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案的意義已遠遠超出其本身
鐘聲
重慶五大黑幫的“保護傘”文強,因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14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為此,舉國歡呼,人人拍手。殊不知,時至今日,文強的死活似已不甚重要,因為其意義遠遠超出了案件本身。
自打文強入獄、烏小青“被自殺”尤其是中央巡視組赴渝后,組長劉巖峰要求“重慶打黑不能搞運動,不能搞紅色恐怖,更不能砸爛公檢法”以來,許多真正的共產黨人和有識之士早就鮮明指出:重慶打黑的意義深遠,能否挖出烏小青、文強的保護傘或后臺才是關鍵的關鍵。況且,曾經放出“大家都別想活”狠話的文強,由于不乏蹊蹺的受賄字畫“鑒定延長審理期限一個月”,未必能死。因此,他到底能否如期被處極刑,能否存在緩死的變數,才是極其重要和令人深思的問題。盡管真正的共產黨人、正義之士和廣大人民無不希望其速死。
所以說文強案遠遠超出其本身,主要因為諸多跡象表明,這已是兩個階級或腐敗已極的官僚集團內部兩大陣營權力和利益的生死博弈!作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市委書記的薄熙來若果真代表無產階級和人民的利益,文強注定如期受死。反之,若薄熙來代表官僚集團博弈的一方,則文強的死活不僅存在很大變數,成為“烏小青第二”也不無可能,而且薄熙來及所代表的一方都將處于劣勢。文強所說的那個“大家”不會冒著被供出之險,使所代表的一方處于被動地位而放手不救,定將想方設法使之不死,否則后果不堪設想。文強在宣判后表現“平靜”,過后才表示“上述”,不覺得其中有所暗示?
事實上,那個所謂的受賄字畫“鑒定延長審理期限一個月”,就似乎預示著文強案變數的開始。既然其受賄字畫已經“聘請的文物專家鑒定”,且價值的“364.12萬元”有無也絕不影響最大惡極的文強之死,不覺得該“延長審理期限”多此一舉,純粹是節外生枝或旨在尋求文強免死的罪惡陰謀?如果薄熙來領導的重慶市委市政府沒有受到文強那個“大家”的影響、掣肘甚或要挾,而是像調查審理黑律師李莊案那樣堅決、果斷而迅速,數罪并罰且實屬罪大惡極的文強,能僅僅因為一幅字畫的真偽之鑒而難于立即執行死刑?
然而,即便如此亦非全是壞事。一是說明了重慶的打黑除惡斗爭任重道遠,遠未成功。二是說明文強那個“大家”重權在握,勢力在薄熙來及其代表的一方之上,使后者有所顧忌,不敢輕易動刀。當然更重要的意義則在于,這“變數”的存在,暴露了比薄熙來位高權重的文強那個“大家”的丑惡嘴臉,也說明了薄熙來在重慶的“唱紅打黑”可圈可點,或許重在利益集團的博弈而絕非都是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多么希望這個預言大錯特錯而不是檢驗薄熙來優劣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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