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的主要方式、方法
調查對象位于中國北部H省X市的橋西區,該區屬于城鄉接合部,轄兩個鄉,五個街道辦事處,83個居委會,27個農村,人口35萬,2006年財政收入約1、8億元。經過地方領導的同意, 我在部分區直單位和兩個鄉的配合下,逐步深入到全區重點項目單位、生產企業、農村、農村型社區,采用走訪詢問,填寫調查問卷,征求意見等形式開展調查。歷經一個月的時間,共走訪8家重點項目單位和7家生產經營企業,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6人次,召開小型調查會議3次,組織村(社區)雙委干部填寫調查問卷90份。
二、近兩年的主要成效
1、領導重視,措施得力,全區多策并舉優化發展環境。
自2006年初以來,區委、區政府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橋西區優化環境協調指揮辦公室受理投訴范圍及操作程序》、《重點項目建設工作考核的獎懲辦法補充意見》、《關于建立企業聯系制度的通知》、《關于在全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橋西區關于集中整治企業經營環境的實施意見》和《橋西區優化發展環境考評辦法》等一系列文件。這些文件的出臺和具體措施的實施,已逐步形成了可包含五方面的成效:一是實行并確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責任制,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對優化發展環境負總責。二是實行了項目建設環境屬地管理責任制,項目建設所在地的黨政“一把手”為建設環境的責任人,負責為建設項目提供有效服務,創造寬松環境 。三是實行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責任追究制,凡企業、商戶、群眾對經濟發展環境問題舉報屬實的,要嚴肅處理。四是深入開展了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通過宣傳和政企對話活動,把單位的辦事效率、服務質量以及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所作的貢獻作為評議的重點內容,評議結果向社會公布。同時把各單位的優化環境考核結果納入全年考核總成績。五是加大了經濟發展環境的專項整治力度,重點“四亂”行為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進行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吃拿卡要、故意刁難和借機敲詐等行為。
走訪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認為區委區政府的這些措施非常有利于發展經濟環境,在關于對區委區政府的這些措施滿意程度的問卷調查中有90份回答滿意,滿意率100%。這充分說明,區委區政府近兩年采取的優化環境措施得民心,順民意,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2、執法機關優化發展環境意識不斷增強。
區委區政府的措施有效的教育和約束了執法機關,執法隊伍的素質有了很大提高,優化環境的意識不斷增強,到項目建設單位、生產經營企業和社區、村委會的亂收費行為大大減少。我們走訪了8家重點項目企業沒有一個反映區執法職能部門有吃、拿、卡、要行為的,滿意率占100%;填寫的90份調查問卷中有80份回答了執法機關沒有亂收費行為,滿意率占88%;在3次的小型座談中,有90%的同志認為該區的執法隊伍素質較以往提高了許多,優化環境意識大大增強了。
3、積極受理投訴,及時調處重大案件。
近兩年來,該區優化辦共接受電話咨詢或投訴80余人次,答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4起,參與調處有影響的重大破壞環境的案件9起。在區委區政府領導和市優化環境指揮中心的幫助指導下,這9起重大案件均作了協調處理,基本上使當事雙方達到了滿意,有的還給區委主要領導送來感謝信,其他反映的一些小問題也及時做了妥善處理。可以說,這些環境案件的調處,有效地樹立了區委區政府的外在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維護了地方的經濟發展的環境。
二、近兩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部分農村(社區)干部發展經濟的素質能力不強,沒有發展集體經濟的意識,到轄區企事業亂收費成為集體收入的一種手段。
該區有一半以上的村(社區)缺少或者沒有集體收入,村委要維持正常運轉,要為村民辦點好事就得想法弄錢。近兩年來,區優化辦參與調查處理的9個重要環境案件中,有5個屬村里沒有集體收入或收入少而到轄區企業亂收費的案件,占重點案件的55%,其中還有3個案件明顯是由村集體“違規”決策造成的。
近幾年來,該區一些村(社區)缺少集體收入,村(社區)干部對村轄區企業吃拿卡要的思想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主要原因有五點:一是不少村(社區)干部思想觀念不符合村情,有50%以上的村干部認為當前主要發展個體民營經濟就可以了,發展集體經濟不合拍,過時了,以為只要群眾富裕了,集體有沒有收入無所謂,在90份的調查問卷中有70人回答本村(社區)已經沒有集體經濟了,占77%。二是有一部分村(社區)干部責任意識不強,安于現狀,只守攤,不創業,怕擔責任,怕冒風險,“等靠要”思想嚴重,說要發展就強調政府出資,在90份的調查問卷中有45人的答卷屬于這一類,占50%。三是有的村干部雖然自身致富能力很強,但主要精力用在個人致富上,在座談中約有30%的人談到這一問題。四是有的村干部表現為工作能力差,缺思路,少辦法,過多強調客觀條件,不從主觀找原因,村里有土地資源,只會賣,不會租更不會合營。在90份的調查問卷中有40人的答卷屬于這一類,占44%。五是有些村干部存在“靠山吃山”的思想,村里沒有收入,你企業占我的地,走我的路,就應該留下買路錢,否則就要找點茬。
