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境外黑社會滲入大陸 政法專家提出反黑五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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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雜志
《環球》雜志記者最近在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采訪了解到,當前境外黑社會組織滲透步伐加快,組織化程度和規模不斷增大,作案手段日趨隱蔽和多樣化,入境的根本目標是追求“黑色經濟”,傳統的暴力斂財方式逐漸淡化。
《環球》雜志記者/劉偉 趙東輝 蘇杰
“洋黑”、“土惡”相勾結
目前,在我國華南沿海,境外黑社會犯罪滲透破壞活動日益突出,境內外黑惡勢力相互勾結,共同作案。
據廣東、福建兩省公安機關介紹,華南沿海是我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地區,境外黑社會組織滲透活動相對來得快,來得早。
目前在廣東周邊活躍著40多個港澳臺黑社會組織,向廣東滲透的黑社會組織主要是香港的新義安、14K、水房幫、和義堂等,向福建滲透的黑社會組織主要是臺灣的四海幫、竹聯幫、天道盟等。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郭向陽將當前的黑惡犯罪形象地概括為:“洋黑”、“土惡”并存。其中“洋黑”指的就是進入內地發展組織、進行各種犯罪活動的境外黑社會組織;“土惡”指的是內地的黑惡勢力,主要包括兩類團伙,一類是由本地人與外地人勾結形成的黑惡勢力團伙,一類是以地域、血緣為紐帶形成的外來人員黑惡勢力團伙。
一些境外黑社會組織利用內地的黑惡勢力實施犯罪活動。2005年,廣東警方破獲的澳門黑社會組織“和勝義”在江門市發展的黑社會組織,平時就由“和勝義”出資豢養,從事各種跨境犯罪活動。
追逐“黑色經濟”
境外黑社會滲透的主要犯罪驅動力是追求“黑色經濟”。據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黑社會犯罪偵查處副處長黃勇武介紹,“黑色經濟”主要包括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走私、組織偷渡、洗錢、非法經營、販賣人口、販毒、販賣槍支、制販假幣、收取保護費、綁架等等。
2003年宣判的麥國慶犯罪團伙案首犯麥國慶,原是廣州市人,偷渡澳門后被澳門黑社會組織“大圈幫”成員陳氏兄弟吸收為馬仔,2000年被指派回廣州發展組織,麥國慶網羅內地不法分子收取內地賭徒所欠的賭債,并將所收賭債通過珠海拱北的地下錢莊轉移到澳門。
2002年初,以14K成員鄭惠強為首的組織婦女跨境賣淫犯罪集團活躍于香港與內地之間。他們多次派骨干成員入境與內地不法分子勾結,以欺騙、利誘以及脅迫等方法,將內地女青年帶到香港。這些女青年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下居住,并被迫接受一系列性奴化訓練,包括拍攝色情照片及錄像等,最后被安排到各色情場所賣淫。如果抗拒,就會被毆打、禁錮及強奸。這個黑幫每月非法所得達到數千萬港元,每年獲取暴利數億港元,而賣淫婦女經常分文未得,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身患嚴重性病,還有的在偷渡中致死。
入境方式多樣化
港澳臺黑社會組織成員大多以投資、探親、旅游等名義入境,其有組織、公開的入境造勢活動也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黑社會頭目的生日宴會、殯葬扶靈活動、舉行升職儀式及其他大規模聚會。
據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隊副隊長李彬介紹,有的受黑社會組織派遣,入境建立“橋頭堡”;有的以探親旅游為名,為日后滲透進行前期調研;有的以投資為名滲透到境內網羅渣滓、發展組織。入境的成員既有普通成員,也有骨干成員,甚至有龍頭大佬。
2004年2月,廣東警方采取公開和秘密結合、全程監控、政策施壓、公開訓誡等措施,妥善處置了港澳臺地區上千名黑社會組織成員企圖入境為香港黑社會組織“湖南幫”頭目梁忠尸體扶靈事件。
2000年4月,新義安在深圳舉行“扎職”(升職)儀式。深圳警方抓獲8名新義安成員。2002年1月,廣東警方突擊清查珠海“348的士高”,查獲境外黑社會組織成員300多名,并對為首分子采取限制入境措施,對藏毒吸毒者進行依法打擊,挫敗了14K企圖搞“大聯盟”造勢的陰謀。2004年,新義安、14K分別在深圳聚會,也被當地警方破獲。
