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貪官杜世成在人大投票
俺投了很神圣的“棄權”票
俺參加了轄區選人大代表活動。上面噓嚯公民參與很“神圣”很“權利”。選票分到手,俺看著選票上那些陌生人名,趕緊爽地在選票“棄權”所有框框里畫了“蛋蛋”,撂進票箱后去干俺該干的事兒去了。
以往每年選人大代表,對那些根本不認識沒有印象的候選人,俺一般都根據票面的名字“藝術程度”能不能給俺留下第一眼的“印象分”定奪;黨內選各級黨代會代表,如果不是組織用“紀律”指定“必須”的話,俺也一般會選擇排在前幾位或明“碼”標“職”的人——典型地很程序地“走過場”應付,并沒有覺得什么憲法、黨章賦予俺權利的“神圣” 感。
后來俺發現自己原先行使的權利的確有點兒戲不神圣,因為俺曾選的人代表、黨代表中有極少數后來成了禍國殃民的貪官和壞人。他們在俺們不知情情況下用假象謊話把俺們忽悠了——媽媽的!他把俺賣了俺還幫他點錢,還傻B給他們當牛B吹鼓手。說來俺也慚愧有責任啊,說明俺政治不敏銳不成熟無意識無頭腦馬大哈一個,沒有真正行使自己神圣的權利,算是自釀苦酒自己喝吧。嫩說,這種選舉不是糟踐“神圣”倆字又是什么昂?
“錯誤和挫折教訓了我們,使我們變得比較聰明起來了”,老人家的最高指示在俺耳邊響起,所以俺也變得猴精了。俺相信代表候選人“95%以上是好的和比較好的”,但俺也不敢保證那剩下的“5%”里面有沒有仨瓜倆棗的貪官壞人窩藏狗蹲著。在不了解具體情況或事實真相之前,俺不應該隨便表態贊成或反對,這是輕率和愚昧的不負責。同樣,現在對各種選舉,俺熟悉了解看得見摸得著的人,俺會自己決定“贊成”還是“反對”,俺心中有桿秤,是非好歹俺分得清不用嫩教育引導。對不熟悉不了解看不清摸不著的人,俺就不輕易投贊成票,萬一有個壞種俺選了這不又犯錯誤上當了;反對票也不輕易出手,萬一好人被俺否了豈不是犯罪?所以再有選“這代表那代表”的營生,只要俺不認識不了解的人,俺全都“棄權”搞定,俺這可是為黨為政府負責、為老百姓負責,為憲法負責,也是為俺自己良心和公民權利負責,更是為那些正式代表和候補代表們政治生命負責哈——決不是稀里馬虎的不負責“應付”。
這么一來,嫩說俺這張棄權票它到底神圣不神圣?
2007年11月15日晚
附我的舊貼:
請讓我知道事實真相后再表態行不?
圣誕之夜前夕,黨中央給青島市民一份厚禮:決定對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市委書記杜世成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消息傳來,不啻為一顆炸彈般令人震驚。
這兩天,我市層層傳達,級級表態,無非是“一致表示”、“堅決擁護”、“高度一致”、“旗幟鮮明”、“認真領會”之類的老生常談術語。媒體連篇累牘展現這些術語,似乎不這樣說不足以表明“忠心”,我看還是一些形式主義的東西過了頭。
“文革”中有句名言叫“忠不忠,看行動”。單獨這句話沒有什么問題。忠不忠不看行動難道看口號?對了!現在就是從口號看態度!
