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唱國歌的時候到了
——白智清疾呼盡快推出《禁止壟斷法》,盡快推出……
全國人大代表,首鋼董事長朱繼民稱:“中國鋼鐵工業產業有可能被國外資本肢解。”
對于中國鋼鐵產業,目前的緊急情況是:如果中國不盡快推出《禁止壟斷法》,如果中國不盡快對《證券法》進行革命性的修正,按照目前的政策和亂動運動式的股改方式,那么“誰有錢,花300億(人民幣)就能買到中國最大的鋼鐵企業(寶鋼)”(中新社3月7日電,記者沈嘉)。“目前,米塔爾鋼鐵向中國滲入,據說已和某鋼鐵公司達成協議,理論上,米塔爾用約180億人民幣,就能控制在滬上市的寶鋼,而上世紀70年代后,中國為寶鋼投資超過千億元”(朱繼民)。“如果不在中國整個股改和產業安全方面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則在國家力圖加快國有企業股權改造,地方千方百計招商引資,外國資本已豐酬利誘的情況下,中國鋼鐵產業將徹底失去防衛。”(朱繼民)
在叫人心急如焚的此時此刻,我——一個熱望自己國家富強,不惜拋頭灑血的愛國赤子被迫高呼:“中國人高唱國歌的時候到了!”
“起來!不愿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組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機的時候!每個人都被迫著發出最后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
在中華民族又一次面臨生死危亡的今天,中國所面對的雖然不是消滅中國,消滅民族產業的炮火,但卻是同樣能夠將中國的民族產業肢解的國外金融寡頭和跨國大集團。
在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的民族產業迅將被肢解,在中華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我大聲疾呼:叫停《物權法》的敬愛的吳邦國委員長,我拼命吶喊,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盡快制定和推出《禁止壟斷法》,盡快修訂和推出新《證券法》,盡快制定……為保衛中華產業,為保衛中華,為保衛中華民族筑起新的長城。
2006年2月4日,我在“烏有之鄉”等網站上以白智清為署名發表的文章《中國股市的出路在于撥亂反正》中,介紹二戰之后,美國占領軍為徹底改變日本那封建反動家族財閥所有制,為徹底實現日本的經濟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而制定的,以產權共有,股權分散為主要內容的《禁止壟斷法》等經濟民主化政策。
建議為了讓中國股市成為推動大企業和大企業體制為基礎的現代化的戰場,為了讓中國股市成為推動以企業股權分散,產權共有為基礎的經濟民主化的戰場,迅速制定并推出《禁止壟斷法》、《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合理化法》、《大中型企業產權結構合理化法》……迅速修訂和推出新《證券法》,新《公司法》。
在1982年10月,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由“日本總合研究開發機構理事長”下河邊淳主編,經管 茂等64位日本資深專家學者執筆寫成的《現代日本經濟事典》上有如下內容:
“股份公司是資本(出資)與經營分離的現代公司組織,現在日本幾乎所有的公司都采用這種形態”。
“取代從前個人所有的持股公司……企業最大5家股東的股份持有率,合計不到20%”。
“家族式控制崩潰……日本的大企業,由不擁有資本的工薪人員來從事經營”。
“企業的權利形態發生了,由從前的資本與經營合一(所有者資本主義),向兩者分離(經營者資本主義)的重大變化”。
顯然,如果中國能夠迅速制定并盡快推出含有企業最大一家股東的股份持有率最多不得超過5%,企業最大五家股東的股份持有率最多不超過20%……等條款的《禁止壟斷法》和新《證券法》。
如果這樣,《禁止壟斷法》和新《證券法》將會為中國的民族產業筑起一座新的長城,使中國的民族產業不會遭受國外金融寡頭和跨國大集團的肢解。
如果中國在迅速制定,盡快推出《禁止壟斷法》和新《證券法》的同時或之后,能迅速制定,盡快推出,強制推進大企業和大企業體制的《企業合理化促進法》,強制推進產業現代化的《鋼鐵合理化計劃》、《鋼鐵工業振興法》、《機械工業合理化計劃》、《機械工業振興法》等“合理化計劃”和“振興法”,強制推進現代市場化的《流通合理化計劃》、《市場法》、《反不當競爭法》,強制推進經濟民主化的《上市公司產權結構合理化法》、《大中型企業產權結構合理化法》、《工會法》、《勞工法》……
如果能夠這樣,不但受到有效保護的中國的民族產業將實現以大企業和大企業體制為基礎的現代化。不但中國將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國家,而且中國的經濟體制將從國有、集體所有和私有向股份分散、產權共有的社會共有制過度。
中國將走向富強!走向民主!走向國民共同富裕!
為了保衛中華民族產業,為了保衛中華,為了保衛中華民族,是迅速制定,迅速推出《禁止壟斷法》和新《證券法》的時候了!「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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