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玲:各階層的社會不公平感比較分析
李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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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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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站原創
李春玲:各階層的社會不公平感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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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5-10-20 8:42:44 來源: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作者:李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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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于社會現實的公平或不公平的價值判斷,會影響到他們的社會政治態度。各個社會階層的人,由于所處的社會經濟狀態不同,對于社會現實的價值判斷也會有所不同。經濟改革以來,中國社會的收入差距持續拉大,社會公平問題引起廣泛關注,并激起部分人群的不滿情緒。了解各個社會階層對當前收入分配現象的看法及社會不公平感受,有助于發現社會沖突的根源所在,在此基礎上采取相應對策,協調各階層利益關系,平抑社會不公平感,緩和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為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各社會階層的社會不公平意識的異同。
1.導致不公平現象的原因
要分析人們的不公平感受,首先需要了解人們對于導致不公平現象的原因做何解釋。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的一項全國抽樣調查數據,目前大多數人認為,權力、職業和行業是導致當前中國社會不公平現象的主要因素,大約6/10的人(61.5%)選擇“因權力造成的不公平”作為當前中國社會最主要的3種不公平現象之一,顯然,人們對政府官員以權謀私、貪污腐敗和各種尋租行為極為不滿。同時,大約3/10的人選擇“因職業造成的不公平”(29.1%)和“因行業造成的不公平”(27.9%)作為最主要的3種不公平現象之一,另外選擇比例較高的還有地區(24%)、單位(23.4%)和學歷(22.5%)。人們對不公平現象的主觀感受,與學者們對社會經濟差異現象的研究結果是相吻合的,即導致當前中國社會的不公平現象的原因主要有權力、職業、行業、地區、單位和學歷等因素。人們對于權力因素的作用感受十分強烈,不過,各個階層的人由于所處的社會經濟狀況不同,對其他各種因素的作用強度感受不同。白領階層的成員(領導干部、企業經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大多認為,行業和職業是導致不公平的最主要的因素,因為這兩個因素的作用導致了白領階層內部的收入差異和社會地位差異。藍領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產業工人和無業失業半失業者)的人則十分強調單位因素的作用,因為不同單位(單位經濟效益好還是壞、單位屬于體制內還是體制外、單位屬于正規部門還是非正規部門)的體力勞動者的收入水平、福利保障、勞動強度和就業穩定性有明顯差異。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則認為學歷是導致不公平的主要因素,這兩個階層的人大多文化素質較低,盡管他們的收入水平和經濟地位較高,但不能獲得人們的尊重和相應的社會地位,他們顯然對此很不滿意,認為不應以學歷高低來判斷人的價值。農業勞動者階層的成員則對于“因地區造成的不公平”感受十分強烈,他們認為,因城市與鄉村之間、富裕地區與貧困地區的巨大差異而導致的人們之間的貧富差異是十分不公平的。
2.對收入差距的合理性認識和容忍程度
社會不公平感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人們對于收入差距的看法。經濟改革以前,中國的收入分配較為均等,人們之間的收入差距和經濟地位的差距都比較小,同時,政府的意識形態主張消除貧富差距,推行平均主義的經濟分配原則。在那一時期,人們普遍認為,收入差距的存在和擴大是一種不合理的、不公平的現象。經濟改革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之間的收入差距迅速擴大,收入差距和貧富分化成為一種普遍性的、而且在不斷發展著的社會現象。與此同時,政府的意識形態發生轉變,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并允許收入差距的拉大,平均主義分配原則逐步為市場競爭原則和能力主義原則所取代。在這一過程中,人們開始逐漸地容忍和接受收入差距現象。調查數據顯示,當前中國人對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還是普遍接受的,這與經濟改革以前的觀念有很大的不同。各個階層對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接受程度顯現出一些差異,但并沒有表現出很大的不同。不論哪一個階層,其多數成員都表示收入差距應該存在。但相對來說,白領階層(領導干部、企業經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對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接受程度高于藍領階層(個體工商戶、商業服務業員工、產業工人和無業失業半失業者),而且高層白領的接受程度又高于中低層白領。三個高層白領階層——領導干部、經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大約有90%的成員認為收入差距“應該”或“完全應該”存在;兩個中低層白領階層——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大約有80%的成員認為收入差距“應該”或“完全應該”存在;而藍領階層則有約70%至75%的成員持同樣態度。同時,藍領階層比白領階層更多地選擇“不太應該”和“完全不應該”。
