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的權益受到“侵犯”了?需要全國政協委員宗立成見義勇為挺身而“維權”?還真有這么回事。今年3月3日,全國政協開會前,全國政協委員宗立成(山東)被記者圍住了。下面是筆者根據視頻記錄的宗立成與記者的對話,他真的為官員、高官“維權”了:
有記者問:“官員把子女和老婆都送到國外去……?”(后面聽不清,估計是問宗立成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
宗立成憤憤然了:“你不要去摳是不是官員,我覺得那是公民的權利,他就是官員,他和一個普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都是平等的。如果是工人或是一個普通的公務員把子女送出去了,就無可非議,如果他是一個官員,一個高官把子女送出去了,就要受到非議,這是不公平的。——我雖然這么說,我可不是高官啊,我可不是在為高官說話。我是在給社會一個公平(的解讀),你不要研究大領導把孩子送出去學習了,這沒有錯,這沒有錯,啊,這是他的選擇,甚至是他子女的選擇,……”
呵呵,我們的委員同志現在記起了“平等”和“公平”了,真可謂“榮辱與共、肝膽相照”啊。可是他該想想,此言差矣——
其實,宗立成應該懂得,正是我國沒有就“官員收入財產公示制度”立法,普通民眾對官員的收入、財產一無所知,才會有那些議論或曰“非議”。假如官員的收入、財產都公示了,接受監督了,證明他們及其家屬的收入、財產都是合法合理所得,民眾還會有那些所謂“非議”嗎?
同時,宗立成還應當懂得:一方面,官員與普通公民的基本人權當然是平等的;但另一方面,官員由于是人民的“公仆”,他在享受了普通公民許多享受不到的優厚待遇和特權的同時,他還比普通公民多了其它方面的義務。在目前貪腐成風的情況下,公民對官員送子女出國留學,對其經濟來源有所質疑,這奇怪嗎?這需要憤憤不平而要討公道嗎?
宗立成大概忘了,官員、高官有接受公民質疑的義務。須知,一個在英美國家留學的青年,平均每個月費用大約是2.5萬元~3.5萬元不等(往返機票等費用除外)。筆者咨詢過一位送孩子在英國求學的家長,他確切地告訴我,七七八八,平均每年需費用45萬元左右。據說,省部級官員的月工資大約萬元左右,那么即使夫妻二人都是省部級廉潔的高官,又如何長期負擔得起這樣的費用呢?百姓對此有所質疑即使“非議”奇怪嗎?——誠然,官員的配偶如果是經商辦企業或是律師什么的,也許就沒有什么困難了(不過,我們也看到中紀委有這樣的規定:“省(部)、地(廳)級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該領導干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等等限制)。這時,如果“官員收入財產公示制度”立法了,公示了,百姓的疑惑自然也就沒有了。公開、透明有時既是反腐、監督的利劍,也是保護官員合法權益的不受“非議”和責難的保障。難道不是嗎?
筆者很奇怪,宗立成這時記起了官員與百姓的“平等”了——可是宗立成是否還記得,官員尤其是高官,不論因私因公出門坐公車,甚至家人也跟著坐,這里有平等嗎?官員經常公款吃喝,喝茅臺抽高檔煙,每一次都是“工作需要”嗎?這與百姓平等嗎?官員因級別不同而享受的住房、保姆、警衛等等,這也與普通公民“平等”嗎?官員尤其是高官外出常常前呼后擁,被呵護備至,這與公民平等嗎?某些高官的子女、家屬外出旅游甚至也有警車護衛,這與普通公民平等嗎?公民對官員、高官送子女(記者還提出包括官員的配偶)出國有所質疑,有何過分?官員做出解釋說明不就結了?需要宗立成如此憤憤不平挺身出來為他們“維權”嗎?
