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還是流氓?——看北大“精英”尹保云、陳瑞華的精彩表演
黎陽
2005.5
魯迅說:“無論古今,凡是沒有一定的理論,或主張的變化并無線索可尋,而隨時拿了各種各派的理論來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稱之為流氓。例如上海的流氓,看見一男一女的鄉下人在走路,他就說,‘喂,你們這樣子,有傷風化,你們犯了法了!’他用的是中國法。倘看見一個鄉下人在路旁小便呢,他就說,‘喂,這是不準的,你犯了法,該捉到捕房去!’這時所用的又是外國法。但結果是無所謂法不法,只要被他敲去了幾個錢就都完事。”“ 倘在文人,他總有一番辯護自己的變化的理由,引經據典。譬如說,要人幫忙時候用克魯巴金的互助論,要和人爭鬧的時候就用達爾文的生存競爭說。”
北大“精英”尹保云、陳瑞華最近的精彩表演,再一次證明魯迅幾十年前的這一論斷今天仍然沒過時。別看這二位都是道貌岸然的北大教授,但如果冷靜分析其所做所為的內在邏輯,實在與流氓無異。
先看尹保云。一面說:“前30年一直在搞政治運動,從大躍進、反右、反右傾到文革,一直在搞運動、人整人,在這種環境下,哪還有什么‘黨風’可言?”一面說:“我沒有歌頌毛澤東,是因為不是在對他的功過作全面的評價”、“我說黨風‘只有3天沒有問題’,并不是在故意貶低前30年。”把整整30年的歷史全說成是“搞運動、人整人”、“無黨風可言”的歷史,那還不叫徹底否定?已經把毛澤東說得30年全都是“過”了,還說什么“不是在對他的功過作全面的評價”,還說什么“并不是在故意貶低前30年”,這是什么邏輯?堂堂北大教授就這邏輯水平?
改革前30年“黨風只有3天沒有問題”的結論從何而來?尹保云說:“解放后第一天進城、第二天駐扎、第三天就面臨一個問題:從革命向建設的轉變,從奪權向掌權的轉變。有不少干部進城后,由反對資本主義、地主階級,到拋棄自己原來的妻子而與資本家與地主階級的女兒結婚。這就說明黨風遇到新問題,出現了新問題。所以,我說黨風‘只有3天沒有問題’……。”
尹保云在這里采用的是什么邏輯?是信口開河的邏輯,是“雞蛋里挑骨頭”的邏輯。說他信口開河,是因為他毫無根據,光憑拍腦袋就斷定了三天的轉變期:“第一天進城、第二天駐扎、第三天就面臨一個問題:從革命向建設的轉變,從奪權向掌權的轉變。”(怪了,第一天進城難道就不“駐扎”了?待考。)全國那么多城市,如何證明所有這些城市都是“第一天進城、第二天駐扎、第三天就面臨一個問題”?是他親自去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當場統計出來的,還是引用了別人的統計成果?如果是引用別人的數字,根據何在?如果純屬他憑空捏造,那不是信口開河又是什么?他說“有不少干部進城后,由反對資本主義、地主階級,到拋棄自己原來的妻子而與資本家與地主階級的女兒結婚。”既然說“有不少干部”,那究竟有多少?百分之一?百分之十?百分之五十?還是百分之百?統計數字何在?證據何在?照尹保云的說法,共產黨進城只老實了三天,第四天就換老婆成風了。于是“黨風遇到新問題,出現了新問題”。既然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進城沒幾天就換老婆成風,鬧成了黨風問題,那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那么多老資格換了嗎?進城后共產黨的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里有多少是換了老婆的?如果說不管是不是高層領導,只要共產黨的干部里有人發生了進了城換老婆的問題就是黨風問題,那尹保云的邏輯就是只要出現過問題,哪怕只有一例,那也要算整個黨的黨風問題。這不叫“雞蛋里挑骨頭”又叫什么?
尹保云對毛澤東領導下的30年的黨風的態度是“雞蛋里挑骨頭”,全盤否定。如果他對誰都一視同仁,那倒也罷了,至少還可以算得上疾惡如仇,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然而他的吹毛求疵只對毛澤東,對別人就完全是另一付嘴臉。對貪污腐敗則不但無比寬容,而且公然辯護。又是“看黨風不能只看腐敗與否”、又是“解放初也有腐敗。50年代‘一碗雞湯換個黨員’……文化大革命時期送地方級別的土特產,80年代初送全國級別的土特產,80年代中期送紅包,后來演化到送房子、存折、股份等等。”看見尹保云的邏輯沒有?送“一碗雞湯”、送“土特產”跟“送房子、存折、股份”的性質一樣;也就是說握手、掰腕子跟打耳光的性質一樣,戀愛結婚跟強奸嫖娼包二奶的性質一樣;總之要么都算犯罪,要么都算正常。毛澤東時代剛進城時個別干部換老婆算黨風問題,而現在那么多高級“公仆”貪污、腐敗、包二奶不但不算黨風問題,而且還算“改革后的黨風比解放后前30年好”!毛澤東的30年一無是處,毛澤東之后的一切無一錯處。這就是尹大教授的邏輯。對比魯迅關于流氓的標準,尹保云的“教授”頭銜之前(或之后)冠以“流氓”二字是不是當之無愧?
再看“陳瑞華被指侮辱自考生事件”。
先欣賞欣賞陳大教授的這些“警句”:
“這些沒有經過法學正規教育的人,三四年在北大混吃、混喝,蹭課聽,到頭來靠死記硬背也能混進北大。”
“今年我們下決心,凡是進入復試的自考生,我們一個都不要,檔次太低!”
“大量自考生進入復試,而把北大自己的優秀生拒之門外,是法學院的悲哀、北大的失敗。”
“不要問他書上的,書上的他對答如流,就得問他書上沒有的。”
如果只招“北大自己的優秀生”,那為什么不直截了當公布于眾?至少免得別人瞎耽誤功夫,白白浪費時間和金錢。既然面向全國招生,那就是公開承認了一視同仁的原則。既然一視同仁,那為什么又要在“最容易受人為因素影響的”面試上耍花樣?為什么公開說“不要問他書上的,書上的他對答如流,就得問他書上沒有的”?
不是很多 “精英”把北大喻為“中國的哈佛”嗎?不是要“認真學習擺在眼前的先進單位(如哈佛)”嗎?不是很以哈佛為“先進榜樣”嗎?如果哈佛法學院教授敢公開發表上述言論,那將會如何?沒的說,吃官司,解雇,身敗名裂。而陳大教授呢?又要表面公平,又要實際歧視;又想有哈佛的名氣,又要干哈佛絕不敢干的事;牌坊立得大,婊子當得歡,這還不算流氓?
當代北大實在是名人輩出之地:厲以寧、張維迎、焦國際、陳興良、賀衛方……現在又加上尹保云和陳瑞華,真是“精英”薈萃,占盡風流。就怕物極必反,將來人們提到這些名字時保不住會來上一句:北大教授,無恥之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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