2、執法部門的“四亂”行為呈向鄰街攤點、門市轉移的趨勢。
從調查來看,該區一些執法部門已經將所謂的“執法”重點轉向鄰街門市和攤點,對“草根經濟”實施吃、拿、卡、要。2007年1月到8月,該區優化辦接到電話或來人咨詢30次,其中涉及這一方面的18人次,占60%;走訪的6人次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都反映了這一問題,占100%。
之所以出現這種問題,一是因為執法機關如果到成規模的企業和重點項目單位吃、拿、卡、要,就有可能被舉報,被處分,被曝光,但為了減少麻煩和生存,只好將目標和方向轉移到臨街攤點門市。二是臨街攤點門市的經營者大部分都是下崗職工或“4050”的一些弱勢群體,沒有“硬”關系,便于“執法”。三是個別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在2007年1月到8月,區優化辦接到的18人次鄰街門市和攤點咨詢反映情況時,有8人次反映執法人員到企業就明說“怎么也得給弄口飯吃”,占42%。
3、執法部門機構大,人員多,財政開支困難,收費成為其任務的重點。
該區有些執法部門預算外編制人員多,有的局多達五六十人,甚至更多,80%以上人員是自收自支,靠收費發工資,這已成為破壞發展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我們走訪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在三次小型座談中幾乎是100%的人員談到這個問題。
我區的一些執法單位到鄰街門市和攤點“執法”雖然存在合理、合情、合法的成分,但為了養車養人等多方面的支出,只能把收費當成對執法人員考核的重要指標。既然主要是保吃飯,保運轉,那么幫助企業、門市以及攤點減少違規操作,搞好經營就缺少了精力和主觀能動性,從而偏離了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的本來職責。
三、建議與對策
1、優化基層干部隊伍素質,教育和引導發展村(社區)集體經濟,減少破壞駐村企事業單位環境案件的發案率已經成為地方發展經濟的當務之急。
區委區政府宜從職業培訓、思想教育、參觀學習等方面出臺一些措施,進一步優化基層干部隊伍素質,實施帶動戰略,在發展大物流大市場的背景下,多引導農村(社區)辦真正的屬于集體所有的物流和市場,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這樣,不但廣大村民從中得到更多的福利,村(社區)干部干擾轄區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也將不復存在。只有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才能更好地發展地方區域經濟,該區有很多發展集體經濟的優勢和成功范例,曹演莊、百虎、南小汪等發展集體經濟的道路值得研究和思考,他們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入股,廠房出租等辦法積極依法參與城市建設和發展商貿業,通過招商引資建造廠房、商貿房和倉儲設施等二、三產業載體,發展物流和市場。兩個鄉的一些村,也完全可以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建設蔬菜、花卉、畜牧等有集體經濟特色的商品市場,發展成為農業龍頭企業。
2、提高對執法機關教育和監督力度,加大打擊攻勢,保護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的正常運轉,確保橋西發展環境的巨大優勢。
區委政府領導要把轉變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作為重點工作,經常過問優化環境工作,經常在各種會議灌輸優化環境意識,努力提高執法者素質,定期對執法部門及重點領域進行培訓和督察,防止“四亂”行為反彈,對不作為,亂作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單位及人員要敢于制止,敢于嚴查,對典型的問題要敢于曝光,切實保護好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單位在我區發展“領頭羊”的效應,以確保優化環境的巨大優勢。
3、合理控制執法機關的人數,減少亂收費行為,為草根經濟發展護航。
區委政府通過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執法單位的人數,減少執法部門的“四亂”行為不僅是保護“草根經濟”的手段,也是優化環境的重要手段。鄰街的門市和攤點雖然現在屬于“草根經濟”,但將來也有發展壯大的一天,坐落在該區的天廈地產、明都飯店等都是這樣的例子。區委區政府現在給“草根經濟”摯起了“保護傘”,也等于培育了政府未來的“財源”。
優化環境工作面多線廣,由于我的調查手段、工作視野,思維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難免掛一漏萬,說不到點子上,有不妥之處,懇請有關領導和部門給予批評指正。
(說明:本調查利用2007年8月一個月的時間才完成,9月份完成調查報告初稿,10月份對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并按當地主要領導意見引發給當地各部門參考,12月份進行了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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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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