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普世價值嗎?
2007年07月27日
作者 劉波
哲學家并不認為民主是一種普世價值。不同的哲學家定義了不同的“普世價值”體系,這些普世價值包括公正、誠實可信、尊重他人、同情他人、避免傷害他人、敬業(yè)與勤勉等等。但這些體系并不包括民主,因為民主并不像“不可殺人”一樣,被所有理性的人類認為是道德上良善的。
筆者的博客經(jīng)常關注伊拉克問題和巴勒斯坦問題,而在回帖中經(jīng)常有人告訴我,“民主……作為一種普世價值如何如何”。似乎“民主是普世價值”就像“1+1=2”那樣,是不言自明、萬古不移的公理。是這樣嗎?
同樣引起筆者困惑的是,在中文中出現(xiàn)頻率如此之高的詞匯,在筆者所閱讀的西方人關于巴勒斯坦、伊拉克問題的討論中,universal value卻似乎并不是個常見的、被作為論據(jù)的詞匯。因此,筆者在此本著科學的懷疑精神,試圖探討一下民主是否是普世價值這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當然是什么是普世價值。很明顯,“普世價值”這種說法不符合漢語的傳統(tǒng)表意習慣,是翻譯過來于英文的universal value。既然是舶來品,那么探討“普世價值”是什么意思,就要看universal value在外文語境里是什么意思。英文中的value除了表示“價值”等意思外,還有“道德上良善的觀念或行為”的意思。
傳統(tǒng)上中文里的“價值”一詞和道德并無關系,所以直譯過來難免讓中國人覺得有些別扭。但由于“普世價值”這樣的說法顯得新奇、洋氣,遂又在一時之間成了時髦的新名詞,為知識分子所樂于引用,而在英文里這不過是普通人皆可理解的簡單短語而已。這和“后現(xiàn)代”在中國人看來顯得有些神秘莫測,西方人基本上誰都理解啥叫post-modern,是一個意思。
回到正題。所謂“普世價值”,是一個哲學上的范疇,是指全人類均認為在道德上為良善的一些觀念或行為。關于普世價值的討論并不開始于現(xiàn)代,哲學史上認為,中國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孔子、孟子和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就開始討論普世價值的問題。但直到今天,哲學家仍未能確定何種觀念或行為的體系構成了人類的普世價值。之所以爭論不休是因為,哲學上對普世價值概念的界定非常嚴格。
哲學上的普世價值,是指在人類歷史的所有時間內(nèi),不論過去、今天還是將來均成立的價值,同時是對于所有人類、不分種族、民族、文化、宗教而言均成立的價值,而且是在任何情況下均為人們認為成立的價值。換言之,是不論在何時何地,任何人都會認為是道德上為良善的觀念或行為。
照這個標準來看,很難說民主是一種普世價值。民主不是一種道德意義上的價值,民主是一種產(chǎn)生于古希臘的制度。Democracy一詞在希臘語中的意思是“民眾的統(tǒng)治”(rule by the people),但因為民眾不可能總是意見一致,于是就需要通過投票等方式來反映“民意”,因此民主其實是“多數(shù)人的統(tǒng)治”。很顯然,產(chǎn)生于古希臘一地的民主制,不符合普世價值所要求的“在所有時間、所有地點均成立”的要件。
再者,當時希臘各城邦有以希臘為代表的民主制,也有以斯巴達為代表的寡頭制,但希臘人對民主體制并沒有一種道德上為“良善”的判斷,“民主制”與“寡頭制”、“獨裁制”、“世襲君主制”等等,只是被希臘人認為是一種政治或社會的組織形式,沒有道德上的高下之分。雅典與斯巴達爭霸的伯羅奔尼撒戰(zhàn)爭,最終斯巴達獲勝,對此不論是當時的希臘人還是今天的西方人,通常都認為這是國家間戰(zhàn)爭的正常結果,而不是邪惡戰(zhàn)勝了正義。
同樣,在整個19世紀,西方學術界的主流觀點一直是,有些國家是適合民主制的,有些國家是不適合民主制而適合其他體制的,并沒有給民主帶上普世的和道德的含義。人們開始寬泛地將“不民主”和“不好”聯(lián)系起來,基本上是20世紀之后的事情。
所以,哲學家并不認為民主是一種普世價值。不同的哲學家定義了不同的“普世價值”體系,這些普世價值包括公正、誠實可信、尊重他人、同情他人、避免傷害他人、敬業(yè)與勤勉等等。但這些體系并不包括民主,因為民主并不像“不可殺人”一樣,被所有理性的人類認為是道德上良善的。
