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我所經歷的改革決策過程》中的企改部分
非常高興地看到了前深圳體改委主任徐景安的文章《我所經歷的改革決策過程》,這是一篇難得的好材料,其中第七,第八部分比較系統地揭示了企業改制“權貴私有化”的思路歷程。分析它,批判它,意義非淺。
一、 關于“消滅虧損”問題。
徐文:
一大批企業生產能力閑置、嚴重虧損,不能向社會提供有效供給,但照發工資。這是造成我國經濟結構、產業結構、企業結構、產品結構不合理,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
1992年又以市體改委名義下發了《在市屬國營企業中“消滅企業虧損,消滅虧損企業”的通知》,提出企業連續三年經營虧損的,實行強制破產或產權轉讓。總之,你不消滅虧損,就消滅你。你不能占著茅坑不拉屎!你消耗的是國有的資產啊!
評:
多有理啊!消滅企業虧損,消滅虧損企業,免得消耗國有資產;快刀斬亂麻,把國企一賣了之,又何其簡單!可那些靠國企吃飯的廣大職工群眾怎么辦?又,國企怎么虧損的?什么原因?主要是因為經營層的貪污受賄,完全是由一把手專權,缺乏民主監督造成的,職工何罪?!
更何況,改制到后來,已遠遠不是消滅虧損企業的問題,而是:整個兒中小企業統統賣光,而且還要“靚女先嫁“。多少年來,廣大職工群眾用自己交的稅利建造的家底一個個都賣光了,得到什么呢?賣斷工齡費。而且給得是那樣雜亂無章,有的多,有的少,各企業都不一樣,全由權貴說了算,總的是少得可憐。這也叫改革?親愛的徐景安先生,你對自己制定的政策所造成的后果調研過嗎?
二、 關于“不搞產權轉讓更會發生國有資產被非法剝奪”的問題。
徐文:
2004年郎咸平提出:要警惕國有資產被合法剝奪的問題,立刻停止國企的產權改革。前一句是對的,但是他根本沒有分析國有資產被合法剝奪的根源。盡管有關部門制定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定,但誰來監督執行?又加上信息不對稱,管理監督部門不可能比企業經營者更了解情況。因此,發生了國有企業賤賣,甚至被鯨吞的現象。根子就在于國有企業太多管不過來,更在于國有資產沒有真正的主人。這本身就是國企產權改革的出發點。搞產權轉讓會發生國有資產被合法剝奪,然而不搞產權轉讓更會發生國有資產被非法剝奪。企業日常經營中的貓膩更難監管。國有資產非法的、無序的、潛在的不斷流失,正是下決心進行國企產權改革的動因。
評:
同大多數主流學者不同,徐景安一點也不否認國有企業賤賣,被鯨吞的現象,相反比其他人更了解發生這種情況的必然性:企業太多,管不過來。那為什么明知故犯呢?一句名言道破了天機:搞產權轉讓會發生國有資產被合法剝奪,然而不搞產權轉讓更會發生國有資產被非法剝奪。知道里邊的內涵嗎?“企業日常經營中的貓膩更難監管。國有資產非法的、無序的、潛在的不斷流失,正是下決心進行國企產權改革的動因。”即,經營層的貪污受賄已失去控制,國企一個個都爛掉了。啊!原來是內部的腐敗迫使了企業的賤賣,被鯨吞。多可怕,腐敗多厲害!是誰造成了腐敗?為什么以前沒有?為什么不動員內部職工群眾起來反腐敗?你們眼里還有沒有群眾?用犧牲群眾利益的辦法向腐敗屈服,這代表了誰的利益?
三、 關于“信托責任”問題。
徐文:
郎教授要求停止國企的產權改革,能解決國有資產的流失嗎?朗教授提出國企改革的思路是找職業經理人,并以法律來強迫承擔信托責任。我覺得朗教授在微觀上,尤其是企業財務的判斷上比一般人聰明,但在宏觀上,在全局問題的判斷上卻比一般人糊涂。企業應對的是動態萬變的市場,只有對企業資產真正負責的人,才可能真正負責任地去找職業經理人,才可能對職業經理人作出客觀的正確的業績評價。正因為如此,企業需要資產所有者組成股東會、董事會來作決策,電腦再先進也替代不了。當年政府與企業談承包基數,就非常困難,現在朗教授忽然要以法律來強化對經理人的約束,實在不明白這項法律怎么制定,是一個企業制定一法,而且年年修訂,世界上有這樣的法嗎?
