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et.com.cn/20050621/FOCUS/200506211.htm
農民土地維權抗爭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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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組
和國家軟科學重大項目課題組,聯合對當前我國農民的土地維權抗爭進行了專題調研——
■于建嶸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組
和國家軟科學重大項目課題組,聯合對當前我國農民的土地維權抗爭進行了專題調研——
課題組調研的基本情況包括對中央某媒體觀眾電話聲訊記錄進行了專項統計分析。20
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該欄目共接到觀眾電話和聲訊62446次條,其中有關
三農問題的為22304次條,占總數的35.7%,居于首位。而在三農問題中,反映
農村土地問題的共有15312次條,占總數的24.5%,占三農問題的68.7%;
有關村民自治方面為1612次條,占總數的2.6%,占三農問題的7.3%;民工工
資資糾紛為1301次條,占總數的2.1%,占三農問題的5.8%;稅費問題119
5次條,占總數的1.9%,占三農問題的5.4%。
課題組分析了自2003年8月以來中央某媒體近2萬封觀眾來信,在已分類處理的43
00封中,有1325封涉及到農村土地爭議,占已處理來信的30.8%。
課題組在2004年6月15日至7月14日對720名進京上訪農民進行了專項問卷調
查,在有效的632份問卷中,進京上訪原因涉及到土地問題的有463份,占有效問卷的7
3.2%。
2004年元月至6月,課題組共收到172封農民控告信件,信中涉及到土地問題的1
09封,占總數的63.4%。
課題組收集的2004年以來130起農村群體性突發事件中,有87起因土地而發生的
警農沖突,占總數的66.9%。
課題組在2004年3月至6月,分別到國土資源部、科技部及北京、廣東、浙江、河北
,山東、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市進行了專項調查。從有關部門獲悉,2004年上半
年,全國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4.69萬件,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3.39萬件,清還農民
征地補償費欠款87.4億元,占欠款總數的59%;全國核減各類開發區4735個,占年
初6741個的70%,規劃面積從3.75萬平方公里壓縮到1.34萬平方公里,壓縮了
2.41萬平方公里。各省市所反映的情況也說明了土地案件的嚴重性。
課題組通過對農村土地爭議事件與前幾年農民因稅費發生的沖突進行了比較,認為目前農
民維權活動有如下基本特征:
爭議的問題較為明確。
課題組從上述中央某媒體的1325封和課題組收到的109封共計1434封有關農村
土地的上訪信中,隨機抽取837封占總數的58%進行了具體的定量分析。從中得知,
目前有關農村土地問題爭議,主要有征地和占地兩大類型。按照上訪信所使用的有關問題性質
的語言,大體上可分為如下不同性質的問題:非法、強行征用土地277封,占33.1%;
土地補償款過低或被侵吞192封,22.9%;征用地后不給安置人員34封,占4.1%
;強占或私分集體預留地185封,占22.1%;私分或私售土地73封,占8.7%;強
行改變土地用途40封,占4.8%;強行收回承包地36封,占4.3%。
可見,屬于征地方面的糾紛是目前農民反映的主要問題,占總數的60.1%,其中非法
征地或強行征地占總數的33.1%,
沖突當事方發生了變化。
課題組對當前農村土地爭議中控告和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分析主要資料是上述的 837封
上告信。837封有關土地問題上訪信控告方的基本情況:村民聯名信629封,占75.1
%;村民小組公章123封,占14.7%;村委會公章34封,占4.1%;村老年協會等
群眾團體22封,占2.6%;村民個人29封,占3.5%。
837封有關土地問題上訪信被告方的基本情況:地市級政府及主管部門108封,占1
2.9%;縣區級政府及主管部門221封,占26.4%;鄉鎮政府及領導干部217封,
占25.9%;村支部及村委會干部192封,占22.9%;各級開發區67封,占8%;
房地產開發商及征地公司32封,占3.8%。
上述統計表明,目前農村土地爭議較之稅費爭議來說,在雙方當事人方面有著較大的變化
:其一,從控告方而言,雖然村民聯名仍然是最主要的形式,但村級組織已成為了重要的控告
方。這主要是由于在強行非法征地等爭議中,村級組織與農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村民們