據了解,近年來被港澳臺警方通緝而逃到大陸避風的黑社會組織成員增多。2003年,廣東省警方偵破了臺灣黑社會組織天道盟“太陽會”入境滲透活動案,抓獲“太陽會”會長吳桐潭等8名黑社會組織成員,有效地震攝了企圖潛入大陸“避風”的臺灣黑幫分子。
跨境聯手“反黑”五策
針對境外黑社會組織滲透犯罪不斷增大的現實,廣東、福建等華南沿海省份一些政法界人士提出五點建議。
首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尤其是與港澳臺警方的協同作戰。據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介紹,廣東打黑最有利的武器就是與香港、澳門警方建立了多渠道、高效率的警務合作機制,不斷加強反黑協作。三地警方每年的粵港、粵澳警務工作會晤及粵港澳三地刑偵主管會晤,分別從決策層面及業務層面對反黑進行研究并做出工作部署。三地警方還設立了對口業務聯絡員制度及電郵專線等多層次情報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港澳黑社會組織的動態情況,實現情報共享。
其次,加強人力、物力投入,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打黑專業機構體系。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黑社會犯罪偵查處副處長黃勇武建議,公安部五局有組織犯罪偵查處應增加編制,成立打黑專業隊,以加強領導、指導和協調全國的打黑除惡工作,必要時調動全國打黑除惡專業隊異地用警,領導偵辦一些重特大和跨省際黑惡案件。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隊副隊長李彬建議,應利用好中央下撥的打黑專項編制,加快打黑專業隊伍建設,全天候盯住黑惡勢力,同時加強對專業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培訓。他們還建議各地應設立打黑除惡工作專項經費并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第三,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執法協作,形成對境外黑社會滲透犯罪的打擊合力。目前公檢法對涉黑案件的界定各存看法,對犯罪證據的要求標準不一。公安機關與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圍態勢。比如工商、稅務、銀行、交通、運輸、文化等職能部門對經營者、市場、車輛、娛樂場所等進行管理時,各自為政,客觀上給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間。特別是相關部門應加大對洗錢行為的預防監控力度,以阻斷黑金漂白的途徑。
第四,研究打黑戰術,對入境黑社會成員實行分類控制。廣東警方對入境黑社會組織成員實施了分類控制的辦法。一是將港澳臺通緝犯、被我依法打擊的境外黑社會分子及活躍的黑社會頭目列為“黑名單”,遣送出境后限制其入境。二是對已進入內地經商、居住的有黑社會背景、有現實危害性的人員則列入“灰名單”,實行嚴密監控,發現違法問題立即查處;三是對一些基本守法的黑社會骨干分子也利用出入境關口,定點、定時對其進行訓誡,打消其入境從事違法活動的僥幸心理。
最后,完善立法,加強對證人的保護,設置特殊的偵查權力、收集情報權力等。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郭向陽建議,立法機關應該借鑒香港地區保護證人的做法,鼓勵黑社會成員自新及運用臥底、利用線民等方式瓦解黑社會組織,這樣既解除證人的后顧之憂,又提高了辦案效率。
郭向陽還建議建立特別證據制度問題,即允許更多地使用特殊技術手段,如秘密拍攝、安裝竊聽器、截取無線電訊信息等;投入秘密偵查力量,如臥底等。同時,放寬秘密偵查力量在工作中的法律限制;放寬證據的審查,不再要求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或骨干成員與該組織其他成員的具體犯罪行為之間有直接的或密切的因果關系,而只需證明其成員的犯罪行為符合該組織的總體意圖,其首要分子或骨干成員就應同時承擔刑事責任等。
(原標題為《環球》雜志:警惕境外黑社會滲入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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