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鞍鋼憲法”(轉新華網)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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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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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站原創
lgp(2005-02-16 15: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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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鞍鋼憲法”(轉新華網)
1960年3月22日,毛澤東在鞍山鋼鐵公司《關于工業戰線上大搞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的報告》上批示,宣稱“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今天,四十多歲以上的人也許還能記得一些,“鞍鋼憲法”的內容是“兩參一改三結合”: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鞍鋼憲法”確定的不僅是保護勞工的權益,并把這種權利延伸到參加管理。 全面質量管理是20世紀60年代產生于美國,后來在西歐與日本逐漸得到推廣與發展。到了80年代中期,日本的“全面質量管理”引入中國,全面質量管理的“三全”,即內容與方法的全面性;全過程控制;全員性。后來管理學者們發現這是“鞍鋼憲法”卻是經歷了“墻里開花墻外香”的過程又回到中國。日本人強調的“團隊精神”以及全面質量管理的“全員性”是汲取“鞍鋼憲法”中的“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在全面質量管理中并沒有提出“干部參加勞動”,但是它卻體現重視了“工人參加管理”。重視工人在企業管理的地位與作用,這也就是豐田生產方式。 隨后是歐洲和美國,許多工業管理學家認識到, “后福特主義”的精神實質也汲取“鞍鋼憲法”的精髓,福特公司在改變管理的模式中把“僵化的、以垂直命令為核心的企業內分工理論”也注入“團隊精神”。此后瑞典的voivo汽車公司,為了發揮“團隊合作”的效率優勢,于1988年開始,將“裝配線”改造為“裝配島”,使工人不再像從前那樣在裝配線上重復單一的任務,而是8至10人一組,靈活協作,組裝整車。其實美國也不甘落后,1995年2月1日國會開始辯論“團隊合作法案”。林林總總都是緣于“鞍鋼憲法”的啟迪。 如果說西方的管理學者在泰勒時代僅僅是關注科學的規范系統中人的活動,并進行設計,使這些任務的實施過程變得盡可能的簡單、有效和便于控制。列寧對此的評價是:它“既是資產階級最巧妙的殘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最豐富的科學成就。”如果說泰勒把勞工稱之為“經濟人”,認為資本家是為了獲取最大利益而開設工廠,而工人則為了獲得經濟報酬來工作,只有勞資雙方共同努力,大家都可以得到好處。那么提出“團隊精神”之后的西方管理中卻注入了“社會人”的概念,由此“社會人”的觀點比“經濟人”的觀點有了很大的進步,它強調了人的社會需求,突出了人際關系對個人行為的影響。 “鞍鋼憲法”產于中國,卻在西方的現代管理中產生巨大的影響。今天當我看到中國接連不斷的發生礦難,于是我就想到了“鞍鋼憲法”。中國頻發的礦難中都滲透了經營管理者不顧勞工的安全的違章作業,為的是讓井下工人創造更多的財富。獲利者可能并不能用“資本家”概括,這些無論是私人企業還是國有企業的管理層,他們的管理思想中只有一個概念,就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實現這種最大化的經濟利益的過程,不但沒有“團退精神”,就連泰勒“經濟人”的觀點都不如。因為所做的一切連泰勒“最豐富的科學成就”都沒有,不把勞工當人如果是資本家的最卑鄙的手段,那么這些出現了礦難的企業都是秉承了這最陰暗最丑惡的一面,也是最危險狠毒的一面,剩下就是如何瓜分勞工所創造的財富。 我們是一個社會主義的國家,政府有監管整個社會勞動生產安全的管理機構,同誰也監管維護勞工的權利,當這些機構一旦成為虛設的時候,出現頻發的礦難也就是并不奇怪的事情。我在這里回顧“鞍鋼憲法”和它在半個世紀的發展過程時,我想強調的不僅是一個“團隊精神”,而是希望政府的監管部門要發揮自己的職能,維護職工的權利,這個權利不僅是勞動的權利,而且要包含在勞動過程中享有安全生產環境和保障的權利。如果我們能重新振興“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那么發揮的效益不僅是提高了勞動生產效益,也維護勞動者的權利。今天最需要維護這種權力的是社會的弱勢群體,大多數是農村剩余的勞動力,他們需要生存,從是礦井繁重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多數是從農村中轉移出來的勞動力,他們也是人,也需要做人的尊嚴。這對這個行業的特點,也針對中國的緊急發展中的這個現象,井下安全作業必須受到更大的關注。這也是政府、監管機構、企業、經營者必須遵循的原則。 中國的改革是要發展竟經濟,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改革不能把維護勞工權利改掉,也不能把勞工參加管理的先進理念改掉。猶如倒洗澡水把孩子也倒了出去,而是要重振“鞍鋼憲法”的精神,尊重勞工的權利,由此振興中國的經濟。 由此我呼喚“鞍鋼憲法”萬歲! 20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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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yzx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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