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如何實現平等公正
金煊
我們說民主社會主義國家是社會主義,不僅指民主社會主義國家國營企業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更重要的是,民主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了社會主義的最基本的屬性即平等原則。那么,社會主義國家是怎么樣實現社會主義的平等的?他們不僅實現了政治平等社會平等,在經濟上特別是在機會和分配上也實現了平等。他們通過制定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使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在社會主義國家收入分配制度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益,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為縮小收入差距,社會主義國家采取很多措施,除了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提供各種社會福利和補貼等措施進行收入再分配外,主要是建立旨在縮小貧富差距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這種稅制在收入再分配方面發揮重要的調節作用,在多數社會主義國家按照累進稅率制征收個人所得稅。這種體制的原則是以富幫窮,富人多交稅,窮人少交稅,低收入者免交稅。
如德國個人所得稅制的起始稅率為16%,最高稅率為45%,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甚至超過54%。二次分配制度對于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確保多數民眾的基本生活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前聯邦德國,國家財政開支的主要經濟來源于下列稅種,所得稅(包括利潤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法人稅)、消費稅、無形貿易稅(旅游等)、遺產稅、企業財產稅(不包括利潤稅)、銷售稅(增值稅、間接稅),特別消費稅等。公司稅和所得稅分三大類,按凈收入多少征稅:第一類低收入者免收所得稅,已婚者每人每年8000馬克,未婚者4000馬克;第二類中等收入征22%所得稅,已婚者每人每年36000馬克,未婚者18000馬克;第三類高收入征收56%所得稅,已婚者每年260000馬克,未婚者130000馬克。稅收的分配還用于救濟貧困居民、補貼低收入住高價房戶、低收入的多子女上學補助金、貧困地區財政資助等。[6]
瑞典社會保障支出的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稅收和雇主交納的費用。1987年,瑞典社會保障支出的主要資金來源比重分別為:中央20.3%,地方政府34.6%,雇主43.6%,個人保險金1.5%。雇主除支付工資外,還要支付相當大的社會保障費用,1990年,雇主支付相當于稅收工資42.9%的社會保障費用(為領薪職員支付的比例是47.1%)。[4] 聯邦德國時,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級政府(沒有我們的地級和鄉級政府)都征稅,所得稅金占總額的百分比大約是:聯邦政府50%、州35%、基層政府14%,歐洲共同體1%。州政府負責地方的水電、能源供應、排污系統、公路保養、文化教育、社會救濟、醫院、州機構的財政開支。聯邦政府撥所得稅、公司稅的50%及一部分車輛稅分給州政府。基層政府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撥款,也可征得工商稅、房地產稅和所得稅。[6]
目前,在西歐社會中巨富者和赤貧者都是少數,絕大多數居民屬于中間收入階層,60-70%的人認為自己屬于中間收入階層。這種“橄欖型”的社會結構,即一個龐大的中間收入階層的存在是西歐社會戰后幾十年社會保持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社會主義國家在收入分配上均等化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加之實現完善的福利制度和社會服務事業,基本上達到幼有所養,老有所終,病可以免費治療,失業有保險,使全體公民的生老病死都有了社會保障;通過高額累進稅制,收入分配合理化,民主制度對特權的限制,基本上消除了官僚特權階級與平民階級,以及平民階級內部各階層之間的差別和對立。在這些國家,雇主與工人的個人現金收入相差不多,甚至比我們國家實行的等級工資制的差距還要小,不過相差幾級工資而已。「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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