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打開新華網,再次看到了慘不忍睹的消息,12日上午8時左右,48歲的陜西省南鄭縣圣水鎮林場村村民吳煥明持菜刀闖入該村幼兒園,致使7名兒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學生受傷,其中2名兒童傷勢嚴重。據了解,死亡的7名兒童為5男2女,2名成人為幼兒園教師吳宏英及其母親。犯罪嫌疑人吳煥明行兇后返回家中自殺身亡。
這是自3月23日的“南平慘案”后,短短50天內,在小學和幼兒園發生的至少第6起慘案。“南平慘案”發生后,社會各界非常關注,胡錦濤、溫家寶等中央領導多次做出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嚴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各地政府官員都聲言接受教訓,加強防范;公安、教育等多個部門都聯手保平安。但為什么校園慘案還接二連三發生呢?顯然,這只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臨時性舉措,發生慘案的真實病根,是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是社會貧富懸殊、分配制度不公,加之教育失衡,導致部分底層人物心理扭曲的惡果。
眾所周知,當作案不再是“冤有頭,債有主”式的復仇,而是面向公共群體的惡性報復時,就成為一種恐怖性質的犯罪,被稱之為“報復社會犯罪”。如果報復性復仇的兇殺案頻頻發生,我們就有必要看看社會本身是不是出了什么問題。社會,對于“鄭民生們”個人來說可能過于抽象,但比較具體的是:
從個人因素看,6起案犯兇手多為青壯年男性, 6人平均年齡42歲,最小的31歲,最大的48歲。他們都生活在社會底層,收入狀況不好,案發前都處于無業狀態。6人中,兩人多少有些精神問題,其他幾個也處于精神崩潰邊緣。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強,部分人人格不夠健全。面對困難,他們不是做出更多努力,而是受挫絕望求助無門后采取極端行為。
從社會原因看,6起案犯兇手也都是弱勢群體,在社會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面臨下崗、被淘汰,而社會各界對他們的關懷不夠,政府對失業者缺少關懷,社會對弱者缺少同情。加之,當前國內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如果再加上某些不公正待遇,增加了某些底層個人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成為“鄭民生們”走向消沉、絕望、憤怒,最終采取了極端行為的重要原因。
從教育原因看,現代人接受的是如何為錢奮斗,如何讓個人生活的好,從幼兒園始就成為分數的奴隸,而完全背離了祖宗重視品德教育的傳統。過去兒童啟蒙學的是禮儀,是如何做人,漸大后再學“大學”、“中庸”,自小到老都生活在“尊老愛幼、忠君愛國、行俠仗義、扶弱濟貧、絕不濫殺無辜”的氛圍中。既使遇到困難,也還有“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做精神支撐。
固然,報復社會殺人,罪不可赦;拿最無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萬惡不赦;砍人的兇手必定會得到嚴懲。但6起血案無不提醒我們,除了要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外,最根本的還在于正視社會的民生現實,及時化解矛盾。讓那些有可能成為“報復社會”的極端分子“回頭是岸”,不至于成為禍害社會的殺手。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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