人們對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普遍認可,并不表明人們能夠接受當前現實社會中存在的收入差距現象。調查數據同時顯示,絕大多數的人(71.6%)認為,在他們居住的城市或縣里收入差距太大了,也就是說,現在的收入差距超過了他們所能接受的程度;略超過2/10的人(22.9%)認為收入差距適中,他們可以接受當前的收入差距程度;極少數的人(1.5%)認為收入差距太小,他們希望收入差距可以拉得更大。各階層在這方面的態度有些不同,但是并沒有顯示明顯的規律性的差異。相對而言,3個高層白領階層——領導干部、經理人員和私營企業主,選擇“差距適中”的比例高于其他階層;藍領階層選擇“差距太大”的比例高于白領階層;私營企業主選擇“差距太大”的比例最低,而選擇“差距太小”的比例最高;無業失業半失業者選擇“差距太大”比例最高,而選擇“差距太小”比例最低。
數據分析結果反映出處于不同社會經濟狀態的社會階層對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認識和對于收入差距的容忍限度有所不同。社會經濟條件較為優越的社會階層,更傾向于認為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他們對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也較高;而社會經濟狀況較差的社會階層,更可能認為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對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較低。
3.收入分配的現實模式與理想模式
社會不公平感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人們對現存的資源分配模式及規則是否滿意,如果人們對現有的分配模式比較滿意,認為現行的分配規則比較合理,那么即使存在著不平等現象,人們也會加以認可,并且認為這是相對公平的;反之,如果人們認為現行的分配規則不合理,那么即使人們之間的社會經濟差異并不是很大,人們也會感覺不公平。這就是說,如果人們所期望的收入分配模式與現實存在的收入分配模式不一致,將導致社會不公平感。
調查數據顯示,不同階層的人對于收入分配模式的現實狀況的看法較為一致。絕大多數人(72.6%)都認為“當官的人”最容易獲得高收入,各階層成員選擇此項的比例在65.1%至81.6%之間,不論是哪個階層,選擇此項的比例都是最高,而且選擇此項的比例遠遠高于比例第二高的選項。很顯然,人們普遍認為,當前經濟資源分配的最主要的作用機制是權力,有權力的人,最容易獲得高收入。除了對權力機制作用的普遍認識以外,人們對于其他幾項主要的收入分配規則也有所共識。總體上,有38.4%的人選擇“有技術專長的人”,36.9%選擇“有文化/有學歷的人”,35.7%選擇“有資產的人”,各個階層的成員對這幾個選項的選擇比例都比較高。這反映出,人們普遍認為,權力、文化資本(或人力資本)和經濟資產是影響收入水平的主要因素,掌握權力的人、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和擁有經濟資本的人最可能獲得較高的收入。
人們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與上面分析的現實收入分配模式極為不同。各階層成員對于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也有較為一致的看法,總體上來講,選擇比例最高的兩項是“有技術專長的人”和“有文化/有學歷的人”,75.3%的人認為“有技術專長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72.6%的人認為“有文化/有學歷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也就是說,大約3/4人都認為,擁有文化資本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選擇比例其次高的是“吃苦耐勞的人”,50.4%的人認為“吃苦耐勞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選擇比例第四高的是“腦子聰明的人”,30.3%的人認為“腦子聰明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吃苦耐勞的人”和“腦子聰明的人”應該算是擁有人力資本的人,“吃苦耐勞的人”表明有體力,“腦子聰明的人”表明智商高。因而,人們的普遍看法是,擁有文化資本和擁有一般性的人力資本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這意味著,人們所期望的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是以文化資本和人力資力為標準,由文化資本和人力資本的多少來決定個人收入的高低,換句話說,人們所推崇的收入分配原則是能力主義分配原則,有能力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沒能力的人只能忍受低收入。除了這四項選擇以外,其余各項選擇的比例都比較低,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選擇“當官的人”,只有13.2%的人認為“當官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在所有的10項選擇中,選擇“當官的人”的比例位居第八位。由此可見,人們所期望的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與他們所認為的現實收入分配模式極為不同,尤其表現在對“當官的人”是否應該獲得高收入的這一點上。現實的收入分配模式是,有權或無權是決定收入高低的最關鍵因素,而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是,有能力或無能力是決定收入高低的最關鍵因素。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必然引發人們對目前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滿,人們可以接受由能力而導致的收入差距,但不能接受由權力而導致的收入差距。在當前中國社會,權錢交易可能是導致人們不公平感的最主要的因素。另外,大多數人不接受以經濟資產的多少來決定收入高低,只有15.9%的人認為“有資產的人”應該獲得高收入,在這一點上,現實與理想也有差異,但差異并不是非常大。人們可能會對暴富的老板們看不順眼,但這還不是導致不公平感的最主要的因素。
上述分析表明,盡管人們普遍認為目前的收入差距過大,但收入差距本身并不是導致社會不公平感的重要根源,權力對收入分配的干預以及權錢交易和官員腐敗等現象才是社會不公平感產生的主要根源。人們可以接受因個人才智和技能的不同而導致的收入差異,但不能接受因權力作用而導致的收入差異。減少腐敗現象,抑制權力對收入分配的過多干預,是減緩社會不公平感、提高社會和諧程度的有效途徑。同時,目前中下層社會成員的不公平感明顯強于中上層,改善中下層社會成員的社會經濟狀況,也有助于減少社會不滿情緒,促進社會和諧與整合。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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