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高懸:不明“來源”的官與不明“真相”的民
作者 蘇 杜
時間 2008-09-01
(本文大意:“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的要害是對“來源不明” 在法律意義上的再肯定。貪、清二官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的“共識”,最大限度地廓清了他們的本質仍然都是官。“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頒行九州,即乘以“13億”,舉國震動,此事非同小可。“明鏡高懸”的大匾在“不明真相”的民眾手里。民眾對貪官斗爭的真正成果并不是直接取得的成功,而是民眾越來越擴大的聯合。)
盛世清風中,明鏡高懸下,竟然還要死乞白賴地重申什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怕天下笑、千夫指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的要害不在加刑還是減刑,它的訣竅是對“來源不明” 在法律意義上的再肯定。是財產嗎?是,很明確。數額巨嗎?巨,很清楚。“來源”呢?“不明” ! 涉案的貪官“不明”,辦案的清官也“不明”,“葫蘆僧瞎判葫蘆案”,這不是拿天下民心與政權性命開玩笑嗎!對一個貪官巨額財產的來源,即使是拿出懲治“自殺秀”辦案力度的13億分之一,也能將它的來源查得一清二楚呀!那“門子”傳授給賈雨村的,雖然很靈驗,但還不過是“諺語口碑”,只能在“密室”中交易的“護官符”,如今新時代了,“人大”立法,堂而皇之地以“不明”為“明令”,“護官符”變“新法令”了,豈不令世人感慨系之嗎!
貪、清二官對“巨財來源”竟有如此“不明”之“共識”,說明官員雖有貪、清之分,但無傷“官本位”之大雅。聽貪官懺悔錄,常為那“學習不夠” “忘了宗旨” “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的不折不扣官腔所折服,“自殺秀”的討債農民工、拆遷原主戶,與城管玩命的瓜農,再怎么懺悔也說不出這樣的官話來。但這官腔畢竟還只是表相,“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的“共識”,才最大限度地廓清了清、貪二官的本質仍然都是官。貪官的“來源”是清官。
有人說,中國無小事,多么小的事只要一乘以“13億”,那就不是小事了。此言用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得之!二豎為虐,國必病漸膏肓,術之不達,藥之不及,危矣!為官而貪,是為一豎。清官不明,是為二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頒行九州,即為乘以“13億”,非同小可,中華民族真是到了危險的時候了!
“不明來源”的官,需要“不明真相”的民。不幸的“群體事件”各有各的不幸,民眾“不明真相”卻總是“不明”,“肅靜” “回避”兩塊牌子全國適用。
“肅靜” “回避”的牌子可以高高舉起,但“盛世清風” 的清風呢?“明鏡高懸”的大匾呢?
“明鏡高懸”的大匾在“不明真相”的民眾手里。貪、清二官均稱“不明”的“巨財來源”,“不明真相”的民眾卻洞若觀火,明察秋毫。不厭其煩,舉一下9月1日主流媒體剛剛發布的江蘇徐州區委書記董鋒落馬例子,“不明真相”但“明來源”的民眾,經過了相當于“抗日時期” 的八年舉報,終于將這位自稱“北京南京徐州我都買通了”的區委書記拉下了馬。八年啦,民眾明鏡高懸,決不為其“四個緊抓廉政建設不放” “四抓四促進扎實推進作風建設年” “三看三想大膽解放思想”的“科學發展” “共建和諧”系列表演所蒙蔽,冒著一人被黑全家遭殃的危險,與其展開了你死我活、無法和諧的斗爭,總算取得了“初步勝利”。
這真是“初步勝利”,因為他們雖然拉下了貪官,馬上面臨的又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清官,一切也許又會被裝上“和諧號”。但這沒有什么。即使這位區委書記的“巨額財產來源”查明了,也算不上多么值得慶幸的勝利。《共產黨宣言》說,“工人有時也得到勝利,但這種勝利只是暫時的。他們斗爭的真正成果并不是直接取得的成功,而是工人的越來越擴大的聯合。這種聯合由于大工業所造成的日益發達的交通工具而得到發展,這種交通工具把各地的工人彼此聯系起來。只要有了這種聯系,就能把許多性質相同的地方性的斗爭匯合成全國性的斗爭,匯合成階級斗爭。而一切階級斗爭都是政治斗爭。中世紀的市民靠鄉間小道需要幾百年才能達到的聯合,現代的無產者利用鐵路只要幾年就可以達到了。” 這是馬克思恩格斯150年前說過的話,有些具體的東西,確實過時了,那時的民眾需要靠鐵路幾年才能達到的聯合,當代的無產者利用互聯網只要幾秒鐘就可以達到了。同是這個9月1日,另一起廳處級夫妻貪官庭審大曝官場“潛規則”為法官所阻的新聞顯然在為這種聯合提速。看到這種聯合,許多國人也許會從“中華民族又到了危險的時候”的沮喪中振作起來的,“不明真相”的民眾具有真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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