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案:法律專家們怎么不站出來?
云淡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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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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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強國論壇
王斌余案:法律專家們怎么不站出來
云淡水暖
新華網消息,甘肅民工王斌余自17歲起碾轉于甘肅天水市、蘭州、寧夏中衛、銀川、石嘴山、中寧等地,在建筑行業打工,蹬三輪車,連14歲的弟弟也為生活所迫一同打工糊口,流血流汗,受盡老板、工頭的欺凌侮辱,挨打受罵,在工作現場死里逃生,被拖欠工錢,雖簽“合同”但有病無人問,最后,在家中老父被砸傷急需救命用錢時候,“就想要回今年掙的5000多元錢??衫习鍏s只給50元?!保窆ひ粋€月才掙多少錢,居然被扣住5000元之多,簡直喪盡天良,50元就像打發一個乞丐,人家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這不是往死路上逼人么。
有專家“點評”道“他們缺乏生活常識、法律常識、城市勞動常識,也沒有任何的法律援助?!保?,草民看到,盡管只上過小學四年級,王斌余卻分明并不“缺乏生活常識、法律常識、城市勞動常識”,因為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城市勞動管理部門和法律機構,“我氣不過,就去找勞動部門,他們建議我到法院。法院說受理案子要3到6個月,時間太長,讓我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負責人立即給陳某打電話,說他違反《勞動法》?!保欢?,工地老板顯然并不把一個“說他違反《勞動法》”的勞動部門負責人的電話和“5月11日,經勞動部門調解,包工頭吳新國向勞動部門承諾5天內給我算清工資。”的承諾放在眼里,更加變本加厲地迫害王斌余兄弟二人。
工頭不但不給錢,還將兄弟倆趕出工棚,無處棲身,無錢住店,再次討要生活費(欠人工錢,逼人討要,欺人太甚),最后遭到工頭及其親朋的野蠻打罵“住在旁邊的蘇文才、蘇志剛、蘇香蘭、吳華還有吳新國的老婆過來讓我們走。吳華罵我像條狗,用拳頭打我的頭,還用腳踢我,蘇文才、蘇志剛也一起打我和弟弟?!?,這不是更是往絕路上逼人么?!拔也缓没睢⒛阋膊缓盟馈?,惡膽偏向橫邊生,以暴抗暴為罪人。絕望與壓抑已久的屈辱的總爆發,導致王斌余喪失理智,“我當時實在忍受不了,我受夠了他們的氣,就拿刀連捅了5個人。我當時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邊洗干凈血跡,就去公安局自首了?!?,五人中四人死亡,一人受傷。
站在社會常理來看,王斌余可謂“殺人如麻”,五個人被其排頭捅去,這要何等的仇視、瘋狂與殘忍才做的出來。這里,不禁叫人想起一個文學人物來,就是古代小說《水滸傳》里的“黑旋風”李逵,那廝被塑造成一個草莽人物,“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動不動就揮舞雙斧,“排頭砍去”,《水滸》里反映的年代是封建亂世,李逵等人是被“逼上梁山” ,但濫殺無辜,也為不可取,王斌余在法制時代舉刀濫殺,雖然也類似“逼上梁山”,其行為類似“李逵”,但于法于理不容,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當然,法律開始嚴懲王斌余了,其5月份殺人,自首,審判,“6月29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斌余死刑?!?,程序一氣呵成,體現了法律的威嚴、迅捷、法院的效率。這里草民有個小小的感慨,假如王斌余在第一時間找到法院要求討回工錢的時候,不是得到“法院說受理案子要3到6個月”的答復,要知道王斌宏已經身無分文,離家千里,哪里拖得起3到6個月;假如王斌宏第二時間找到的“勞動部門領導,”不是一個簡單的電話,“說他違反《勞動法》。”,在與包工頭“調解”的期間不是允諾“5天之內”,而是立即掏錢(包工頭的辦法總比王斌宏多)把結果坐實的話,這個“6月29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斌余死刑?!蓖耆梢员苊猓瑤讉€家庭的悲劇,完全可以不發生。