現在口號表態似乎成了一種儀式和虔誠,一種應付和阿諛,一種自欺欺人的“忽悠”,一種欺上瞞下的虛偽,一種文過飾非的無奈。因此看長了聽慣了也就習以為常啦。不過,這倒反映一種傾向或思潮,那就是喊的未必就是做的。
君不見,多年來我們形式主義的動聽口號東西滿天價飛。幾千年來沉淀的“表忠”思潮方興未艾,可一些部門和人士實際行動并不怎么樣。有時簡直就是陽奉陰違口是心非,抑或出爾反爾自扇耳光。譬如黨中央三令五申不許搞不正之風,出臺許多限制各類違紀活動的規定,一呼百諾都表示“堅決擁護”和“認真執行”。可實際許多人令不行禁不止,把中央規定視作耳旁風——看看現實就可明了。一些貪官對中央或上級的指示精神往往口頭上比一般人表現的還“忠心”,教育他人的“馬列理論水平”常常高人一籌。可他們通常的所作所為就是敗壞黨在人民中威信的罪魁。
“文革”中劉少奇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永遠開除出黨,大家都“一致表示”“堅決擁護”;“文革”后為少奇同志平反昭雪,還是這些人“一致表示”“堅決擁護”。類似的現象比比皆是:上面說,搞“反右”,搞人民公社,搞大躍進,搞“文革”好的很,下面都“一致表示”喊“堅決擁護”;上面說那些運動都錯啦——否定!于是下面又都“一致表示”說“堅決擁護”。反正對了大家都沾光;錯了大家都有份,誰也跑不了……至于其它各級類似的情況更多如牛毛舉不勝舉。
此亦是一非,彼亦是一非。國人如此“翻過來砸鍋沿,覆過去打鍋底”折騰做派,是不是“墨索里尼總是有理”啊,我不知這究竟是弱智缺鈣超凡,還是虛偽搪塞過度。
當然,凡事表態是應該的。關鍵是看實際行動和最終結論,然后再通過自己大腦分析做出是否贊成的表態,而不是趨炎附勢“集體無意識”。
毛澤東曾說過: “共產黨員對任何事情都要問一個為什么,都要經過自己頭腦的周密思考,想一想是否合乎實際,是否真有道理,絕對不應盲從,絕對不應提倡奴隸主義。”(見《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785頁《整頓黨的作風》一文)因此,對人們喊的“一致表示”“堅決擁護”表忠心口號,我往往是打折扣對待的——不會輕易相信人們的“美言”和“贊譽”。
話又回到杜世成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檢查這件事情上。中央反腐決心令人振奮,讓人看到光明。作為一名黨員,我自然要按照黨章“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雙手贊成。不過阿杜究竟犯了什么案?為何昨天還處在笑納他人“一致衷心擁護”的一市之尊的“萬人頌”“代表”寶座上,一夜間竟跌落到罪惡之淵成了“千夫指”的腐敗分子了呢?是不是量變到質變忒快?!也忒有點違反規律吧!!目前青島一般干部、黨員和市民是不知道其中的奧妙(據傳言大約與房地產腐敗案件有關)。中央和省委又沒有交代,只是一句“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輕輕帶過,自然會使人感到突兀的不可思議驚訝。由此可以想象,那些平日最能把忠心口號當作口頭禪喊的“公仆”,往往就有可能是隱藏最深的大蛀蟲,如陳良宇、杜世成之流。誠然,我是相信黨中央的英明決定和反腐敗決心,相信中央對高級干部處理的謹慎態度。阿杜肯定有問題。但什么問題都沒有向我們一般公民認真交代或詳細說明。我們都不知道犯了什么法和什么錯,怎么個表態啊。出于對黨負責,對自己人格負責,也是對阿杜負責,在不知事實真相前過早表態(特別是處理的表態)是不是過于輕率或不負責任、是不是一種愚昧的表現啊?!
因此,只有徹底公布杜世成的嚴重錯誤事實真相后,我們才有權力表態——而不是不明真相前的亂表態。道理很簡單:21世紀了,我們不需要強迫的“愚忠”和無頭腦意識。知情——這是我們的合法權利,也是嚴肅對待事物的科學態度。
請多給我們一些知情權和自由表決權吧。
在不知道事實真相前的情況下,真心希望少些“一致表示”“堅決擁護”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表態現象。
2006年12月26日中午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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