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灑水車。
日期: 2005-02-22 21:19
全民所有制企業改革,后稱國企改革,其最初的理論動因是什么?諸位誰能很快說出來是什么?不是效率低下論,效率低下論是配國企的。說實話,我也曾經忘卻很久了,但是,昨天單位開會又突兀生硬地拽出了當初的記憶。
昨天單位開職工例會,領導有一條說:全縣將抽多少多少人去掛職支援某邊遠縣的建設,并將支援這個縣30萬元,錢么,看各單位怎么分開來出……底下即時小聲議論紛紛,我聽見旁邊的人說:“什么!我們這兒也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吶,要我們出錢……”聞此言,我一下子感到時光倒轉似的:是啊,不是市場經濟了么?干嗎不講市場,別人來要錢我們就得出錢?雖然我絕對支持沿海發達地區出錢出人多支持一把西部的建設,但是輪到我們這個也是西部的地方,也要出,這分明是計劃經濟還在強勢起作用和發揮著優勢么。這種滋味難以明說,婆婆要管,媳婦不得不從。改革當初,動全民所有制企業,不就是因為太多婆婆伸手嗎?!
又想起本縣的一個尚未破產有不少庫存的酒廠。因為家里有已下崗自謀職業的人曾在那里工作,所以較了解。別的不說了,從這廠紅火到散伙到近期,大凡縣里開大會,“獻酒”不要錢的事總會上演,也不知是婆婆硬要,還是媳婦當家的獻。大概這媳婦當家的官是人家給的,明說給錢他也不會真收賬吧?
婆婆多,婆婆手多。這就是導致改革全民制企業最初的最重要的動議!刀子直接就對著婆婆和媳婦牢固的盤根錯節的關系試著割,邊割邊換麻醉藥,開始叫政企分開,現在割到了骨權分置(股權分置)了。改革的理由里,所謂大鍋飯,人浮于事還是次要的,很多企業能在那么多工人的輕松但是熱火朝天的團結努力下,或從無到有,或從小小隊企、社企發展成很大的企業,雖然沒有唯利是圖的資本驅逐下的超強度、超時、滿負荷工作法,但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速度是可以和資本主義國家相比的!何況沒有以損害很大一部分工人的代價去滿足另外一些工人及其老板的高收入、滿足外企的超國民待遇和高收入。
話說回頭,婆媳關系出了問題,拿婆媳關系開刀,我是絕對支持的,但是,現實如何?婆婆硬要,婆婆伸手多,結果板子打下來,打在媳婦的身子上。接著,把工人們當孫子趕出門去,讓大家搞活,自謀生路,置之死地而后生。孫子們散得差不多,全民企業(國營)改名國有企業了,問題不見解決,末了,調解人下了狠招:媳婦改嫁,明說了“靚女先嫁”,靚媳婦嫁了,“丑”媳婦仍在家,結果賤賣給了管家,還剩個“丑++”媳婦,調解人再狠狠心說:要么你別活了,要么跟兒孫過吧。一個生機勃勃的大家庭,從此分崩離析了。
稍有頭腦的人一看便知:除了第一個例子里提到的政府調撥調配行為可以再議外,其余的婆婆為了自己伸手要的行為,不是合理的政府行為,如果在現實中,很多這類行為甚至是摻雜了違法和個人私利的行為,這不是機制決定導致如此,而是缺乏監督和制約滋生的腐敗!婆婆媳婦之間缺乏監督和制約,不去解決這個問題,反而去驅逐兒孫(工人),變賣媳婦(工廠),這種改法,一開始就本末倒置了,后來順著這條道越使勁,錯的越多!
不錯,有人會提出來:改革有個更為戰略性的目標: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啊,我知道的。但是,搞市場活該先賣掉自家的兒女、媳婦嗎?這是那門子理論,整個一流氓加惡棍仗勢欺人。而整個中國就有一批智者充當的這種主流角色。
市場經濟,相對有個計劃經濟。什么是計劃經濟?以本文第一件事為例,我認為,計劃經濟,應該是政府作用下的調控調配調撥行為,本文第一個例子所舉的政府行為,在資本主義世界里,是不可思議的,除了宏觀調控等計劃外,這個例子它的確是社會主義特色,如果能有更規范、合法的嚴密操作,這種計劃是有好處的。但是,計劃經濟不應該是連生產和流通都由政府作過細計劃,政府具體介入了生產和流通環節,那就管得太過分了。話說回來,因為不再管生產和流通計劃,就把計劃經濟一筆勾銷、打入死牢,那是一根筋的極端之人或心懷惡意的人的做法。
搞市場,可以說是為了把積累有效的轉化為生產、生活用品,解決生產、生活用品生產與銷售的滯后和缺乏,但是,什么是市場經濟?全民所有制企業就無法親自搞銷售、開發市場嗎?誰能證明?當初,生產和流通全部由政府作計劃,工廠自個根本沒有發生過比如銷售等系列市場方面的行為。這好比是大人或小孩,如果從來沒有被允許過拍球,于是就絕口證明他絕對不會拍球,這是一種弱智還是一場陰謀?解放后30年,中國并非沒有市場,只是政府介入了生產和流通計劃,廠家和市場銷售脫節,滯后效應帶來了市場的相對不繁榮而已。國營企業從未有機會親自直接零距離接觸市場、在市場里打拼,如果說那也許是時勢需要,是歷史的問題,可能也可以看做是一種準備運動的話,為什么在新的歷史階段,不去堵住政府直接介入生產和流通的行為,不是把生產和流通的計劃權下放到國營廠商、允許他們放開手腳直奔市場,而是不斷出招把他們弄的缺胳膊少腿,不斷干擾工廠的用人、生產和產品流通?
工礦企業,不管屬于全民還是集體,就算工人自治了,也改變不了這個廠的屬性,全民的就是全民的,集體的就是集體的,自治了也不過是根據市場自行決定生產、銷售以至領導人而已。屬于全民,還是屬于集體,這是他們自己根據市場決定生產和流通的障礙嗎?絕對不是。全民制企業不能和股份制企業混淆,很多人已經明了,但是它們在治理上卻有相似相通之處:西方那些巨大的股份公司,產權已經無法明晰為哪個人的,說是社會的不對,說是某個人的也不行,但是這絕對沒有妨礙公司自我決定如何面對市場。如今,改革很久了,我們看見的是,很多國企仍然不能自我管理,來自外界的命令干擾太多太亂。但是改革者不去排除、規范甚至法制化國企的外部環境,以法律等規范監督、約束任何地方婆婆的行為,同時也規范企業當家者的行為,而是不斷倒騰工人、倒騰企業資產,這算什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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