君不見,香港特首曾蔭權因為透露卸任后會在深圳租房居住,媒體調查后得知他的“租住房”月租為6萬(一說8萬),于是引起誠信危機,港民懷疑特首哪來那么多錢“租住”豪宅。同時,曾蔭權因接受富商宴請、乘富商的私人飛機、游艇游覽,也引起了港民的質疑,弄得曾蔭權含淚解釋,并希望港民不要失去對香港政府廉潔的信心。而下一屆特首候選人唐英年,特首還沒當上,就因自己的住宅裝修過于豪華涉嫌“違建”而遭到媒體記者開吊車從高處拍攝內部情況,而唐英年也向公眾致歉,承認“違建”并將改正。
——竊以為,宗立成如在香港,是不是也要為他們大大地鳴不平呢?——照宗立成的“官員應與百姓有平等權利”的邏輯,筆者認為宗立成也許要說:“這太不公平啊,特首也是公民嘛,普通公民可以自己花錢建別墅,特首難道連租房的自由也沒有嗎?唐英年難道沒有裝潢住宅的自由嗎?我們有些有錢人不是也自己建豪華別墅嗎?官員為什么就不行呢?有證據說明他們是用贓款享受的嗎?這些民眾太不像話,官員難道就低人一等嗎?租房住還要受到港民‘非議’,這太不公平,這個‘官’還有什么當頭?”呵呵,然而,香港的公民硬是不依不饒,甚至開吊車來到唐英年“違建”裝修的豪宅,從高空拍攝內里的情形。按宗立成的邏輯,這也真是“太不像話”太不“公平”了。
可是,宗立成忘了,官員就是時時刻刻都要接受人民的監督,要禁得起人民的監督,要回答人民的質詢。如果覺得這樣很不舒服,那么很簡單,就別當這個你認為倒霉的“官”。香港正因為做到了這一點,所以香港官員的廉潔指數數年來在世界排名前12位,而中國大陸一直徘徊在72位左右。
宗立成想想,從民主監督的意義上講,那樣挺身而出為官員、高官“維權”,于是想堵住民眾的口,是不是大錯特錯了?我們政協中的民主黨派、社會“賢達”就是這樣與官員、高官“榮辱與共、肝膽相照”?
此外,官員送子女到國外留學,即使沒有經濟上的問題,公民有所議論也是自有道理的——這道理就是:官員,尤其是高官,肯定是最愛黨、愛國的,多年受黨教育,而咱們的黨、國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都是挺不待見的,尤其是在政治、意識形態方面更是警惕性特高,不斷公開撰文、講話宣示:“決不搞”西方資本主義那一套。而這些官員卻主動把自己的子女送到這些他們所瞧不起、所高度警惕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去,讓他們的下一代在接受知識教育的同時,也無法避免地受到“西方資本主義價值觀”的長期熏染,這是不是與官員、高官所堅持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以及他們對西方的高度警惕自相矛盾呢?為什么對我們可愛的中國的教育那么沒有信心呢?官員都對中國教育這樣瞧不上,還讓老百姓怎么愛自己的祖國呢?百姓對于官員、高官動輒送子女出國留學有所議論或是非議難道就毫無道理嗎?
還有,我們有的撿垃圾的老太太、甚至還有韓國僑民都能義務收養十多個孤兒;從新疆來到內地賣羊肉串兒的百姓都能長期資助好多個貧困家庭的孩子讀書;我們的官員如果每年有能力拿出三四十萬元供子女出國留學,而且不是一年,為什么不也像社會上某些慈善家那樣為社會弱勢群體捐點兒善款呢?那可真是以實際行動“學雷鋒”啊!
對于官員,尤其是高官,他們是需要防止“濫權”還是需要如宗立成一類委員來為他們“維權”呢?他們的權力還不夠大嗎?宗立成委員太多此一舉了吧?我們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們恐怕更應當為許許多多“被精神病”者、“被自殺”者、被“強拆”而遭遇人身傷害或被誤判死刑而在監獄遇到真兇的那些百姓維權吧!我們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應該始終站在人民的立場說話還是站在官員的立場說話?是應當多為許多蒙受冤屈的百姓挺身而出維權還是貌似公允地為官員乃至高官“維權”討“公道”?
我們誠摯地希望政協委員、人大代表中應當盡量少一些如宗立成這樣的委員、代表,他們在那里“參政議政”如何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他們如此踐行“榮辱與共、肝膽相照”真的實在難讓百姓放心啊!
【附錄】
宗立成確非“高官”。宗立成(1956年12月——),民建黨黨員,碩士學位,全國政協委員、山東工商聯副主席、青州堯王制藥有限公司總經理。1992年創建了青州堯王制藥有限公司,從事制藥、外貿出口、食品加工等,現任青州堯王制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參考文獻索引】
1、南方周末:如此劃分人大代表“身份”?
3、官員財產公示立法“時機不夠成熟”背后的邏輯
4、曾蔭權退休寓所曝光:深圳豪宅月租8萬(圖)
5、唐英年住宅涉嫌違建 媒體出動吊車高空拍攝內情(幻燈組圖)
7、東南衛視視頻:臺灣官員財產申報公示 張政雄逾2億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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