但有人或許會說,不應把“普世價值”的討論局限于哲學范圍內(nèi)。“普世價值”這個哲學概念為政治界所借用,并用來作為政府或政客們采取一些政策和行為的借口,是在“冷戰(zhàn)”結束之后的事情。1992年日裔美國學者弗朗西斯·福山出版的《歷史的終結》一書,認為自由民主制是人類社會進化的終點,人類均會朝向這個方向發(fā)展,這是才最早出現(xiàn)了一些“民主是普世價值”的影子。
但有意思的是,福山的理論為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的美國新保守主義者引為論據(jù),而福山本人近來卻拼命和新保守主義者劃清界限,對布什政府的伊戰(zhàn)政策大加批判,并澄清說,以他的理論為伊戰(zhàn)的理由是對他本意的誤讀。諷刺的是,當許多國內(nèi)知識分子還堅持認為美國政府發(fā)動的伊戰(zhàn)政策是對的,只是處理過程中出了問題的時候,福山這個典型的美國右翼知識分子已經(jīng)毫不客氣地指出,布什政府的伊戰(zhàn)政策一開始就是出自狂妄自大的幻想和編造的謊言。
因此筆者認為,美國在伊拉克的所作所為與民主無關,因而也與本文主題無關。美國在伊拉克所做的連民主都不是,更不用討論是否“普世價值”了。侵略和殺人不是普世價值,而是普世價值的反面。澄清了這個問題,接下來要討論的是,民主(指真正的民主)是否可以認為是一種政治意義上的“普世價值”?
認為民主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是普世價值者,代表人物是印度經(jīng)濟學家、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森于1999年撰文題為《作為一種普世價值的民主》(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他認為,民主制的崛起是20世紀最重大的事件,已經(jīng)成為一種普世價值。但森并不是在喊口號,而是對他的觀點做出了詳細而具體的論證。而且我們也可以看到,在1999年的時候,“民主是普世價值”在西方依然是一種比較新穎的觀點,而不是學術界的主流觀點——在今天亦是如此。而且森的觀點也備受質(zhì)疑。
森并非沒有意識到民主與傳統(tǒng)的普世價值概念之間的矛盾,因此森對他的觀點做了細致的界定。森承認,并不是每個人都認為民主是良善的,所以如果以這個標準來看,民主并不是普世價值觀。但是森又認為,如果我們把普世價值定義為人人都承認的價值,那么可能實際上我們永遠都找不到普世價值。因而森對普世價值的概念做了修正,認為它不是認為都“認為”,而是人人都“有理由認為”是良善的價值。森認為,民主是到20世紀之后才成為了一種普世價值。可見森立論的前提是,他修改了“普世價值”的定義。
故而筆者認為,嚴格而言民主并不是一種“普世價值”,因為世界上仍有許多人不認為民主是一種道德上更為良善的制度——森也是承認這一點的。當然筆者認為民主制是一種更好的政體形式,也是中國前進的方向,但仍有許多嚴肅的人認為,民主不是一種應當追求的制度形式。我們可以認為這樣的觀點是不正確的,但這不應成為一種道德判斷。
如果不加論證地把民主認定為一種“普世價值”,并把這作為一種論據(jù),那么因為“普世價值”具有道德含義,那些不認為應當實行民主的人,勢必被打成“道德上為惡的”。但這種道德判斷,卻是從一個站不住腳的原始論據(jù)出發(fā)的。
幾十年以來,中國一直是一個追求“政治正確”的國家,一個喜歡喊口號的國家,而不是一個倡導科學精神、懷疑精神的國家。當然這首先是“我黨”喜歡做的事情,但一些反對“我黨”、反對體制的人,雖然在觀點上是與政府對立的,但在思維方式上卻是沿用相同的邏輯,喜歡做政治判斷、道德判斷,而不是事實判斷、邏輯判斷。那些人可以稱為“民主憤青”。
筆者尊重并且部分認同阿馬蒂亞·森的觀點,同時也希望看到別人再提到“民主是普世價值”時,能首先像森那樣做嚴密的論證和限定,而不是劈頭蓋臉地擺出這么個“公理”,接下來就用做對付他人的“帽子”或“棒子”。畢竟我們希望聽到獨立理性的聲音,而不像整天除了聽“我黨”的宣傳,就是聽布什總統(tǒng)的演講。在這兩個1%的極端之間,還是有98%的中間地帶的。 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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