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論”補
鄧小平有個“貓論”,就是:“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當時,這個“貓論”的提出,遭到許多人的不理解甚至反對。其實,針對給“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那樣的極“左”思想撥亂反正,“貓論”無疑是正確的。中國經(jīng)濟的大發(fā)展就是這個“貓論”給無數(shù)好“貓”壯膽實現(xiàn)的。不過,“貓論”似乎還有一些不完善之處,而且并不是在任何時候提出都是完全對的。因為一方面對抓鼠貓應(yīng)拷問動機、方法、范圍、分配等等,一方面還應(yīng)對貓進行細分。
貓分四種:只抓老鼠不偷魚吃的;既抓老鼠又偷魚吃的;只偷魚吃不抓老鼠的;不抓老鼠也不偷魚吃的。
第一種,只抓老鼠不偷魚吃的。有嗎?俗話說得好,“哪有貓不吃腥的?”不過這話說絕了。怎么沒有?比如理想貓、機器貓。理想化了,神都能成,豈在魚腥乎?機器嘛,設(shè)計成只捕鼠不吃魚不就得了。人,如共產(chǎn)主義理想化了的革命先烈,還有周恩來,焦裕祿等。因此,只抓老鼠不偷魚一類,不是沒有,只是有也不多,且只存在于非常時期、特定條件下,是非常態(tài)貓。這種貓無疑是好貓,這種人無疑是超人。將之對應(yīng)“貓論”,是沒問題的。至于抓多少鼠,只是好的程度罷了。
第二種,既抓老鼠又偷魚吃的。這種貓多啊,普通貓、厲害貓,具備貓性的都是的。不過,“貓論”之所以要補,理由之一就在于此。是啊,對抓多少鼠,偷多少魚,這樣有關(guān)量的問題怎能回避?一個人對社會貢獻少,索取多如何稱得上好貓?像一些貪官,業(yè)績平平,貪起來就是幾百、幾千萬,難道不應(yīng)判成害貓?這是能抓老鼠的貓中有壞貓。相反,一個人對社會貢獻特別大,同時也撈一點的不但應(yīng)當算好貓,甚至是最好的貓。為什么呢?這不僅因為只抓老鼠不偷魚的貓?zhí)伲€因為那些不偷魚的貓抓鼠不多,夠不上最好的貓。這就像品德好,竭力為人民,也能為人民造點福,但不懂經(jīng)濟工作的領(lǐng)導(dǎo)。另一種情況,往往是這樣:一個人很快把一方經(jīng)濟搞上去了,實屬能人,可謂厲害。但因同時的一點經(jīng)濟問題被抓。對這個人,老百姓會為他打抱不平,說:“他撈點算什么,寧愿讓他撈點”。甚至過后好多年都會懷念他。是啊,我們的政策是不是有問題?對特別會抓老鼠的貓,為什么不喂飽魚?其辛苦,其功勞,難道不應(yīng)獎勵到位?法律會不會也有問題?難道功過不可相抵?我看,是對鄧小平“貓論”理解不夠啊!怎么能把最會抓老鼠的貓冤枉為壞貓呢?
第三種,只偷魚吃不抓老鼠的。“貓論”似乎沒解決這類貓的好壞問題,所以也要補充說明。社會上有這么一種人,他自己不創(chuàng)造價值,但善于占有他人勞動,他們本就是壞貓。只是現(xiàn)實中只有被抓的才判為壞貓,未被抓的會以假象示人,被認定為好貓。當然,用發(fā)展眼光看,也有一些黑惡勢力、小偷、強盜、造假、貪污、詐騙犯等,在進行完原始積累后改走正道,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確實變成為好貓了。這是壞貓變成好貓。
第四種,不抓老鼠不偷魚吃的。這種貓確實懶的可以,貓類中恐怕只有寵物貓。然而,人類中卻不乏其人,如那些吃著國家俸祿不干實事之人,雖然平庸,卻不曾被人們認定為壞貓。“貓論”也沒反證,斷其為壞貓。其實,這種貓與只偷魚不抓老鼠的貓是一樣的,只不過,他們偷魚被合法化了。人們對這種貓不深惡痛絕是不對的。顯然,這里“貓論”也要補,要反兜一句:所有不抓老鼠的貓都不是好貓。
人們總覺得鄧小平說抓到老鼠就是好貓有是非問題、道德問題、法律問題甚至階級性問題。這,恐怕苛刻了。“貓論”有特定條件、內(nèi)涵,功能解決的是做不做真功的問題,她與“發(fā)展是硬道理”一脈相承,也是實踐作為真理標準的通俗形象版本。
江 勝 平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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