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11時39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二審公開宣判,依法駁回文強、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文強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結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響起隆隆的鞭炮聲。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處文強死刑,法律萬歲”的橫幅,并放起鞭炮以示慶祝。(華龍網)
“判的好——立即槍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正國法!”……人心本是一桿秤,凡關注重慶掃黑、痛恨黑惡勢力保護傘的人,恐怕都會和重慶的老百姓一樣,從心底里松了一口氣:“文強終于活不成”!
老百姓之所以痛恨文強,是因他身居高官犯死罪。4月14日下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文強不服,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重慶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經二審審理確認,原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文強所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據此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維持原判決判處被告人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老百姓之所以痛恨文強,還因他竟“吃窩邊草”,直把部署做情婦。文強案發后,曾被坊間稱為“重慶警界女杰”的陳光明接受調查,她承認和文強是情人關系。陳光明從警30年,從辦公室資料員做起,一直升到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黨總支書記、總隊長(副廳級)。曾多次榮獲個人二、三等功和重慶市先進工作者、“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勞動模范”、“第五屆全國十大女杰”、“重慶市首屆十大女杰特別獎”等榮譽稱號。但好好一朵花,終毀文強手,昨上午,重慶市人民政府免去其重慶市公安局副廳局級偵察員職務,決定其提前退休。
最令老百姓痛恨的是,文強這個色欲強盛的大貪官,還多次向女大學生“買春”,甚至常與兩三名女大學生同時發生關系。
近年來,中國的“打黑”已從地方實踐上升到國家層面。曾作為承擔“打黑”任務的警界高官文強被判死刑,可以說是中國打黑史上的一個標志性事件,充分顯示了中國打黑除惡的決心和力度,必將對中國“打黑”產生深遠影響。文強之死充分證明,對于犯罪行為,不管涉及到誰,不管級別有多高,中國都將努力一查到底,依法給予懲處。
同時,由于文強案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文強被判死刑將對中國未來的社會秩序、法治進程產生積極影響。對某些失職、瀆職的國家執法人員將產生極大震懾作用,沒有這些人的保護和縱容,黑惡勢力是不可能長期支撐下去的。
文強之死還告訴我們,要建設和諧社會,必定要鏟除“黑惡勢力”;要鏟除“黑惡勢力”,一定要首先鏟除文強式的“邪惡權力”;要杜絕文強式的黑色悲劇,一定要杜絕權力失控的瘋狂行徑。否則,一個文強倒下去,依然會有下一個、“N+1”個“文強”冒出來……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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