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央視《海峽兩岸》播出談話節目,邀請了兩位臺灣問題專家,評論臺“陸委會”副主任趙建民不合時宜的言論,如美臺關系大于兩岸關系,美臺是“盟邦”,大陸對臺灣永遠是威脅云云。男嘉賓說,以前(實際上是指改開前)兩岸有過“誤解”,什么“誤解”沒有詳細說明,但我們還是可以解讀出來的,無非是大陸曾經高喊過“一定要解放臺灣”,炮擊過金門等島嶼,把“親兄弟”當成了敵人,“誤解”了在臺灣當政的國民黨“政府”,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是啊,我們今天對整個世界都在“負責任”,更何況自己的“親兄弟”乎!然而,翻開歷史一看,卻又覺得荒唐滑稽,事實是當年以毛澤東和周恩來為首的共產黨政府——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並沒有“誤解”過臺灣所謂的國民黨“政府”,喊“解放臺灣”合理合情合法,炮擊也是有必要采取的手段,我們針對的是殘存的反動派,而不是臺灣人民。當然我們不反對停喊口號和停止炮擊,隨著大陸的全面開放,臺灣的資本家蜂擁而至,紛紛地在大陸各地開辦血汗工廠,賺取了無數的剩余價值,有個別的臺灣資本家甚至拿著從大陸賺取的錢,返回去支持臺獨勢力,這我不是瞎說吧。如今大陸民眾赴臺旅游不惜錢財,都使用刷卡消費了,臺灣的農產品幾乎是零關稅進來的,大陸對臺灣人民的關愛做得夠可以的了。那么作為臺灣的當權者理解了大陸的良苦用心了沒有?回答是一點,不,絲毫沒有,其寧愿做鐵公雞,任憑你大陸“親兄弟,親兄弟”的呼喚,其行其素,這不,趙建民先生的一番言論嘲諷般的回應了大陸。——草民之見,荒謬的很。
上海東方衛視的一檔節目在討論一個話題,說有五個人在一起喝了三斤白酒,再加啤酒,其中有人喝得很醉了,某個朋友在已經到了自己家的情況下,再回來將醉漢送回他的家去,在離醉漢家還有三十米距離時,應醉漢“不要再送”的請求放了手,第二天早上只見醉漢凍死在路邊。送人者最后被判賠償人民幣十萬元,判決書上寫明“負百分之二十的責任”。討論很熱烈,場內場外,專家學者,網絡熱線,眾說紛紜各抒己見。最后主持人總結道,做好人好事要做到“負責任負到底”;網絡某年輕人總結道,以后做好人好事要考慮到后果會如何了。依我的淺見,《離開雷鋒的日子》早就告訴過我們,做好事確實會做出麻煩來的,因為法律有規定,你一旦做了好事,就必須有證據證明你不是一個壞人,否則你就是一個壞人。而且,人隨著市場意識的充分熏陶,大多變得“文明進步,與時俱進”起來了,摔倒在地爬不起來的人是你自己摔倒的,關我何事,若將你扶到醫院去,說不定弄不好我就有可能成為莫名其妙的“壞人”,這又何苦來著呢?一位網絡男青年說了一件事,他的朋友與他一起在乘公交車時,見一個小偷偷了某乘客的錢包,他的朋友見義勇為立即追下車去,卻不料竟被小偷們打傷了。而那個被偷者竟然說他的朋友是多管閑事,誰叫你下車去追的呢?看看,人的良心大大的壞了,法律沒有規定被偷者應該出錢治他的朋友的傷,法律,懂嗎?不過我要說一句,那一天我不慎跌倒在地爬不起來了,希望好心人上來扶我一把,不要你證明你不是壞人的。——草民的話,萬不可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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