但據報紙報道,案情公布后,網絡上一片同情之聲與“刀下留人”的呼吁,“理由”有“防衛過當”、“自首情節”、“執法、行政機構不作為”等等,草民不懂法條,網民們也未必都專業,并不能從法理上解讀判決??墒?,懂得法理,學富五車的法律泰斗,專家們大有人在,如此典型的一個案例,他們的身影在何處呢,人們不由得可以回顧一件轟動全國的案件。
沈陽的黑幫頭子劉涌,被指控靠打砸起家,組織黑幫勢力,欺行霸市,橫行一方,聚斂錢財達7個億之巨,在此過程中“該犯罪集團致死致傷達42人,其中死亡1人,重傷16人?!?,一審被判處死刑,由于花巨資請來前中國政法大學教師,中國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田文昌擔綱辯護,田文昌不負使命, 聯絡到“14位一流法學家作出的,包括中國法學會訴訟研究會會長陳光中,以及王作富、陳興良、王敏遠等。”,一陣“研討”之后,出具了“沈陽劉涌涉黑案專家論證意見書”,然后劉涌改判“死緩”,驚動全國民眾,檢察院抗訴,最高法主導,改為維持原判。
無獨有偶,今年8月17日,深圳法院對深圳赫赫有名的“冠豐華”黑幫進行審判,指控其“1993年起,陳毅鋒等組織首腦分子,利用其他單位部門紅線用地,擅自搭建非法建筑作為商鋪等手段,獲得非法收入8000余萬元;2000年7月,‘冠豐華’組織40余人,頭戴鋼盔,手持鐵管、消防斧、滅火器,強行進入東門大世界商城,以威脅方式逼走商城內原建筑商留守人員,強占了該商城,用于非法出租牟利,獲取非法收入5000余萬元;2003年3月9日,‘冠豐華’組織120多名成員,手持利斧、鐵器,強占了寶安區創業大廈,隨后出租,獲取非法收入300萬元。至案發時,‘冠豐華’通過種種手段10年來非法牟利共1.6億元?!?。
一份同樣分量十足的《專家意見書》“現身”法庭之上,據報道,專家隊伍包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法學界的“泰斗級”人物高銘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儲槐植,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張明楷,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還有曾為“劉涌案”作出專家論證意見書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興良教授。雖然此份《專家意見書》沒有被法院采信,陳毅鋒被“重判”20年。但有幫閑出來說了《專家意見書》初衷“這里,我倒想為專家意見書辯上幾句。說到收錢,法院其實也收,你去打官司不也得先繳訴訟費嗎?難道據此就能認定法院不公正?論證需要出人出力,專家當然有權收取報酬,哪怕是收‘黑老大的黑錢’。至于中立,其實也是苛責,律師或者當事人自然不會向法庭提交于己不利的意見書,這正如職業倫理要求律師不能說當事人壞話一樣?!趪覚C器開足馬力之時,專家意見書不過是處于弱勢的被告人抓在手里的一根救命稻草,哪怕這個被告人先前曾是‘黑老大’。相較于州官批示的一把火而言,專家意見書不過是小老百姓點的一盞燈而已。劉涌的最終命運,已驗證了專家意見書的功效?!保ā赌戏街苣贩ㄖ伟嬷骶幑鈻|)。
草民認同《南方周末》法治版主編郭光東的本意,一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二是“專家意見書不過是處于弱勢的被告人抓在手里的一根救命稻草”。不過草民奇怪的是,這根“救命稻草”為什么都被“黑老大”所“抓住”,而被無良老板、殘暴工頭、慢三拍的法院、處理無力的勞動執法部門諸多綜合、復雜因素,再加不理智的魯莽所逼迫成“李逵”式莽漢的民工王斌宏偏偏就“抓”不住。草民相信,王斌余固然出不起這些泰斗、精英們天價般的出場費、辯護費,但是,如果一個中國頂級的律師出現在一個被別人踩在腳下蹂躪不得不反抗的底層民工的辯護臺前,一紙《專家意見書》出現在判決王斌余死刑的法庭之上,無論其能否有“刀下留人”的“奇效”,其社會意義是非同小可的,因為這將讓億萬中國底層勞動大眾看到法制的光輝,公平地照耀在“黑老大”與民工們的身上。
經濟學家說“20年來一直為企業家(富人)說話”、“痛苦越大,社會進步越大”(張維迎語),法院對民工王斌余說“受理案子要3到6個月”,勞動部門無法立即解決王斌余的切實問題,工頭對王斌余的殘暴打罵,將王斌余逼上絕路,而在最后的法律環節,熱衷于“黑老大”案件的頂級大律師們、法學專家們也不見了蹤影, 對身家數以億計的“黑老大”與一貧如洗的民工的態度,為什么如此涇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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