的壓力下有可能成為抗爭的主體。在一些實際性的沖突中,村民的男女老少齊上陣的情況也經
常發生,這與稅費爭議時主要以抗爭精英為主有明確的不同。其二,市縣成為被告方的比例較
高。在農民稅費爭議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鄉、村兩級組織,其中鄉鎮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
市縣很少成為被告的主體。其三,公司和開發區成為了被告方,這在農民稅費爭議中是沒有過
的。
沖突的地域分布發生了變化。
從目前掌握的數據來看,有關農村土地問題沖突的地域:
根據對中央某媒體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來電來訊統計,有關農村土地問題較
突出的省市主要有:山東2183次條,占總數的14.3%,河北1756次條,占
總數的11.5%,河南1183次條,占總數的7.7%,黑龍江1023次條入占
總數的6.7%,安徽930次條6.1%,江蘇926次條占總數的6.1%。這
6個省共計8003次條,為總數的52.3%。
根據對有關土地問題的837封上訪信的統計分析,浙江107封,占總數的12.8%
,河北78封,占總數9.3%;山東72封,占總數的8.6%;江蘇68封,占總數的8
.1%;廣東 65封,占總數的7.8%;黑龍江56封,占總數的6.7%;安徽536
封,占總數的6.4%;其他省市合計為46.7%。
根據對2004年元月至6月所發生的87起因土地問題發生的警農沖突事件的統計,事
件發生的區域主要集中在:浙江7次,遼寧7次,江蘇6次,河北6次,山東5次,廣東5次
,甘肅5次。
綜合上述情況,課題組認為,與農民抗稅費主要集中在中部農業省份不同,目前農村土地
爭議最集中的地區是沿海較發達地區,其中以浙江、山東、江蘇、河北、廣東最為突出。這些
地區爭議的主要是非法或強制性征地,農民控告的對象主要是市、縣政府。在中部地區的安徽
,河南、黑龍江等地區所表現出來的問題,主要是對農民土地承包權的侵犯,控告的對象主要
是鄉鎮及村級組織。
沖突的方式發生了變化。
在農民的稅費爭議中,上訪、宣傳和阻收是最主要的抗爭方式,而到了農民的土地糾紛,
到縣市政府門口或被征土地上靜坐,游行示威甚至在高速公路、鐵路上靜坐成為最主要的抗爭
方式。
根據對2004年元月至6月所發生的87起因土地問題發生的警農沖突事件直接原因的
統計,因農民在被征或被占地土阻止施工而引發的事件48起,占總數的55.2%,因地方
政府派警力阻止農民上訪而發生的事件31起,占總數的35.6%,因農民到市政府、鐵路
及高速公路或交通要道靜坐請愿而引發的事件8起,占總數的9.2%。
沖突變得相對激烈,警農沖突時有發生。
在農民抗稅維權時,由于中央有明文禁止使用警力,地方政府使用警察壓制農民維權代表
要承擔政策和農民反抗的雙重風險,所以除個別事件外,很少因稅費問題直接發生一定規模的
警農沖突。而目前的土地維權抗爭活動中,由于利益巨大,雙方爭議無法協調,一些地方政府
動用規模警力對待失地維權的農民已是常事。
外力介入情況不同。
由于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保障并涉及到巨額經濟利益,因此,每一事件均具有重大的社會影
響。作為抗爭的農民一方,也就經常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求助。一些知識精英,主要是法律人
士也為了各種目的經濟的、政治的或社會影響而介入其中。上述的837封上訪信,有4
9封是由律師或其他法律人才撰寫的。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識精英的介入,有許多事件
會離開土地爭議本身而成為政治事件。河北省唐山市2萬多名移民因土地補償款而聯名罷免市
委書記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一案、秦皇島市l萬多名移民也因同樣的理由罷免市領導人的動議案
、福建省寧德市移民以耕地被占罷免市委書記省人大代表資格一案、福建省福州市失地農民要
求罷免市長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一案,都是在某民辦機構參與下發生的。這一點與農民因稅費爭
議很少有外力長期并有組織介入有明顯的不同。
通過調研,課題組認為,農村土地糾紛已取代稅費爭議而成為目前農民維權抗爭活動的焦
點,是當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問題。由于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問題
往往涉及巨額經濟利益,因此,也就決定了土地爭議更具有對抗性和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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