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說句公道話
看到一些批評甚至謾罵深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的帖子,特地把相關新聞找出來看了看。看過之后,覺得李銘局長這次有些冤。大于不但看不出他的意見有什么大毛病,而且認為他實事求是的講話給我們社會提出了一個意義很大并且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
首先應該看到,李銘局長是實話實說。比如他說的:深圳人口平均每年增加100萬,現在是1400萬。今年統計至今,已登記了1180萬流動人口,采集率只有60%到70%。如全部采集,流動人口總數可能達到1300萬。“在香港,如果按照這個數據增加,比深圳還亂。” 深圳每年有100多萬人離開,又新來100多萬。“辛苦一年,我們好不容易統計到這個人住在什么地方,什么職業或者無業,差不多搞完了,到年底春節前一退保,又換了。”剩下的1000多萬人中,有30%的人每年換住地。很難掌握這些人住在哪里,靠什么職業謀生。“沒有工作怎么辦?公安什么也不干,盯著這100萬人也管不過來。” 深圳的治安根本在于解決流動人口總量失控,無業人員長期在深滯留等問題。否則,深圳治安永無寧日。
這些都是實際情況,不但無可指責,還讓人們看到了深圳警方工作的難度。也許批評者最反感的是他提出的解決措施:“如果給我們依據,對3個月以上無正當職業的人,不租房子給他,請他回原籍。”也就是媒體所說的“清除”。大于認為這一點也沒有很多可以挑剔的。因為李銘是公安局長,他的責任是保深圳百姓的平安。他不是總理,不是勞動部部長,他沒有給無正當職業的人一個正當職業的責任。希望有個可行的法律,采取一點措施,把3個月以上無正當職業的人請回原籍,對社會對個人都沒有什么壞處,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為了解決深圳的社會治安問題,李銘局長的措施雖然不很高明,但也還沒有原則問題。倒是他在講話中指出的一個原則問題值得重視,這就是無業人員對社會治安的影響問題。特別是他說的,目前深圳各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中,有88%是第一次犯罪。“他們就是生活所迫,在內地都是良民,在深圳找不到工作,生活不下去,鋌而走險”,可以說為我們社會提出了一個大課題。因為找不到工作,生活不下去,好好的良民鋌而走險成為罪犯,這不但是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的的大問題,也是拷問我們社會性質的大問題。不正視這個問題,不解決勞動者的勞動權問題,當一批批良民成為罪犯后,不僅是 深圳沒有太平,整個國家也莫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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