果這個“機關”是資產階級統治的“機關”,那么這個“機關”的“核心利益”必然就是資產階級的“核心利益”。
在資本主義國家,資產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反動統治,必然運用資產階級專政的工具,對內進行階級壓迫,對外實施侵略擴張。資產階級專政的基礎,就是資產階級的“核心利益”。
在社會主義國家,無產階級為了鞏固無產階級專政,也必然運用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對內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對外則防止和抵御帝國主義的滲透和侵略。同樣,無產階級專政的基礎,也就是無產階級的“核心利益”。
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為了各自的“核心利益”,必然進行殊死的斗爭。
所謂國家的“核心利益”,其實質是階級的“核心利益”,而絕沒有什么超階級的國家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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