評:
先提出國有企業“所有權虛置”,從而否定信托責任,高舉“自私人假設”的大旗是“權貴私有化”的核心理論。
但我們要問,這個世界沒有信托責任行嗎?
我們的各級黨委和各級政府,我們的各級干部不都背負著人民的信托嗎?
我們目前大型國有企業的經營者不都背負著人民的信托嗎?
世界上那么多企業的經營者不都背負著董事會的信托嗎?
即使已私有化的企業中,每一個崗位的職工不都背負著老板的信托嗎?
實在搞不懂為什么無法確定職業經理人?職業經理人在哪里?廠內選舉嘛,能人就在廣大職工群眾的心里。廠內實在沒有,還可采用市場競標的方式。
也實在搞不懂既無法確定職業經理人,倒反而可以輕易確定企業購買者?哪個關系更大?發什么后者好找,前者反而難找呢?不通之至!
四、 關于“保姆變主人”問題
徐文:
朗教授還以保姆變為主人的例子,來諷刺國企產權改革。如果只有幾處房產,這種情況自然不會發生。但是朗教授,你有了上百處以上的房產,麻煩就來了。你挑來的保姆,經常報告各種意外情況,需要增加維修費用,你很難辨別真偽,當然你可以請人審計,但又得付費。后來你發現這么多房產,雖然在你的名下,但實際上是保姆在享用,而你還必須付管理、水電、工資等各項費用,“私有資產在不斷流失”,這個保姆成了房產事實上的主人。所以,你下決心賣房子,而且想趕快脫手,折一點價算了。如果有一個發達的房地產市場,房產的價格又非常市場化,賣房子當然是件容易的事。但企業的轉讓不具備這個條件。所以,當保姆提出要購買你的房子,你也就欣然同意。這種情況下,賤賣必然發生。其中更有一件讓你傷心的事,保姆用你的房產抵押貸款購了你的房,沒有化一分錢成了真正的主人。怎么樣,再聰明的你,也難避免這種愚蠢可笑的事。然而,作為一個私人,是不會莫明其妙地購置這么多房產的。但我國的傳統體制就是購買了大量用不上、管不了的房產,現在要賣掉,就發生了種種讓人憤怒的事。這是原來干的愚蠢可笑之事的成本。當然,要盡可能規范,盡可能避免再發生愚蠢可笑的事。但如果停止國企的產權改革,那才是愚蠢可笑的,那會帶來更多更愚蠢更可笑的事。
評:
聽!“你挑來的保姆,經常報告各種意外情況,需要增加維修費用,你很難辨別真偽,當然你可以請人審計,但又得付費。后來你發現這么多房產,雖然在你的名下,但實際上是保姆在享用,而你還必須付管理、水電、工資等各項費用,“私有資產在不斷流失”,這個保姆成了房產事實上的主人。所以,你下決心賣房子,而且想趕快脫手,折一點價算了。”
多可怕啊!經營者腐敗“逼宮”,逼買國企。還是那句話:是誰造成了腐敗?為什么以前沒有?為什么不動員內部職工群眾起來反腐敗?你們眼里還有沒有群眾?用犧牲群眾利益的辦法向腐敗屈服,這代表了誰的利益?
結論:眼里沒有職工群眾
企業虧損了,消滅,沒有想到靠此吃飯的群眾;虧損由于“保姆”們腐敗,不發動群眾反腐敗,反而犧牲群眾利益,“甩包袱”,奉送企業給“保姆”,就是沒有想到讓群眾選個中意的職業經理人,到后來,中小企業,不管好壞統統賣光,連好企業的職工也丟掉了身份,把職工群眾當阿斗,當犧牲品,這不是徹頭徹尾的愚民政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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