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東西到了中國,都變味變質,我看這個現象值得思考。不是一年兩年了,是很多年了,上百年了。以前學西方搞三權制衡我們搞不成,后來我們社會主義最根本的群眾監督也丟了,現在又來學西方或者自創搞許多種“監督”:違反黨紀的搞個紀檢,貪污的搞個反貪局,銀行的搞銀監會,股票的搞證監會,食品的搞質監局,通通都有“監”,好是好,但就是獨立不起來,不管用,往往還要和被“監”的蛇鼠一窩,欺壓百姓,成反作用。
現在,公安錯了來個檢察院,檢察院錯了來個“法院”,互相監督,好像程序嚴密,天衣無縫似的。沒想到他們也會串通一氣,共壓百姓?! ?/p>
2.過去公安抓錯了,群眾意見很大,后來就立法,要懲罰公安抓錯人的,國家賠償,職務處分??雌饋砗芎?,監督了公安,抓人謹慎了。但是誰敢保證以后就不抓錯人?誰也不敢保證。抓錯人是一定的!這并不是故意,是大自然的規律,是辯證法。什么“中國公安世界第一,從來不會辦錯案”,全是吹的,世上哪有這么便宜的事?我看一定有古怪!
3.現在古怪就出來了!趙作海被冤了11年,無辜者被關了11年!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是冤情,是作孽,總有一天要公之于眾,見個世面!我相信報道的都還是冰山一角,九成的冰還在下面,看不著,事實上有存在著,見不得世面!不行,一定要讓它見見天,把丑惡的東西晾開來曬曬,叫大家去矯正!
3. 中國的公安局長又是政法委,檢察長和法院院長要向他作工作匯報,看來公安局是管著檢察院和法院呢!他們的工資還要靠地方財政呢,就是說你公安、檢察院、法院不聽話的,還不一定給你發工資!所以,公檢法在行內就有句話,叫“公安是做菜的,檢察院是端菜的,法院是吃菜的;做的什么菜,就得端什么菜,就得吃什么菜”。就是說公檢法連成一條線,可以集體違法。抓錯了人,后來明知道抓錯了,也不放人,用刑訊逼供,硬要將他打入大牢?為什么?就是怕處分,怕沒了自己的前途!為了一個公安局,為了領導的前途,為了一己私利,就不怕賠上百姓的身家性命,不怕后世的天譴!檢察院也是這樣,愛理不理,和公安局連成一氣,互相包庇,對于百姓的申冤裝聾作啞,甚至還要打壓辯護的律師,要教人“識趣”,識時務,知難而退。
4.我看中國公安的壓力也大,上頭壓下來很多任務、指標,要辦案的數量,要效率,要成績,簡單地說就是要政績?,F在的“監管”制度又嚴,不許刑訊逼供,不許這樣不許那樣……有許多個“不許”,看起來很完美,實際上做不到。做不到的事你硬要壓下來干什么?現在好了,抓錯了人就隱瞞,變相逼供,這辦法多著呢,冬天了不許穿衣服,尿急了不許小便,不許睡覺,帶鐐銬半蹲,跪鍵盤——就是要你招供,這也叫“刑訊逼供”?他們不承認。看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來都錯不了。錯在哪了?政策錯了?也沒錯,我說了,錯就錯在做不到卻偏要做,于是什么怪事都出來了。為什么做不到?你要看第3條就知道了,我們的司法從根子上就是不獨立,檢察院不獨立、不強大。
5.我是知道那么點事的,我還知道惠州某檢察院本月正準備這樣做,要制造一個冤獄。但我只能說這么多了,再多就要陷自己于危險,陷律師于危險,陷自己和律師親友于危險。中國從來沒有一股力量能保護得了下面說實情的人,任志強就除外,他在上面;有的就只有趕盡殺絕?! ?/p>
上面要能清查、檢討這種事就好,不清查、不檢討,我看冤獄還會越多?! ?nbsp;
6.中國律師的前途是很有限的,公檢法的背景注定了這么一著,有的人你可以辯護,有的你就不可以,有的法會讓你賺到錢,有的法會讓你賺到一損俱損,賠上身家性命。想要法制,想要正義、公平,我看目前的中國還做不到。年輕的、剛出道的律師就很天真,出于正義感,要接你辦不了的案子,不但辦不了,還要叫自己遭殃,這種律師要保護,首先要學會自我保護;而那些老律師,打過江湖,知道深淺,就學乖了。
7.律師協會現在也不是個東西,不但強制律師加入,強制收費,還不保護律師,不幫助會員。這是什么組織?像現在的工會一樣,沒有意義,還起反作用。我說了,什么東西到了中國到要變味、變質,這一點大家真的要好好思考。是文化的問題,是人種的問題,還是政治的問題,大家好好思考了,希望將來有一個根本的解決。
8. 中國歷來就有逼供,文革時也是有的。毛主席那時就說:“搞逼供信,不講也得講。我們還是應該重證據,重旁證,不要重口供……凡是拼命地逼,他就會供,供了你就會相信,又會要許多人這樣去供。這樣做也不好?!保珴蓶|同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談話記錄, 1968年5月8日?。┻@種語氣還是輕的,我看現在的情況是越嚴重。這件事希望能通天,引起重視。我雖是一介黎民,也有權利上傳民意,毛主席常說要聽群眾的意見,我是不是群眾?我就是群眾。
9.“依法治國”的口號很好,但實際上是說一套,做一套。首先是憲法得不到尊重,有些法律就違反了憲法,像“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就被違反了,像“不許人民自主建房”,像“允許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國務院第55號令;見王煉利《告訴你一個高房價的真相》),像允許袁騰飛在公眾場合詆毀新中國的形象,這些都違憲了,但我們不注意。其次是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有了法,不執行;上面違了法,不追究,下面違了法就追究。就是這樣,欺弱怕強,專管好人,不管壞人,專管下面,不管上面。這種法制就純粹成了官僚統治的工具。再次就是冤枉好人,制造冤案,或者利用法律來打倒異己,打倒“眼中釘”,打倒另一派勢力。天下烏鴉一般黑,哪個當官的就沒有違過法,沒有授人把柄?所以法律就成了打倒異己的工具,時機成熟的時候,就突然打出一棒,給老百姓看,演個“法制”的形象,而實情全不是這樣。當然這樣做沒錯,錯的是法律就只剩下這些用途了,不能做到真正地“依法治國”了。
10.所以,我們該怎么辦?公檢法爛了。為什么會爛?沒有人監督了,沒有一股獨立的、真正有效的監督力量,沒有便捷的民情上達的渠道了。為什么沒有了?就是我們不走群眾路線了,脫離群眾了,政治變了,違反憲法了,走上一條莫名其妙的道路了。總之,中國今天所有的問題,根本的癥結就在于政治變了的問題,撇開了這一點去談問題本身,就是膚淺的,枝尾末節的,舍本求末的,治標不治本的。毛主席說:“你只要不觸及全面問題,只是解決個別問題,枝枝節節,修修補補不行。”(毛澤東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記錄,1965年1月14目)既然如此,我們這些人,追求這樣的事業,就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我們追求的是根本的解決,徹底的解決,最后實現多數人的幸?!@就是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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