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與達賴對話
原因很簡單,西藏早在800年前就是中國領土,達賴是分裂國家的犯罪分之,其分裂國家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政府理應緝拿歸案,全球通緝。而犯罪分子是沒有資格和政府對話的,犯罪分子只能在法庭上為自己做辯護,請求寬大處理。很顯然,政府承諾、或者與達賴對話是一個錯誤,甚至是愚蠢的。
一、 既然可以對話,盡管你提出了以放棄分裂獨立為前提,說明你承認了他提出藏獨、從事分裂的合理性,并默認了事實。而且,既然放棄了藏獨還有什么需要對話呢?政府限制了他們的的宗教信仰自由嗎?
二、 使美國為首的支持、鼓動藏獨國際勢力,使西藏問題國際化的目的得到了中國政府默認,而且默認了它們支持達賴,企圖分裂中國,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是可以和中國政府“商量”、討價還價的。
三、 對話的示范作用讓人哭笑不得,打個比方現在廣東宣布獨立,到國外成立了流亡政府,是不是可以提出與中央政府對話呢?
四、 對話事實宣布達賴無罪,他沒有藏獨、分裂國家的罪行,更加沒有什么暴力。。。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中國自此以后就沒有這樣的罪名了?還有達賴及其組織算不算恐怖分之?算不算黑惡勢力?賴昌星能不能提出和政府對話呢?
五、 對話將傷害全球華人的感情,既然你愿意和他們對話了,說明我們都錯了?
西藏不同臺灣,臺灣是戰爭造成的處于分裂狀態的既定事實,通過對話來解決臺灣問題,毫無爭議。而達賴試圖制造分裂,破壞國家的安全 ,是反國家反人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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